農村房屋倒塌後可以重新蓋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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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農村房屋倒塌後是否可以重建這個問題,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要分情況對待。因為不同情況就會有不同的結果,所以可不可以重新蓋房,結果也就不同。

根據現行政策,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制度,年前對於農村的耕地以及宅基地都進行了確權。在一戶一宅的原則上,有的村民因為繼承了老一輩遺留下來的房屋,所以各地在確權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具體房屋倒塌後能不能重建,還要涉及到房屋主人現如今是否是村集體組織成員等。

農村房屋倒塌後可以申請重建的

一般來說,如果村民只有一處住房,都不會在它倒塌後才想到重新蓋房,都是看到房屋年久失修,提前早做打算。但也有這種情況,就是戶口還在農村,只是隨子女到城市居住,老宅無人打理才會出現倒塌想象。這種情況,是可以提出重新在原宅基地上申請蓋房的。

另一種情況,在農村有這種家庭,孩子長大成人以後,父母便早早為子女蓋好新房。後來子女結婚分戶單過,隨著社會的發展,子女後來為了賺錢到外面發展,通過打拼在城裡有了自己的樓房,於是父母搬進新房,原來的老宅便閒置起來。但子女戶口依舊在農村,而且早已與父母分戶,這種情況下房屋倒塌也是可以申請重新蓋房的。

農村房屋倒塌後不可以申請重建的

原來是村裡的村民,後來因為工作或者別的原因,將戶口遷出村裡,但在農村還有自家的房屋。這種情況,如果農村的房屋倒塌,因為已經不屬於村集體組織成員,就沒有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房屋倒塌後宅基地的使用權依法要被村集體收回。這種情況,就不可以重新蓋房。

戶口不在農村,房屋屬於繼承老一輩的遺產。因為法律規定,非村集體成員繼承房屋後,該房屋只准修繕,不準翻建,房屋倒塌後,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集體收回。所以這種情況,房屋倒塌後也不準重建。

戶口在農村,而且也還在農村居住,但已經擁有一處住宅。倒塌的屬於一戶多宅中的房屋,這種情況,也是不允許重建的。

綜上所述,只要是戶口在農村,符合一戶一宅的基本原則,那麼房屋倒塌後,可以向村集體申請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設房屋。除此以外,戶口不在村裡或者倒塌房屋屬於一戶多宅,都不可以重新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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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在農村上樑蓋房都是很熱鬧的事兒,也是件大事,最近這些年好像農村很少能看見蓋新房的了,可能是人們都去了城市買樓房,也可能是因為宅基地審批困難,沒有地方蓋,那麼農村的房屋倒塌後是否可以重新蓋呢?這個要分情況來看。



如果符合農村宅基地蓋房規定,可以重新蓋。即是農村戶口,並且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比如說我們世世輩輩都是在村裡住,戶口也是村裡的,申請宅基地後蓋了房子,一直這麼住著,時間久了房屋就會有些損壞,坍塌倒不至於,但是有的人家裡條件好了,就想著要重新翻建農房,這種情況是可以的,一般只需要跟村委會備案一下即可。

雖說農房允許翻新重蓋,但是不能隨意擴建、加高等等,擴建就是超出了自己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前後左右又抻出來一些,這是不可以的,重建農房只能在原土地使用面積之上來蓋,不能變動房子的四至八道。除此以外,也不能任意加高或者加蓋層數,因為在農村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鄰里之間只要房子有接壤,就不允許西比東高,這樣對房子低的一方不利。因此在重新翻蓋農房的時候,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當然有一種情況是即使倒塌也不允許重蓋的。那就是非農村戶口的人通過繼承得來的農房,這種情況下,繼承人對農房有所有權,但是對宅基地並沒有所有權,只是因為地隨房走的政策而短暫的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當農房存在時,可以同時使用房和宅基地;當農房倒塌後,便不允許重新蓋了,村集體將收回宅基地。不過實事求是的來講現實生活中,一般對於壞了的農房進行修補建蓋,村裡不會過分干涉,即使農房真的倒塌了,只要這堆廢墟還在佔著宅基地,那宅基地就不會被收回。



總的來說,農房倒塌可以重新進行修建,不過相信誰家也不會等到房子真要塌了,再重新蓋吧。只要條件允許,倒個嶺,換換瓦,出現小毛病及時修復,一般不會那麼容易倒塌。


小十六123


原則上講,農村老房倒塌,房子下的宅基地,都是可以用來重新建房的,因為宅基地本身的用途就是建房的,農村宅基地審批要充分利用原宅基地和農村空閒地,從這個角度上講,農村房屋倒塌重新蓋房是天經地義的。但是,題目的意思,應該是農村房屋倒塌後,原主是否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建設,這個問題,就要區別不同的情況了。


首先,農民正在居住的房屋,因為自然災害及其他原因倒塌,農民還需要繼續居住的,肯定可以重建。但農民擁有的多套住宅,如果沒人居住的老屋倒塌,原則上都是不可以重新蓋房的。其實老房倒塌後可不可以重建,主要是看其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否符合農村宅基地的基本政策。

按照我國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村民可以根據條件申請獲得使用權。宅基地審批的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非本村集體經濟以內的成員,不得擁有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宅基地使用權。所以,超出這些規定以外的農村房屋,倒塌後都是不可以重新蓋房的。

農村實行一戶一宅,只要這個倒塌的房屋是農民唯一的住宅,毫無疑問,農民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建,如果因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倒塌,還可以獲得國家的相關補助。如果一戶農民擁有兩個住宅,家中子女又符合分戶條件,這棟倒塌的房屋也可以申請重建。如果農民擁有多處住宅,已經超出一戶一宅條件,家裡又不符合分戶條件,這棟房子倒塌以後,村集體就要收回宅基地使用權,不可以翻蓋了。

如果倒塌的房屋所有者,不是本農村集體經濟以內的成員,比如外地人在此務工購買了農村的房屋,沒有獲得相關的手續,屬於無效買賣,倒塌後不可以重建。農村子女參加工作後戶口轉為非農業人口,其繼承的農村房屋,倒塌後也不可以重建。這些情況,主要是房屋所有人不是本集體經濟以內的成員,依法不可使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以前使用,只是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暫時使用,房屋倒塌後宅基地使用權便依法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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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農村房屋倒塌後可以重新蓋房嗎?

答: 農村房屋倒塌後有的情況可以重新蓋,有的情況不能重新蓋。


一、什麼樣的房屋倒塌了可以蓋呢?

1、房屋所有人的戶口在本村,身份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宅基地使用權。

2、倒塌的房屋是唯一的一套住房。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均可以申請重新翻蓋,如果屬於自然災害造成農村房屋倒塌的困難群體,還可以申請一定的災後重建補助。


二、什麼樣的房屋倒塌了不能重新蓋房?

1、倒塌房屋的所有人戶口不在本村集體,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不能重新蓋房。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2、倒塌房屋屬於所有人的多套房產,其中沒有得到宅基地確權的房屋倒塌不能重新翻蓋。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凡是以上兩種情況其中之一的房屋倒塌了都不能重新翻蓋。


終上所述,房屋倒塌了能不能重新翻蓋取決於房屋所有人有沒有宅基地使用權,取決於倒塌的房屋符不符合“一戶一宅”規定。同時符合兩條規定就可以申請翻蓋,不符合論中一條規定都不能翻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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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在農村很多房子因為年久失修而倒塌。那麼關於農村房屋倒塌以後可以重新蓋房嗎?農村房屋雖然屬於個人私有財產,但是這裡也涉及到戶口歸屬問題。因此對於這種問題還要分不同情況對待。下面給大家認真梳理一下幾種情況,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可以重新蓋房的情況之一。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中的“一戶一宅”的原則。如果作為村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中的一員,而且戶口也在當地農村,而且除了即將用來蓋新房的宅基地以外,沒有其他多餘的宅基地。那麼這種情況是可以在原來宅基地的基礎上重新翻建或者新建房屋的。

第二:可以重新蓋房的情況之二。由於各種原因擁有作為宅基地使用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工作需要集體搬遷到城市中生活定居,但是其戶口並沒有遷移出所在的農村。那麼根據戶口原則,作為村集體中的一員仍然可以在自己老家宅基地上重新翻蓋或者新建房屋。



第三:不可以重新蓋房的情況之一。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果在之前違規佔地建設房屋,而且沒有獲得相關許可的。但是一般在實際過程中考慮到農民朋友的切身利益,都是經過相應的處罰以後,讓農民繼續使用。但是在房屋倒塌以後,就不能在原來的地址上重新建房,當時建房的土地,仍然迴歸到原來的使用性質中。



第四:不可以重新蓋房的情況之二。對於目前農村很多人擁有一戶多宅的情況,目前國家的整治下,在遵循一戶一宅的原則基礎上,對於多餘的房屋將會進行拆除。如果目前在重新蓋房的宅基地屬於一戶多宅範圍內,那麼拆除以後將不可以重新蓋房。

最後對於父母為農村戶口情況,但是兒女由於各種原因,戶口已遷出,那麼在父母過世以後,其擁有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在倒塌以後,也將不能重新蓋房,宅基地也將會被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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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都是自己蓋房的,只要有宅基地就能夠將房子蓋下來。不過要說房屋倒塌後還能不能重新蓋房呢,相信不少人都覺得肯定是可以的,其實這個問題並非就是那麼確定的。

農村房屋倒塌後可以重新蓋房嗎?

在很多人看來,自家的房屋倒塌了,重新蓋是很正常的,畢竟農民的住房需求是必須要滿足的。按照正常情況來看,也的確是這樣的,只要是你家自己的房子,還有宅基地使用證的話,申請重新建房都是會同意的。。

不過也是會有不能夠蓋房的情況,具體有下面這兩種情況。

1、一戶多宅,老房子倒塌不能翻蓋了

首先就是針對現在一些一戶多宅的農民,他們由歷史原因導致有新老兩塊宅基地。一般都是住新房,而老宅就是一直空閒著。正常情況下兩塊宅基地都可以擁有,但是如果老宅倒塌後,你想再重新蓋房是不被允許了,因為必須要按照一戶一宅原則來蓋房的,雖然老宅的宅基地不會收回你的,但是想審批蓋房也不會同意了。

2、非農村戶口無法再翻蓋倒塌房屋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自己不再是農村戶口了,如果是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屋,那宅基地使用權是得不到的,房屋也只能夠居住不能夠翻蓋,一旦房屋倒塌後,不說重蓋了,宅基地直接就會被收回了,什麼都沒有了。

如果說已經不再是農村戶口的話,不管以前有沒有宅基地使用證,那麼後面都不會再有了,房屋就無法再被翻蓋了的,這點大家可要記住了。

總之,這年頭房屋倒塌可不是好事,可能就會讓自己在農村沒有了房子居住的,所以會看到有一些農民將老宅加固了,就是避免倒塌自己什麼都得不到了。


老王談養牛


週末喜歡到農村轉一轉,每一個村莊,都會看到有許多老舊的房屋沒人居住,甚至有的房子年久失修,已經倒塌了。這些倒塌以後的房屋,可以在原來的地方再重新蓋新房嗎?這個問題,需要區別對待,主要是看這個房屋的主人是誰,大體有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房子的主人是本村村民,而且名下只有這一套房子,舊房倒塌後,是可以重新蓋新房的

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於建造住宅(包括附屬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體所有土地“”。也就是說,農村房屋是建設在集體土地上的,只有本村的村民才有權使用宅基地。如果,房子的主人是本村村民的話,舊房倒塌以後,原則上是可以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面重新蓋新房子的。不過,同時還要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

第二種情況:房子的主人是本村村民,名下有兩套農村房子,其中一套倒塌了,原則上是不能再重新蓋新房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二章 第九條規定:“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也就是說,一戶農村家庭名下在村裡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是歷史原因形成的,可以保留兩套或者多套住房。當然,對於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是受法律保護的,這些多出的宅基地村裡不會強行收回,只是鼓勵村民自動有償退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其中的一套住房倒塌了,原則上村裡會收回這塊宅基地,不會批准農戶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重新蓋新房。

第三種情況:房子的主人不是本村村民,名下有一套或者多套農村住房,倒塌後,是不能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面重新蓋房子的

如果你的戶口是城鎮戶口,雖然不是本村村民,但也可以繼承父母在村裡的房屋,而且也可以辦理產權證。雖然房屋的產權是你的,但這個宅基地是村集體的。因為繼承原因,你可以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但是,如果房屋倒塌了,那就不能重新再蓋了,村裡必須要收回宅基地。

在這種情況下,要想保留住在村裡的這一套房子,留住村裡的根,那就不能讓房屋倒塌,你可以對房屋進行合理的修繕和及時的維護,讓房屋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態,做到萬里長城永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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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裡農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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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民生活有了質的飛躍,農村人不甘心生活在欠發達農村,都努力奮鬥去城裡發展,現在農村有許多人在城裡買了房,一家人住在城裡,鄉下的房子讓村裡人看管或空著。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房子不經常住人,沒人打理照看,風吹雨淋,隨著時間的流逝,鄉下的房屋越來越舊,蓋房子時就是村上幾個匠人蓋的,地基也沒那麼結實的,房子質量方面是經不起歲月累積的。時間長了房屋就出現裂紋等問題,沒有及時修補,房屋就會面臨著倒塌的危險,所以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當房屋倒塌之後,可不可以重新蓋房呢?這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看,有的能蓋,有的就堅決不能蓋。為“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的【鄉村關中】認為有一下幾方面:

一,一戶多宅,不能重新蓋。

目前農村一戶多宅主要分為非法一戶多宅以及合法一戶多宅,在當前農村一戶多宅整治的環境之下,對於非法一戶多宅將會進行拆除整治,而多於合法的一戶多宅則根據《確權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的若干規定》進行確權登記,但無論是非法一戶多宅,還是合法一戶多宅,在房屋倒塌之後,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宅基地管理辦法》都不能夠重新修建房屋,多餘的宅基地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二,在農村違規蓋房的倒塌,不能重新蓋。

以前農村違規佔地建房將會進行拆除整治,但在實際處理過程中,考慮到農民的實際利益,一般都是經過處罰後交予農民繼續使用,而不會強制拆除,不過違規佔地建房在房屋倒塌之後,將不能夠在原址重建,其土地也將會被農村集體組織收回!

三,在城裡落戶的及居民口,不能重新蓋。

農村宅基地本著“地隨房走”的原則,所以在房屋完好的情況之下,農民依舊可以享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權。但由於農民朋友進城落戶之後,就不再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所以其房屋倒塌之後,將不能夠重新修建房屋,其宅基地將會被收回!你可以再城裡繼續購買商品房,但是不能在農村建房或者是買房了,這都是違法的。

四,農民臨時住在城裡,一戶一宅,可以重新蓋房。

村民因需要對現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倒塌重建,先向村裡提出申請後由鎮進行初審,最後由縣核准後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有了這兩證後才可對舊宅進行重建。

總之,作為我們新一代的公民,要知法,懂法,並嚴格遵守法律,不能依著自己的性子來,這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自己,要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我們得到的才是合法的利益。千萬不能打擦邊球,為了一時的利益而毀了自己甚至是整個家庭!

條友們,對這個問題有何高見?我們留言評論區恭候。


本問答權屬【鄉村關中】,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本題作答:職業農民、農技培訓師“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基哥。


鄉村關中


農村房屋倒塌後不可隨意蓋房,根據《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房屋倒塌後,需經村、鎮、縣審核批准後才可重建。


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政策,村民不管是新建還是重建都必須經過申請核准後才可施工,因歷史遺留原因,部分農民名下有多處宅基地,是有正規合法手續的,也就是所說的一戶多宅。一戶多宅又與現有的一戶一宅相違,本著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原則,只對村民存在的一戶多宅情況實行了確權,但確權後的這些房子,除了戶主常居住的房屋,其它的舊房是不得進行修繕、重建,直到房子倒塌後,宅基地塊將歸回村裡。

還有另外的一種情況,就是一些戶口已經外遷的原村民,他們當時未遷出戶口時房子已經建好,也有合法手續,但現時因戶口已經外遷後,房子也是不可修繕重建,倒塌後宅基地歸回村裡。


有些宅基地房屋倒塌後不可重建主要目的是消滅因繼承等歷史原因存在的一戶多宅狀況,同時也要將戶口外遷的原村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收回,因宅基地是隻有村民身分的人才能享有,但房屋屬於私人財產,地隨房走,在房屋未倒塌前宅基地塊可免費使用到房屋滅失。

村民對宅基地房屋新建或者重建,需要報批的原因是為了控制村民佔用耕地、超標使用面積、一戶多宅等這些狀況的發生。村民因需要對現居住的宅基地房屋重建,先向村裡提出申請後由鎮進行初審,最後由縣核准後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有了這兩證後才可對舊宅進行重建。


南粵新農人


這個就不知道了,反正國家某些條文上寫的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如果子女戶口不在本村的只有居住權,等房子不能住人坍塌的時候不能修繕和翻蓋,宅基地歸村子所有。

我覺得這個不合理,祖輩的老宅基地憑什麼給村子裡?不過現在好多地方都不管,隨便修繕翻蓋房屋,自家的地,隨便蓋,村子裡沒人管沒人問的,有些地方請村幹部吃頓飯,什麼事兒都解決了,沒那麼複雜的。

不過,最好啊還是弄個房產證,土地規劃證和使用證,這樣以來你房子就合法了,將來不管怎樣變化,這房子都是你的改變不了,所以,你要想辦法讓房子合法化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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