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司法梦” 做“排头兵”——记洛阳市宜阳县司法局局长苗素霞

请关注“人民法治同期声”

王瑞平 赵要伟 滢滢

圆“司法梦” 做“排头兵”——记洛阳市宜阳县司法局局长苗素霞

洛阳市宜阳县司法局局长苗素霞

从小树立远大理想

为了梦想不懈前行

苗素霞出生在美丽的洛城,勤学好问的她,一直是同学眼中的好榜样,老师眼中的模范生。在那个中师中专盛行的年代,“女孩子上三年师范,出来当个老师挺好的……”这样的话语不绝于耳,而在小素霞的心中,却有一个“司法梦”——从小立志成为一名司法工作者。

四年来,源于对工作的执着,对责任的付出,她一步一个脚印,用无声的行动见证着司法干部的神圣使命和光荣职责;用坚定的步伐诠释着巾帼不让须眉的果敢睿智和人生追求。滴滴汗水、次次光荣,使她淬炼为了洛阳司法领域的“领头羊”“排头兵”。

建设社区矫正中心

促进罪犯重塑人生

有人说,女性是弱小的,耐不住风吹雨打;有人说,女性是脆弱的,经不起困难重重。但苗素霞面对事业、面对责任,却一样坚定、一样从容。

2016年6月13日,“宜阳县社区矫正中心”建立,作为洛阳市首家、河南省首批“示范性社区矫正中心”,因建设规范、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赢得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兄弟地市的一致好评。

为了适应社区矫正工作的繁忙性、专业性,苗素霞从县司法局抽调三名精干行政人员,外派学习、提高素能;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苗素霞率先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检查监督、适时评估;为了完善乡镇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能,苗素霞申请从全县选调26名业务骨干,充实到宜阳县16个司法所,基本实现了各乡镇3人的配备标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投入使用后,从矫正人员的初入心理测试、中期学习培训、后期追踪管理……苗素霞都是亲自设计、实时反馈。

本着“一切从心开始”的矫正原则,创新矫正模式,全面开启矫正之旅……“90项症状清单”的心理测试,打开了矫正人员的心扉,使他们直面自己内心、了解心理霾区;“心理咨询矫正辅导”的稳步实施,甄别了重点矫正对象,使他们消除心理障碍、重现心态阳光;“正心行动”的全面推进,每月以不同角度、不同主题、不同形式对矫正人员进行主题培训、思想洗礼、心理辅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矫正人员韩国强(化名)在“幸福从感恩出发”的心理培训后,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写道,“2019年的第一次培训,心理咨询师马老师为我们呈现了精彩的一课,我真切地感受到幸福是从心开始,生活是用心浇灌的。因为我的不用心生活出现偏差,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错误,以后我要树立正确的目标方向,用积极向上、乐观奋进的心态去改造,迷途知返、回归社会。”

近年来,本着“起步晚但起点要高、任务重但质量要优”的工作要求,在宜阳县社区矫正中心“监管、教育、帮扶”的一站式服务下,381名在册矫正对象都能认罪伏法、服从管理;677名解除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再无犯罪;800人矫正人员通过技术培训自力更生、重新就业;86人自谋职业、自立自强;32人自主创业、回馈社会……

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是苗素霞带领团队倾心付出的完美诠释、不懈努力的真实写照。

 法律援助案件回访

捍卫百姓利益保障

“我们率先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100%回访制度’对整个援助中心工作是一个监督,使其更加规范。监督案件质量,督促律师办案过程中的审慎态度,让更多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让他们清晰认识到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在谈及“法律援助案件100%回访制度”,苗素霞这样说。

宜阳县司法局作为洛阳市司法局第一个创建省级“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的试点,宜阳县司法局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每年都会受理群众来访的法律援助案件,自2015年以来,接待、办案人员本着“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用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力求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宗旨,切实为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四年来,受理案件由2015年300余起逐年递增至2018年的600余起。

2016年年初,宜阳县司法局率先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100%回访制度”,每个月组织其他科室工作人员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求助人进行100%回访。回访围绕“案件办理的满意度及办案律师办案期间是否违规收费”开展,回访后再由工作人员填写回访结果,只有达到当事人满意后,才能按照规定,给予律师相应的案件补贴,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将“十大民生实事”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法律援助案件回访”群众满意度达到100%,这样的回访制度完全消除了群众对于“办案人员是否虚假套取国家资金及法律援助是否专款专用”的疑惑担忧,更加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落实的高效推动。

结合地方文化特色

创新开展法治宣传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宜阳县司法局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使人民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018年6月8日,全国普法办授予宜阳县“全国普法法治创建先进县”的光荣称号。同年8月,河南省司法厅、省人大在宜阳县司法局举办“宪法助脱贫法律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亲临现场给宜阳县司法局颁发奖牌。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苗素霞率队开展“宜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进万家”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在活动开展之初,苗素霞思考:“宜阳现在外出打工人员居多,在家以老人孩子居多,如何依据社会现状,让群众接受、领会、喜欢法律宣传呢?”,于是她想到了结合地方特色,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河洛大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

苗素霞邀请“河洛大鼓”传承人王玉功老师领衔主唱,台词结合党的方针政策、司法局“九大职能”、法律援助、扫黑除恶、精准扶贫、普法知识等六个板块,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说唱形式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深受群众喜爱,使宣传教育入耳入心。

以身作则心为民,情系桑梓写忠诚。这就是苗素霞,她敢为人先、求真务实;她尽忠职守、勤勉为民,用党性、用行动践行了一位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展现了一位基层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别样风采!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2019年5月号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