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易地扶贫搬迁小区将配建幼儿园

记者8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严格依照标准,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如期配建、移交幼儿园。

《方案》提出,对未规划幼儿园的已建成城镇小区,县(市、区)政府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正在建设的城镇小区,已达到配建标准但未规划幼儿园的,要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要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违反规划条件不建、少建、缩建、改建其他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处罚,并责其限期整改。

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应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挪作他用、违规出租出售以及闲置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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