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文件都没有,什么都不给看,您遇到的集体土地上拆迁是这样吗

工作中,小编经常能听到来自全国各地的被拆迁人和小编“吐槽”,“我们这儿拆迁什么文件也没有啊,就口头说多少钱,不同意就强拆,这样合法吗”。

这样当然是违法的了。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征地拆迁要主动公开以下文件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简单来说,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被拆迁人有权知道包括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以及征地报批前的调查、听证信息等。因此,什么都没有直接就开始的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是违反了法定程序的。

什么文件都没有,什么都不给看,您遇到的集体土地上拆迁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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