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為失信人有什麼後果?怎麼撤銷?

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誰誰欠錢不還被法院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殊不知,這一旦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果很嚴重!那麼,怎麼樣才能撤銷呢?下面跟大律師網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被定為失信人有什麼後果?

被定為失信人有什麼後果?怎麼撤銷?

凡是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都將受到信用懲戒,在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執行人的社會生存空間將大幅度縮小。

目前,飛機、動車似乎尚不在高消費的範圍內。二、只要自動執行判決了,可以申請從失信名單中移除,且不影響將來的生活。三、分級公佈,影響範圍也各不相同。有的是上了本地的黑名單,有的是上了省級的黑名單,有的是上了全國的黑名單,那影響範圍就依次擴大了。

2013年10月1日,最高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實施。10月下旬,最高法院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具有以下6種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都可能被納入黑名單。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怎麼撤銷?

如果被執行人被認定為失信,其信息將被記錄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而如果想從名單庫中消除個人信息則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被執行人認為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屬於錯誤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說明理由並申請糾正,法院如果認為理由成立,就會予以糾正。

2、失信被執行人失信事實成立的,在失信被執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將會將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從名單庫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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