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標籤不能亂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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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已試運行新版個人徵信報告,近期可能正式上線。新版報告採集信息將更細化、更全面、更精準。除借貸等金融信息外,新版徵信將納入更廣泛的信息,如電信業務、自來水業務繳費情況、欠稅、民事裁決、強制執行、行政處罰、低保救助、執業資格和行政獎勵等信息。徵信報告上一旦留下負面記錄,可能對信貸獲批造成影響。(4月8日《大河報》)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誠信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要素之一,也是降低社會運行成本、規避各種風險的必要條件,所以面對一些人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為了一己之利而失卻誠信操守甚至扮演“老賴”角色的現象,建立個人徵信系統,讓失信者付出必要的代價,就顯得十分重要。

而個人徵信涵蓋的數據、收集的維度越細化、越全面、越精準,越有助於更全面地判斷、評價一個人的誠信水平和信用情況。就是說,只有徵信數據足夠多,才能夠更加立體地刻畫一個人乃至一個社會的誠信水平。從這個角度說,此次新版報告採集信息趨於更細化、更全面、更精準,不能說是壞事。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新版個人徵信報告裡的信息幾乎涵蓋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任何地方的失信,都可能會被新版個人徵信報告記錄在案。而一旦有“失信”記錄,那麼,當個人申請貸款時,無論是房貸、車貸還是消費貸款,極有可能遇阻。而實際上,徵信報告上的負面記錄,不僅影響信貸獲批,還會限制當事人乘飛機、乘高鐵以及其他行為權限。所以,誠信系統上的不良記錄,對於一個人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也因此,對於將人們各方面的生活細節納入誠信報告,須慎之又慎。

舉例來說,將諸如電信業務、自來水業務繳費情況等方面的狀況,納入信息採集內容,就有不妥之處。現實生活中,有人不及時繳納電話費、水電費,其原因也可能是在“耍賴”,但也不排除用這種方式表達對於電信業務、自來水業務服務質量的不滿。相對而言,居民個人與這些企業相比是弱勢群體,其表達不滿、維護個人權益的方式,有時候就只剩下“延緩交費”這一種被動做法。

換一個角度說,在市場經濟背景之下,居民個人與電信、自來水公司之間,是一種平等的市場交易關係,是權利與義務平等的買賣雙方,他們之間一般具有市場交易行為的合同協議,一旦一方違反了合同協議,另一方完全可以採用訴諸法律等方式來解決問題,並不需要計入誠信採集信息。在法律裁決之前,很難說誰對誰錯,即便是計入誠信採集信息,也應該在法律途徑走完、明辨孰是孰非之後。倘若個人延緩交納水電費、電話費屬於“失信”行為,那麼,電信、自來水公司服務不到位、隨意漲價以及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算不算“失信”行為也要記入誠信檔案?

消費者與提供服務的企業、公司,是市場經濟語境下平等的交易雙方,處理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應該本著平等對待的態度來處理。徵信信息的採集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也不能有意打壓任何一方。就是說,不能亂貼“失信”標籤,判定個人是否“失信”的權力之手不能伸得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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