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父親恐誤兒子上軍校

本報訊 許某與張女士離婚時,法院判決他給付前妻6萬元。不給付這筆錢的許某被金州區法院上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7月,許某知道兒子報考的某軍校要政審,生怕自己的“身份”導致兒子政審被刷掉。8月18日,與前妻達成和解的許某被法院撤出“黑名單”。

2011年,許某和張女士經金州區法院判決離婚,兒子由父親許某撫養,母親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許某還需給付張女士共同還貸補償款和裝修折價款共計6萬元。判決生效後,許某未依法履行義務,張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查封許某的房產,執行幾經周折,許某被法院於2017年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但十分固執的他仍不付款。今年7月,兒子高考成績優異,其報考了某軍事院校,就分數看已遠超錄取錢。然而,軍事院校的政審嚴格,此時的許某想到自己的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擔心兒子政審會受到影響,說不定因此導致兒子無法進入軍校就讀,這就成了一輩子悔恨了。許某馬上找到前妻張女士希望和解。張女士考慮到孩子的前途,同意和解,大度的張女士同意將執行款作為兒子的上大學費用。今年8月17日兩人一同來到金州區法院,張女士請求撤銷執行申請,希望儘快將許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次日,許某的名字被法院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去掉。

本報記者 靜河 通訊員 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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