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对唐某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查,2005年2月5日中午,唐某因手头缺钱产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想法,其在扎兰屯市大华商厦乘坐被害人王某某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河西大岭附近时,唐某持刀抢劫王某某100多元,随后将王某某强奸杀害,后逃跑。2007年12月19日15时左右,唐某再次抢劫,其在扎兰屯市大华商厦乘坐被害人孙某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河西大岭附近时,唐某将孙某的钱包抢走,随后将孙某拖至附近树林将其强奸并殴打,致使孙某眼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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