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來看看!十堰女子建了一個微信群,每天干些啥被判刑1年?

組建微信群,召集他人進群賭博並從中抽頭漁利8484元。女子呂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近日被張灣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8年1月,呂某通過微信好友購買“決戰卡五星”的房卡,利用其微信“呂某A”建立微信群,招攬賭客進群后,進入其房卡所開“房間”內,以卡五星的方式賭博,從中抽頭漁利,後該群因涉嫌賭博被騰訊網客服封號。

2018年5月,呂某在網上購買手機號註冊了“呂某B”微信號,隨後利用其控制的兩個手機微信號“呂某A”、“呂某B”組建兩個微信群,通過自己推送或群成員互相介紹的方式招攬賭客進群,並制定發送群規對微信群進行控制管理,推送賭博軟件鏈接,組織群成員70餘人,以3人一間“房”的形式用卡五星方式賭博,呂某從中以每局收取贏家3至5元不等“房費”紅包的形式抽頭漁利。2018年5月28日18時許,呂某在家中被民警當場抓獲。2018年7月17日,呂某向公安機關退繳了涉案的全部違法所得8484元。

張灣區法院近日對此案進行了審理,法官認為,呂某的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呂某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並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8484元,可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經委託審前調查,呂某住所地的社區矯正機關建議對其適用緩刑。遂依據《刑法》等相關規定作出如上判決。(十堰晚報秦楚網 記者 何利 通訊員 白小鳳 張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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