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省委書記秦光榮和他的5個同僚

十八大後,首個正部級原“一把手”主動投案。

5月9日下午4點半,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秦光榮落馬消息公佈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發評論文章《主動投案是選擇了唯一正確的出路》 。

評論稱,秦光榮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的第一個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級一把手,也是繼艾文禮、王鐵等之後主動投案的中管幹部。黨的十九大以來,在反腐敗高壓態勢下,全國共有2.7萬名黨員幹部主動交代了違紀違法問題,5000餘名黨員幹部主動投案。這些人當中,有的被納入監察範圍,自知問題終難掩蓋,因而主動投案;有的為了得到從寬處罰、改過自新的機會,主動交代問題。越來越多的違紀違法黨員幹部在高壓震懾下和政策感召下,拋棄僥倖心理、放下思想包袱,選擇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腐敗分子主動投案,已經成為反腐敗工作的一個新特點。

“秦光榮的主動投案,對腐敗分子形成了又一輪震懾和警示。反腐敗鬥爭一刻也不會停歇。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

“政事兒”注意到,十八大以來,秦光榮是第六個曾有長期雲南重要任職經歷的省部級落馬官員。

其他5人分別是: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

秦光榮生於1950年。公開履歷顯示,1975年湖南衡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習後,從湖南師範學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幹部起步,他在老家湖南零陵(現永州)工作了十多年,當過零陵地委宣傳部幹事、共青團湖南省零陵地委書記等職務,1990年起任零陵地委書記。

1993年秦光榮離開零陵,任長沙市委書記。一年後44歲時,當選湖南省委常委,邁入省部級官員序列。1999年,他調任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自此在雲南工作了16年。

2001年3月,秦光榮擔任雲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7個月後,2010年10月,白恩培由青海省委書記調任雲南省委書記,兩人開始共事。秦光榮後任雲南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2006年11月出任雲南省代省長。

同在2006年11月,雲南省委換屆,白恩培當選為省委書記,秦光榮當選為省委副書記。

當時,當選為省委常委的還有張田欣、曹建方、楊崇勇等人。張田欣後兼任省委宣傳部部長,曹建方兼任楚雄州委書記,後任副省長。楊崇勇則在次年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調任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長,2016年在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崗位上被查;去年8月庭審顯示,楊崇勇違法犯罪主要發生在河北。

2007年初,秦光榮去代轉正擔任雲南省省長,白恩培與秦光榮兩人開始黨政搭檔,主政雲南5年時間。2011年8月起,秦光榮接替白恩培擔任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調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據云南本地媒體報道,在接任雲南省委書記次日,秦光榮走出他在辦公廳16樓的辦公室,逐層看望省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我要換個地方辦公了,謝謝大家多年來對我的關心支持。”秦光榮和工作人員握手惜別。

出任雲南省委書記後,秦光榮在一次省委常委(擴大)會議上承諾,“凡是打著我的牌子和我親戚朋友的牌子,到各地各部門辦事的,即使能辦的事情也一律不辦!請各位領導、同志和社會各界對我進行監督。”

他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把住“親情關、人情關”,嚴格自律。

“我將始終牢記‘兩個務必’,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堅持‘為民、務實、清廉’,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做官,踏踏實實做事。”秦光榮說,“對那些打著我的牌子招搖行騙的,一律進行嚴厲查處。”

2011年11月,雲南省委換屆,產生了新一屆雲南省委常委班子,其中秦光榮當選為省委書記,昆明市委書記仇和當選為省委副書記,張田欣、曹建方2人也再次當選為省委常委。根據分工,張田欣接替仇和由省委宣傳部部長轉任昆明市委書記,曹建方則轉省委“大管家”任秘書長。

十八大後,反腐加碼,雲南多個省部級官員接連被查。

2014年3月,時任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落馬,成為雲南“首虎”。沈培平從學習到工作直至被查,一直在雲南,曾任普洱市市長、市委書記,2013年1月當選為副省長。落馬後,其“不收錢,收玉器和普洱茶”的雅賄行為也遭曝光,2015年獲刑12年。

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沈培平

2014年7月,自2006年就與秦光榮同在省委常委班子的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因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便利謀取私利,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遭“斷崖式”降級,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1個月後,2014年8月29日,與秦光榮共事10年、黨政一把手搭檔5年的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落馬。2個月後,秦光榮卸任雲南省委書記。

在當時的全省領導幹部會議上,秦光榮5次提到自己在雲南工作的16年。他稱自己在雲南工作16年來,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嚴守黨的各項紀律。始終兢兢業業,不敢有絲毫懈怠,致力破解改革發展難題,探索富民強滇之路。

2014年11月,秦光榮被任命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次年3月15日,全國兩會閉幕那一天,時任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被查,成為熱點。而在3月12日,秦光榮還與仇和等代表參加審議。

據報道,白恩培、仇和的落馬,背後有云南省政協原副主席楊維駿的功勞。白恩培主政雲南後,曾推行“一湖四片”毀鄉造城大城市化運動,使雲南走上破壞生態、變賣礦產、強徵民地、強拆民房道路。楊維駿曾在多個場合批評白恩培的做法,白恩培不予理會。

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秦光榮與白恩培

在舉報白恩培後,楊維駿曾找秦光榮瞭解情況。秦光榮反饋說:這個案子涉及中央管的幹部,“不便過問”。

後來,楊維駿開通名為“直言”的博客,將白恩培等省級官員的違法違紀材料公佈於網上,後他又到北京親自將舉報材料送到中紀委,一局級幹部接待後,承諾立刻向中央彙報。

針對舉報問題,在白恩培落馬前的2014年7月底,雲南省委中心學習會議上,秦光榮曾對全省官員提出要求,稱官員更要以人為善,不能因為一點自身利益就舉報,自身清白乾實事的也不要怕被舉報,“雲南100封舉報信,可能6封是實的”。

秦光榮稱,反腐敗是黨內、政府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必須嚴格看待,但各級官員更要有敢於擔當、負責的態度,既要幹實事,又要嚴格自身,腐敗不行、不幹事也不行。

白恩培在2016年10月已因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死緩,在死緩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仇和於2016年12月因受賄罪獲刑十四年六個月。2017年,中央巡視組對雲南開展巡視"回頭看"時曾表示,

雲南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肅清白恩培、仇和等“餘毒”不徹底,政商關係不清,政治生態遭到破壞。

仇和

而在仇和被查的同年,曾與秦光榮長期共事的雲南省委原常委、秘書長曹建方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今年1月,已降為雲南省農墾總局規劃統計處原副調研員的曹建方因嚴重違法再次被查。他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前省委书记秦光荣和他的5个同僚

秦光榮有寫詩的習慣。據接觸過秦光榮的雲南當地媒體記者講,畢業於湖南衡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的秦光榮在雲南期間曾用“凌粼”筆名發表過多個詩歌作品,同時也是《永遠的香格里拉》、《七彩雲南》、《雲南美》等歌曲的詞作者。

秦光榮曾在採訪時表示,“凌粼”是他的筆名,他的老家是湖南永州,舊稱零陵,“凌粼”是零陵的諧音。

去年5月,秦光榮曾在湖南當地媒體刊發四千餘字的長文《永州,一本耐人品讀的書》,記述永州的生態、風光、物產與文化。

“政事兒”注意到,十八大以來,包括秦光榮在內,已有6位卸任省委書記被查,其他分別是王三運(曾任甘肅省委書記)、蘇榮(曾任青海、甘肅、江西三省省委書記)、王珉(曾任吉林、遼寧省委書記)、白恩培(曾任青海、雲南省委書記)、趙正永(曾任陝西省委書記);2位省(市)委書記任上落馬,分別是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和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此外,已落馬的天津原市長黃興國,曾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

秦光榮簡歷

秦光榮,男,1950年12月生,漢族,湖南永州人。197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工學碩士。

1973.09-1975.08 湖南衡陽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習

1975.08-1976.11 湖南師範學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團委工作

1976.11-198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宣傳部幹事

1983.06-1984.12 共青團湖南省零陵地委書記,零陵地委委員

1984.12-1987.02 共青團湖南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省青聯主席

1987.02-1988.08 湖南省零陵地區行署副專員

1988.08-1990.03 湖南省零陵地委副書記兼冷水灘市委書記

1990.03-199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書記(其間:1992.03-1992.07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1993.06-1994.12 湖南省長沙市委書記

1994.12-1998.02 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

(1993.03-1995.12在中南工業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8.02-1999.01 湖南省委常委

1999.01-2001.03 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1.03-2003.01 雲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3.01-2003.02 雲南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

2003.02-2003.04 雲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

2003.04-2006.11 雲南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

2006.11-2007.01 雲南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代理省長、黨組書記

2007.01-2011.08 雲南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省長、黨組書記

2011.08-2012.02 雲南省委書記,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

2012.02-2014.10 雲南省委書記,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14.11-2018.03 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第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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