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两家公司获得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四维山人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在两家公司任职,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务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需要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纳税;劳务合同算兼职员工,不用交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对于同一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举例如下:

2019年小李为A公司会计,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500元(为方便计算不考虑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小李给B公司做兼职会计,每月领取工资1500元。

在A公司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8500*12-5000*12)*10%-2520=1680元。

在B公司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1500-800)*20%*12=1680元。

在A、B两家公司全年合计缴纳个税=1680+1680=3360元。

从2019年个税改革开始,一个人在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不用合并申报个税,只需在次年3-6月做汇算清缴,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所以,小李应在2020年3-6月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做汇总申报,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假如小李2019年只有以上两笔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收入=(8500+1500)*12=1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12=6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金额=3480-3360=120元。


不怕小猫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以案例来说明

2019年小王为A公司设计师,(为计算方便,只考虑减除费用每月5000元,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均不考虑)每月工资都是6000元。 小王利用休息时间为B公司做设计,每月工资1000元。


一,A公司财务人员每月为小王在A公司收入6000元工资预缴个人所得税。 全年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 6000*12=72000

72000-60000=12000 12000*3%=360元

二,B公司财务人员每月也为小王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因为每月1000元工资。所以小王在B公司个人所得税缴纳为0。

三,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小王应将2019年全年从A公司和B公司两处的收入汇总申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小王可以选择在A公司,也可以选择在B公司做汇算清缴。

假如小王选择在A公司做汇算清缴。 2019年小王总收入为 72000+12000=84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84000-60000=24000 24000*3%=720元

因此小王在A公司汇算清缴应补个人所得税额为

全年应缴数-全年预缴数=应补退数。 720-360=360元。


税月静好35


现在有很多人从多处取得工资或者是劳务报酬等等,这种现象比较普遍,那么关于个税如何进行缴纳,下面简要说一下。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的4项应税项目要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也就是说支付单位要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代扣代缴税款,不仅要专项记载备查,而且还要将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税款、专项附加扣除等等具体信息都要上报税务机关。


这种方法在全国推行后,每一个在任何单位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都会被完整上报并被归类,然后在第二年将某人在全国的所有收入进行汇总后重新计算个税。

所以,如果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绝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个人去申报,直接由支付你所得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了,通俗地讲,谁发给你工资,谁在发工资时就要先扣税。

专项附加扣除要选择单位

只不过作为纳税人,如果你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就是那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你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比如你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每月各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在一年内,你对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扣除,也可能你在一个单位选择全部扣除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2个单位中选择一个扣除子女教育、一个扣除赡养老人,但是不能同时都选择扣除4000元,否则在第2年汇算清缴时你要补税和滞纳金。

撰文:左刀三爷 要是你觉得我写得还有点意思,敬请审阅我其他的发文,期待你的批评指正!☎如有其他需求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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