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
一直是法院老大难问题
而人难找、财难寻、车难扣
这些都是执行难的突出表现
然而
在2019年3月8日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
联合制定了
《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协助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后,
局面大不同了!
该项工作迅速得到乌市两级法院和公安机关部门有效执行。根据《办法》,公安、法院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可进行联动查控、刑事追责,交警部门可根据法院提供的拟扣押车辆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车辆进行布控查扣,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移送公安机关后将被全方位追踪,想成为赖债者,或想“躲猫猫”是行不通了。
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吗?根据布控朱某已被我方公安机关临时控制,请你们速来对接。
收到!我们马上行动!
4月29日,准备乘车去阜康的朱某在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西延检查站时,被新市区北京路派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原来,2018年1月朱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支付丁某劳动报酬及利息35847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拒不履行。于是,丁某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5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经寰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某的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朱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期间,法院根据失信惩戒措施找到朱某实施司法拘留后,朱某与申请执行人丁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朱某依旧拒不履行,不知所踪,对执行干警的传唤更是置之不理。
2018年10月25日本案恢复执行,10月31日朱某向丁某还款9900元后便人间蒸发。
鉴于被执行人朱某的“老赖”行为,2019年4月12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函、拘留决定书。公安机关在接受到法院相关材料后,将协助人民法院查控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全区公安检查站综合查控系统》,并及时的向各检查站、卡点进行了推送和布控。同时,将相关信息以《临时查控通知》的方式推送、布控至各便民警务站。
4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路西延检查站执勤民警根据协查信息成功将朱某抓住,并及时通知了执行干警李经寰。办案干警火速赶到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同时通知申请人丁某尽快赶往法院。
迫于法律震慑,知道自己日后已无处可藏,朱某经多方筹措当天便将剩余案款25947元全部履行完毕。
无独有偶
当日晚9点15分,执行干警李经寰的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来自天山区乌拉泊派出所临控人员的电话通知,又一“老赖”被成功抓获。
2019年2月13日吕某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疆某养老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及利息40000元。
执行干警李经寰承办此案后,多次通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来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就此销声匿迹。
2019年4月13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函、拘留决定书。
4月29日晚9点15分李某从吐鲁番回往乌鲁木齐途径乌拉泊检查站时被抓住,将其带回法院后,迫于强大的法律震慑,李某当晚给付案款20000元,剩余款项在执行干警李经寰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实在不能再6了!
申请执行人当天拿到案款
执行干警一天连结两案
不仅提高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
逃避执行的工作力度
还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
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公安机关联合协助人民法院进行临时控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措施,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善用合力,巧借外力,执行联动真正让我们执行干警“跑断腿”成为过去式。
自 2019年3月8日
实施执行联动以来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共拘送4名被执行人
其中3名被执行人
在司法拘留期间履行义务
1人获得申请执行人谅解后
提前解拘出所
你对法院与公安联动执行
有什么看法呢?
素材/李经寰 编辑/司宇 审核/周斌
大家都在看
【扫黑除恶·头法亮剑】送法进乡村,普法“零距离”
【头法百科】买卖?赠与?继承?房子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省钱?90%的人都想错了!HOT
【头法特辑】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维泰天平工作室诚征各类身边的法律故事、周围的奇葩案子,说不定下一个主题里,就有你的素材~想听法官叨叨办案经历?想了解未知的审判真实世界?欢迎关注“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倾听法院小编讲述我们身边的法律故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我 相 信 这 么 好 看 的 你
已 经 关 注 了 我
閱讀更多 烏市頭屯河區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