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开展专项督察狠抓纪律作风建设

近日,兰州市院对市院机关、城关区院和皋兰县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本次督察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对照开展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确保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反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两轮巡视反馈的各类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切实整改,

督察组采取走访、询问、查看台账等方式,对市院机关各党支部在《全省检察机关对照整改问题汇总》中反映的具体问题从学习情况、自查情况、建立台账情况等三个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同时对市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管大厅和城关区院、皋兰县院窗口部门进行督察。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向被督察的党支部、部门和县区院进行反馈,督促各有关党支部、部门和县区院认真抓好学习和自查整改。为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督察组要求,各院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认真做好对照检查,以身作则,廉洁从检。要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好整改台账并限期整改。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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