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德城區法院宣判一起13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德城区法院宣判一起1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德城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13人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德城区法院宣判一起1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德城區法院黨組成員、刑事審判庭庭長馬軍宣讀判決結果

扫黑除恶!德城区法院宣判一起1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德城區法院對13名被告人依法判決

大眾網德州·海報新聞5月10日訊(記者 祁小麗 通訊員 孫鑫)5月10日上午,德城區人民法院於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陳明嶺、李海軍等13名被告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惡勢力團伙犯罪一案,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至五年有期徒刑。

德城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明嶺、紀洪林等13人大部分為殘疾人,自2010年以來形成了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陸續使用報廢車輛、改裝車輛從事非法運營行為,市交通運輸局及交警部門發現其違法行為後,多次扣留其車輛並予以處罰。13名被告人為索要被查扣車輛實現非法營運目的,多次非法聚集尋釁滋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陳明嶺、李海軍等人還採用靜坐等方式在公共場所滋事,客在霞採用喝藥等自殘方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在此過程中,逐步形成了以陳明嶺、紀洪林為首要分子,李海軍、劉文忠、客在霞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執行公務,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兩次公開開庭審理後,5月10日上午,德城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此案,判決被告人陳明嶺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李海軍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被告人劉文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紀洪林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被告人客在霞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其餘八人均根據犯罪事實、危害程度等情況獲刑一至兩年不等;對該惡勢力犯罪團伙中的殘疾人,合議庭量刑時,均在基準刑的基礎上予以從輕。當庭,被告人均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

當天上午,除此次涉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宣判,德城區法院還對另一起涉惡勢力尋釁滋事案件進行了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並將擇期宣判。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德城區法院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中央掃黑除惡精神貫徹落實到法院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進一步落實責任、明確定位,做到有的放矢、重點突出,精準打擊;細化工作措施,及時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多措並舉,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成效;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健全完善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監管有力、運轉有序的審判運行體系,確保打出聲威,打出氣勢。今後,德城區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對一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徑重拳出擊、從嚴懲治,絕不手軟、毫不含糊,以最有效的措施,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