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微商卖假海鲜 诈骗四万被判刑

日前,一男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假装微商出售帝王蟹、银鳕鱼等海鲜,诈骗4万余元被判刑。

男子王某某在朋友圈发布广告,谎称自己在北京市某海鲜冷冻品市场经营海鲜产品,可向各水产店大量供货。不久,一位经营海鲜生意的微信好友刘某找到他,订购10箱帝王蟹,并向其转账2万余元。王某某收到钱后,立即将刘某从微信好友中删除。此后,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海鲜商贩朱某某2万余元。被害人报警后,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津南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依法以诈骗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假微商卖假海鲜 诈骗四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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