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是否能繼承,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繼續耕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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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不能宅基地是否夢繼承,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繼續耕種嗎?

首先要告訴你,農村宅基地不屬於咱們農民個人私有財產,宅基地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也就是說宅基地不是咱個人的東西,對於宅基地的所有權咱說了不算,所以宅基地不能繼承。



但是在現實生活的農村中,由於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咱農民個人出資蓋建的。那麼,這時候咱這些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地隨房走的條例,咱就擁有了對集體分配給咱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和對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所以,不管在任何情況下,一旦房產需要繼承,那麼繼承人就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繼續對宅基地進行使用權,而不是繼承宅基地。


不過在近幾年國家新出臺的,關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上和繼承房屋所有權的政策上有所嚴控,嚴格控制一戶多宅,提倡一戶一宅節約用地。非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不能享有對房屋永久性的繼承,也就是說戶口不在本村或是戶口在本村,但手中有多處住宅的人,對繼承過來的房屋只能修繕不可買賣或從新翻建。修繕的使用權直至房屋破舊的無法在加以修改自然坍塌為止,宅基地也就被集體組織收回。另一方面是繼承人屬於農村集體成員,而且也符合國家規定的一戶一宅的標準,那麼,這種繼承過來的房屋就有對宅基地有永久性的使用權和居住權,可以將房屋確權到自己名下,可以對房屋進行翻新和買賣。

那麼對於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是否可以繼承繼續耕種呢?

對於個人承包了土地也是和宅基地一樣的性質,耕地和宅基地一樣有的屬於國家所有,有的屬於村集體組織所有,我們都只有使用權和承包權,沒有對土地的所有權。


所以對於個人承包的土地兒女有沒有繼承繼續耕種的權利,那就要看承包土地確權時,兒女的戶口是否在農村是否和你在一起,如果當時兒女和你都在一個戶頭上,那麼你承包的土地你的兒女有權繼續耕種,也就是說只要兒女戶口還在農村,就有權繼續耕種你承包的土地。但是如果在土地確權時,兒女戶口不在農村,那麼你承包的土地雖然在二輪土地承包確權延長年限為30年,但,一旦承包人去世,那麼所承包的土地非農戶口的兒女是不可繼承繼續耕種的,承包的土地將會被集體收回。


農嫂話農事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房子在我們國人心目中位置一直非常高,所以,關於土地、宅基地的問題,人們都非常關注。下面,就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宅基地不能繼承。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 對於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這個問題,《土地管理法》、《繼承法》明確的規定,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所以,公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屋而轉移給新的所有人。

但是,如果子女的戶口遷出了農村,不再是村集體的一員,在房屋倒塌之前,能夠享有房屋的使用權;房屋倒塌之後,則不能再在宅基地上建設房屋。如果子女的戶口還在農村,則可以在下次確權的時候將房屋確權到自己名下,等於是“繼承”了宅基地。



土地能繼續耕種。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而我國目前正處於從1997年開始的第二輪土地承包期,承包期至2027年,第二輪承包期到期後再延長30年的話,承包關係將延長到2057年。所以說,我國現行的土地承包方式,也就是家庭聯產承包的方式不會變化。



如果子女的戶口沒有遷出農村,還是農村戶口,那麼,子女依然可以享有土地耕種的權利,而且,在下一次土地確權的過程中,能夠將原屬於父母的土地確權到自己名下。

如果子女的戶口遷出了農村,成了城鎮戶口,則要分情況來對待。對於整戶進城落戶的,遷入市縣區的,不再進行確權登記,會被依法收回。 整戶遷入小城鎮或部分家庭成員遷入市區市的,根據農戶意願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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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是否能繼承,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繼續耕種嗎?

農戶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是由土地和宅基地所承載的社會保障功能決定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林地除外)是不可以繼承的。

一、宅基地繼承權問題

我國現行法並未對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問題進行明確的規定,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 63 條規定,應當理解為我國不允許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單獨繼承,只承認繼承房屋時對宅地基使用權的一併繼承。

當農戶家庭中的一人或幾人死亡,宅地基使用權仍然是以戶為單位,宅基地由該農戶其他家庭成員繼續使用,不發生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問題。

當農戶家庭的成員全部死亡或遷入社區市生活,由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分離性,農戶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但是房屋是個人私人財產,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其子女可以通過繼承房屋獲得宅基地使用權,無論子女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還是城鎮居民,都具有私人房屋的繼承權,進而獲得宅基地使用權。

此時需要注意的是,村集體經濟成員子女通過繼承房屋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就違背了“一戶一宅”的原則,要及時做好宅基地或房屋的處置工作,如及時維護或轉讓房屋;同樣,繼承房屋獲得宅基地使用權,也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權的身份限制,也要做好房屋的修葺與維護工作,當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或者不能居住時,宅基地會被村集體收回。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及耕種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權都採取家庭內部成員人人有份的方式,當農戶家庭中的一人或幾人死亡,土地承包權仍然是以戶為單位,承包地仍由該農戶的其他家庭成員繼續承包經營,繼續耕種,也就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

當農戶家庭的成員全部死亡或遷入社區市生活,由於承包經營權的取得是以集體成員權為基礎,那麼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於消滅,農地應收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分配,不能由該農戶家庭成員的繼承人繼續承包經營,也就不能繼續耕種,但是子女可能獲得土地的承包收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法強調的是發包土地不能繼承,假如該農戶的土地是以其他方式,如拍賣、流轉等方式取得,那麼子女是可以繼承的,也可以繼續耕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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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是否能繼承,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繼續耕種嗎?


題主的這個問題是兩個方面的內容,一個是宅基地用地問題,一個是承包地的問題,我們也分兩個不分做一個回答。



一、農村宅基地能不能能不能繼承的問題。

農村宅基地是一種比較特殊的建設用地,只有農村身份符合宅基使用條件的村民,才可以使用農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權屬決定了其和農戶其他財產不同,宅基地所有權是村集體的,村民只是依法使用建設自己的房屋,不能和其他私人財產一樣隨意處置,因為農戶沒有處置的權利。

宅基地不是農戶的私人財產,就不存在繼承的問題,按照規定,現宅基地登記使用人去世以後,宅基地由其他家庭成員繼續使用(依法繼續使用,不是繼承)。而戶口遷出農村的,父母去世以後,依法繼承父母的房屋,在房屋沒有倒塌之前,可以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



二、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不能繼續耕種的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方式是家庭聯產承包,所有的家庭成員都享有同等的承包地份額,而且,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在家裡老人去世以後,其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經營,包括子女。當然,這個是有條件的,那就是屬於同一個戶口薄。如果子女戶口分出,只可以繼承老人承包地的收益,無法繼續承包耕種老人的承包地。


新農人散耕


不管是農村的宅基地也好,還是個人承包的土地也好,它們都統稱為農村土地,只不過是使用性質不同。宅基地可以用來建房供人居住,承包的土地可以用來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比如種莊稼,栽果樹等等。

而農村土地,除了有部分是屬於國家所有外,其餘的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對於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民只有使用的權利,個人是不能私自買賣的,也不能做把它作為遺產來繼承。

眾所周知,農村的宅基地是用來建房住人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的,個人只不是在上面建房用來居住,那麼個人建的房屬於私有財產,這是可以繼承的。

如果繼承人的戶口沒有在本村,或是城市戶口。那麼繼承的房屋將不能翻建,只能維修,只要你能保證維修不使它倒塌,那麼你就可以永遠繼承下去。如果戶口在本村,但沒有在一個戶口本上,自己也已經有宅基地的話,同樣可以繼承房屋,但還是不能翻建,只能維修。

如果繼承人的戶口和原戶主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是戶口沒有在同一戶口本要,但是同村戶口,那麼就可以繼續使用村集體的宅基地和繼承上面的房屋。

對於承包的土地,只要曾經在第二輪土地延包時(1998年左右),家庭承包的土地有你一份,只要你的戶口是農業戶口,那麼你除了可以繼續耕種屬於自己那份土地外,還可耕種家庭成員的土地;如同你的戶口是在城市,你可以選擇繼續或放棄耕種屬於你自己的那份土地,但是家庭成員的土地你不能耕種。


農村一山貨


農村的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了解決農村村民,符合建房需求的農戶無償提供的土地。既然是土地所有權就是集體的。只不過這片土地是讓村民修建房屋的。村民在其上修建房屋後,宅基地歸村民使用。根據國家土地法的規定,農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權是集體的,不是個人私有財產,所以說農村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如果你依法繼承了私有房屋,其宅基地隨著房屋的繼承而享有使用權。




個人承包的集體土地子女是不是能繼續耕種的問題。這裡有幾個關鍵問題要弄清楚。一、子女和父母是不是一個戶口本,二、土地承包確權證上父母和子女是不是承包共有人。如果子女和父母沒有分戶,又是承包土地共有人,只要確權證上有一人存在,在土地承包期限內是可以繼續承包耕種的。三、如果子女和父母已分戶,各自承包集體的土地進行耕種,也就是說土地確權證是兩個獨立的證,父母是父母的,子女是子女的。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父母健在,子女是可以替父母耕種的,如果父母戶口消失,這種情況下,子女是不能繼續耕種,集體就要依法收土地。



手機用戶王竹清


農村宅基地是否能繼承,個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繼續耕種嗎?就這個問題我有兩個答案供題主參考。

①農村父母的宅基地如果在這次土地確權之前就過到你名下的就完全可以繼承,這種繼承是長期的,無暇私的。如果這次土地確權之前宅基地沒有過到你的名下,那麼只要你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你也完全可以繼承。但是你沒有長期的產權,只有居住權。而且這次土地確權之後農村的宅基地是過不了名的。

②父母的承包田你能否繼續耕種?那得看你和你父母的戶口在不在一起,在一起可以繼續耕種,如果戶口不在一起的情況下,等父母百年以後國家會毫不留情的收回你父母的土地。如果現在合戶已經晚了,土地確權之前可以的。


北大倉君哥


宅基地,承包地,只要你老家父母戶口在,不管你戶口在哪裡,在未來30年承包期內,都屬於你,誰也沒有權利分你地。現在農村有種錯誤的思想,很多年輕人在外買房了,戶口遷走了,村裡就把他的地按人口提走了,這是違反目前最新修訂的土地承包法的。必須要爭取。


野馬來襲


我兒子是一四年遷出去的戶口承包地是1997年到2o27年請問我還有承包


用戶6047511563319


農村宅基地是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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