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基地空閒著,村集體不願收回,這是為什麼?該怎麼辦?

明花圓生態農場1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話題。現在我們都知道,即使是老輩留下的宅基地,其所有權也早已收歸集體,一旦房屋倒塌長期閒置,村集體是有權將使用權也收歸集體的。但是,一邊是許多需要新建房的農民申請不到宅基地,一邊是很多祖上遺留的宅基地長期閒置,在農村中確實成為一種怪現象。

在我們膠東農村,以晏子所掌握的信息,還沒聽說哪個村開展宅基地回收活動。上世紀80年代後,農民建房需求很大,大部分農民家庭都有新建房屋的現象,新建房屋很少利用舊宅基地翻建的現象,一般都是新申請宅基地重建,這主要是因為老宅基地受過去私有制限制,房屋規模較少,街道狹窄不平,且多處於低窪近水地帶,而現在人們建房多喜歡在敞亮通風處,所以舊宅基地多被棄之不用。但在新房建設中,從未聽說哪一家按規定建新拆舊,甚至也沒聽說過要簽訂建新拆舊協議。那時候宅基地管理並不像現在這樣緊,可能是我們膠東多和丘陵山區,土地並沒有那麼金貴吧。

應該說,現在農村建房的很少了,現在農村的青年人多到縣城買樓居住,很多村多年沒有建房現象,所以現在執行的建新拆舊政策形同虛設。甚至,有很多多農村的支部書記,可能也並不知道農村宅基地閒置後可以回收的政策, 所以很多農村老房倒塌全就那麼多年荒廢者,成為空閒的屋夼,這種現象,確實浪費了土地資源,也影響了新農村的村容村貌。

那麼,為什麼村集體很少主動收回閒置的宅基地呢?其實並不是村集體不願意收回,這裡面有很多農村的現實問題。首先,農村多是聚族而居,老街舊鄰都有感情,只要上面不抓,村裡的幹部誰也不會去得罪人主動收回本村人家的閒置宅基地。因為這些宅基地雖然房屋倒塌,但其原主人及其後代,往往還視為自己的,有時候在裡面種點菜,也有的直接種上樹木,其實也是一種無聲的佔有。

再是,收回閒置宅基地問題,上面雖然有政策,但並沒有明確指示要統一回收,並且,到底是有償回收不是無償回收,也沒有上級的統一指導。長期以為,農村人的固定思維就是,只要曾經是自家的宅基地,即使房子倒了,那地方還是自家的。而農村村幹部也對宅基地政策執行不嚴,明知道農村一戶一宅,還可以隨意把集體原有的房屋拍賣給農民,明知道很多房屋辦不上房產證,卻照樣允許其存在。

這幾年農村廣泛開展新農村建設,也開展危房改造和空心房拆除活動,但是多是對沒主的宅基地進行了利用,比如那些沒以後代繼承的老宅基地,村集體才會收回使用,改造為集體文化娛樂設施,或者修建成小公園等。而對有後代繼承的老宅基地,即使房屋倒塌,也沒有主動收回,只是修一堵圍牆,將那些難看的半倒塌的房屋擋住,一些舊房塗上塗料,使其外表靚麗起來,做了一些表面文章而已。

不過,隨著宅基地管理政策越來越緊,加之目前逐步推行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土地允許上市,這些長期棄舊的老宅基地被收回,估計是遲早的事情,儘管我們山區農村人們對土地並不那麼重視,耕地也有很多撂荒,但是宅基地做為建設性用地,可能比農用地更能產生效益,而有些農民,也願意有償退出宅基地,擺脫農村束縛,到城市買房去。既然有利可圖,我相信很多村會逐步重視這一問題。


齊東晏子


在農村有很多祖上留下的宅地基空閒著,村集體為什麼不收回?

在我的記憶中,六七十年代,農村很少有閒置的房屋,大部分是破舊的老宅子,農村人都是兩三代人住一所宅子,人住在草屋或者是人和牲畜同居一室也不罕見,居住條件極為惡劣。

農村真正開始大興建房熱也就是在八十年代,那時候農民手裡有了錢,都以能住三間新平房或者三孔大窯為榮。

那時候鼓勵人致富,新建房子申請宅基地也很方便,一般來說一份申請一盒煙就能搞定。按照政策交舊換新,但一般老宅子都用於牲畜儲草和飼養牲口用,集體也懶得理會。在這種條件下,我觀察,在我們農村,先先後後,村裡人都另建了一套新宅院,在老宅基上重新翻蓋的幾乎沒有,所以老宅廢棄的很多。

到了新世紀,城鎮化飛速發展,農村年輕人開始湧向城市,十幾二十幾年前剛建的房屋也開始人煙蕭條起來,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在堅守,有的沒有人住,也開始閒置起來。

祖傳的老宅破敗了,現在的新宅閒置了。有人問為什麼村裡不把破敗閒置的宅基地收回重新利用呢?

其實熟悉農村情況的人都知道,過去人珍惜土地,建房造屋都捨不得在耕地上建,大部分都建在山坡上土地貧瘠的地方,收回變為耕地的價值不大。

另外,過去建房造屋在我們那個地區多采用石塊為建築材料,前後得花費好幾年,現在廢棄不用,拆掉處理也需要花費不小的費用,這個錢沒有地方出。

還有,既然老宅基本家不用了,集體收回重新分配,願意接受做為新宅基地的人幾乎沒有。也就是說,收了也沒人用。

雖然說農村的老宅基廢棄了,但無論誰家的房前屋後也會有幾棵樹木,即使這些樹將來賣不了幾個錢,只要長著,不僅綠化了老村老宅,也更是老戶主對宅基地主權的宣示。

何況現在農村的土地種植人員越來越少,農民良田還種不過來,他怎麼會對老宅基地感興趣呢?

基於以上幾種現實原因,村集體不會主動去收回農民的老宅基地的。

當然,我說的都是我們山區農村的實際情況,至於平原農村的老宅基怎樣處理,就另當別論了!






閒聊農家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村幹部也是身不由己的!



很多人可能比較疑惑,村裡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沒人住了為什麼不收回,分配給需要的人呢?其實這個村幹部也是身不由己

為什麼這麼說?

第一,農村宅基地雖然是集體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卻是農民私人的。有的人雖然戶口沒在農村,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卻是他的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誰敢動?

如果這家家裡沒有後人,同時宅基地還在,那麼就可以把宅基地易主了(可以集體收回,也可以給其他需要的人)。

第二,農村宅基地如果要收回,就需要把宅基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拆房子有那麼簡單?首先可能有村民來阻工;其次拆房子不要錢啊?誰來出這個錢?很多村沒有集體收入,窮的叮噹響怎麼拆?

第三,有的地方可能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情況。就是說房子沒人住了,但是卻可以轉讓給家族親戚。有的人走出農村就把房屋和宅基地轉讓給了同輩或者晚輩,這種情況下怎麼拆?

第四,有的地方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但這是歷史遺留問題。這個聽老輩人講,主要是改革開放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內,農村宅基地的審批不是很嚴格,有的人易地建房還留著老房,這種情況也不好弄(會產生矛盾),短期之內應該是解決不了的(但這是個別情況)。



那這些宅基地和房屋到底該咋辦呢?

第一,可以在村內流轉。這個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情況,就不多說了。

第二,能收回的儘量收回。有的村集體有錢,可以對廢棄的宅基地進行收回。


第三,實行廢舊房屋利用。舉個例子,現在有的村搞民宿旅遊,就是利用的老舊房屋。把這些老舊房屋一改造,就可以給城裡人來住了,還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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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小焦


雖說為了集約使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很多地方規定空閒農房和不符合規定的宅基地應該由集體收回,但很多情況下,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基地雖然空閒著,但不符合集體收回條件,所以仍歸個人使用,即使是符合收歸集體的條件,也很少有聽說宅基地被收回的,這又是如何呢?


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戶口已經遷出農村,子女們通過繼承獲得祖上和父輩留下的農房,並且獲得了宅基地使用權,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即使空著閒著沒人住,也不能收回。但一旦宅基地上的農房損毀、倒塌,根據規定召開宅基地就不歸繼承人使用了,由集體收回。實際生活中,不管房子損壞到什麼程度,只要不倒就可以繼續使用,進一步說,即使房子倒了,只要在宅基地上有一堆廢磚亂瓦堆著,房子仍然是你的,宅基地沒人去收回。

一般什麼樣的宅基地會被集體收回呢?農村五保戶,也就是無兒無女,又沒有老伴兒的人,在世時無人照料,這樣的就可以申請五保,由政府進行集體供養,五保戶去世後房子就不能留給其他親戚朋友了,村集體順理成章收回宅基地,也算是享受集體供養的費用吧。當然,如果雖說符合五保戶條件,但是不想申請集體供養,由侄兒、外甥或者其他人來照料生活,那房子就可以根據意願贈送給別人,村集體無權收回。不過不能既選擇集體供養又不想把農房充公,沒有這等好事,目前在村裡恐怕只有這一種情況是將農房和宅基地收回的。


除了這種情況下收回宅基,地其他情況基本不收,農村宅基地對於農民來說就是生活生存的基本,雖說農民只享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是在他們眼裡審批給自己使用的宅基地就是自己的了,一代代流傳下來根深蒂固的思想,村集體也不願去得罪人,硬要從別人手裡收回宅基地,畢竟打擦邊球的話可收可不收。

現在基本上各地各村都是這種情況,不過也保不齊哪天對宅基地使用情況進行摸排整頓,對於不符合一戶一宅使用規定的,房屋倒塌的,長期空閒無人居住的農房進行收回,到那時恐怕也只能乖乖交出去。


小十六123


在我們國家很多情況,法與理與情往往不是同步的。尤其在廣大的農村,這種現象更為嚴重。

就拿題主這個問題來說,雖然《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了一戶一宅制度,但執行起來比制定法律更困難的多。首先,一戶多宅不是個別現象,就我村來說,大約有三分之一的農戶不是一戶一宅,形成這個局面的原因,也是改革開放以後,農民生活富裕了,有了蓋房的條件,在中國農民心裡,只追求兩個願望,一是擁有自己的土地,二是擁有自己的房子,過去貧窮蓋不起,現在富裕了首選就是蓋房。實是求是的說,那個時候,國家還沒有大規模開發利用土地,房地產還沒有興起,城市建設還沒有瘋狂擴張。國家土地不是那麼緊張,在農村來說,建房申批不是很困難,雖說拆舊房蓋新房,一般來說都是蓋了新房舊房也沒有拆掉,村幹部都是老少爺們,也不好追究什麼責任,畢竟農村幹部也不是鐵飯碗,幹了這一屆,下屆還不知道誰幹,也就沒有那個長遠打算。這就是產生一戶多宅的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就是老一輩留下的宅基地,這樣的宅基地如果位置好的話,一般都是村民之間自由買賣了,房產證審批的時候予以更名就是了。再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子破敗不堪,戶主都不在家,有的戶囗早已遷出,這樣的房子無論有沒有房產證,村委都是不會去動的,否則的話,說不定哪一天戶主回家,人家是要找自己的房子的,畢竟房子在每一個農民心中的位置是其他任何東西都不能取代的,這就是農村很多閒置房沒有回收的根本原因。


若飛305


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複雜,繞來繞去解釋不清,我來說。第一類,老宅有後輩,雖沒農村戶口,卻房子還處在那兒,沒人敢動。因合法存在,農村人誰敢違法動它。如果這宅基地沒後人存在,叫絕戶。這宅基地沒人要,鄉下迷信觀念重,不發家。村裡可以收回或村民可以佔用,作為菜園或種苗木。第二類,上二代農村響應政府號召:多打糧食,多產娃。農村兄弟姐妹多,分家時屋在一起或不遠處。故爾常說的一句話:同在屋簷下,抬頭不見低頭見,打斷骨頭連著筋,肥水不流外人田唄!同輩之間房子可以轉讓。有人跳出農門,房子轉讓同輩或晚輩。第三類,印象中是改革開放之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農村造房沒有很嚴的審批制度,易地建房,老房還留著,不算違規房。這類情況這十年內來看,再造新房,村裡可以收回另派用場。



嚮往清麗地


農村宅基地是村集體給集體內村民用於建房的地,宅地基一直屬於村集體,而村民只有使用權。題中所說的閒置的宅基地不知道具體指什麼,如果說的是沒人居住的房子那麼上邊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農民的房子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能侵犯。即便是無人居住也不能動人家的,除非房子確實已經壞得不能居住了村集體才可以把宅基地收回集體。

宅基地一直以來就歸村集體,不是誰在上面建了房就歸誰。只要達到一定條件宅基地會自動收歸村集體,比如房屋完全倒塌了、村民主動退出宅基地了,不需要敲鑼打鼓的到處喊哪塊宅基地現在歸集體所有了!

農村也沒有規定那一塊地是宅基地必須在那個位置建房,一般村民要建房都是自己找一塊地去申請,只要有申請資格不佔用基本農田一般都能申請下來。所以人家宅基地閒置了又沒申請復建的達到一定時間,想在上邊建房的其他村民同樣可以去申請此地作為自己的宅基地。

所以我覺得村裡宅基地閒置,村集體不是不願意收回,而是本身就是村集體的東西不需要再去聲明此地收歸村集體了。


農村隨拍君


哈哈!這你就不懂了吧!

這"悟空″裡不是有人把:

"農民為什麼不能像工人們也可領退休金啊?″一樣的"不明就裡″!

"農民"是有土地,宅地,自建房,生活自留地等資產所有者!

"工人″?真正的無產者!初期連住房也是租工廠的!一切生活資源的獲得均需為"資本所有者″勞動!才能獲得!

他沒生產資料財產!失去工作就失去生活來源啦!

反觀農民?進城務工!土地流轉有收入!宅地房屋(有可能被響往農村生活的城裡人承租)

自留地都屬"自有權″的!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在農村有很多祖上和父輩留下的宅地基空閒著,村集體不願收回,這是為什麼?該怎麼辦?

的確,現在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進一步深入,許多的農村農民已經全家人在城市裡買房定居了下來,農村原有的祖輩,父輩們留下來的,包括八十年代自己夫妻倆辛辛苦苦修建起來的新樓房,因為地處比較偏僻,又因為常年不住人,年久失修,導致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經搖搖欲墜,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有的甚至倒塌夷為平地了,卻無人問津,無人管理它們了。

面對這種情況,有人不競在問,別人在農村沒有宅基地建房,而個別人卻有宅基地閒著不用,那為什麼集體不把他們的宅基地給收回,重新分配分配給別人呢?或者重新承包給別人種植農作物,種植樹木也行呀。



可是年輕的朋友們可能不知道,七星老農曾經記得八零年實行生產承包責任制時,田地是一年一調整,三年一調整,後來改為三十年調整一次,而山地的承包期是六十年不變,是政府為了調整農村農民種田種植山林樹木的積極性,防止掠奪性種植,防止森林被亂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破壞農村自然環境。


再加上八十年代的時候,農村農民大多數人的宅基地是修建在山土上,很少有幾個人佔用了集體的糧田修建了的,並且國家這次還給他們實行了土地確權,發有宅基地證,屬於合法擁有者了,如果現在國家沒有另行政策予以收回他們的宅基地,那恐怕當地村集體組織是沒有那個權力,把他們空閒著的父祖輩們留下來的宅基地予以收回來了,要收回來除非你村集體花錢徵收,經過當事同意才行了。

七星老農個人認為,農村祖輩們留下來的空餘閒置的宅基地,不是村集體不願收回,而是現在國家還沒制定這方面的政策,村集體目前是沒有擁有這個權力,去收回村民個人手中閒置著的宅基地的,再說農村過去房子周圍都種植了樹木楠竹,過不了幾年時間,閒置著的宅基地上也會綠樹成蔭滴,大家就別抄別人家那份閒心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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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老農


科技科普促使人們養成理性思考和理性處理事務的習慣——凱騰聚知

農村村莊主要分為自然村莊和集貿城鎮(鄉鎮鎮府所在地)化村莊。

城鎮式村莊

一般化商業價值和城鎮化水平高,很少存在空宅現象。

自然村宅基設置

自然村宅基設置原則是使用非可耕地。也就是對於空村即使收回所謂的宅基地也是無法作為可耕地使用的廢地!

宅基地復耕成本很高!尤其是80年代富裕後建新村棄老村,老村成為荒野正常!

沒有能力建新村的,索性就不建了孩子都在教學生活更便利的鄉鎮,縣鎮,城市購房,老宅基自然就廢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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