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源:通報3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典型案例

涟源: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近期,漣源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典型案例。

1.橋頭河鎮界頭口村原臨時工作委員會主任李田良、成員李芳等人違規開支、失職失責等問題。2017年,界頭口村通過製作虛假協議、虛假票據在村賬中列支7.1萬元,用於支付村民李某硬化公路的啟動資金5萬元及在外爭取項目資金的工作經費2.1萬元。李田良在審批相關費用支出時,對該虛假列支的7.1萬元票據未嚴格把關。2019年2月,李田良、李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伏口鎮林業站站長陳希傑工作失職問題。2003年,陳希傑在對該鎮原大茶園村退耕還林項目初審中,工作不實,沒有發現該村原村幹部廖吉初、廖民主(已另案處理)將屬於新化縣的20畝山林申報成本村退耕還林面積的問題;2008年至2013年,在明知廖民主等人虛報20畝退耕還林面積套取補助資金的情況下,沒有及時上報並採取措施改正,造成國家財政經濟損失4萬餘元。2019年4月,陳希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斗笠山鎮分管社區工作領導李破浪、民政所所長謝群豔、香花臺社區原居委會主任兼低保專幹肖康明等人失職失責問題。

2014至2017年,香花臺社區居委會和斗笠山鎮民政所相關工作人員未認真核查該社區申報低保補貼對象劉某龍、吳某軍的家庭經濟情況,將該二戶違規納為低保補貼對象;該居委會相關工作人員明知低保對象肖某文已死亡,仍縱容其親屬繼續領取低保補貼,以上三戶共計違規領取低保補貼4.86萬元。2015至2017年,該居委會和斗笠山鎮民政所未能及時掌握低保對象劉某豐、黃某文不符合繼續享受低保條件的情況,導致上述兩戶違規享受低保補貼0.54萬元。2018年11月,李破浪、煤礦社區服務指導中心主任李家光、謝群豔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結合其他違紀問題,肖康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漣源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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