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期】招聘启事

招聘

【第215期】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3名(其中办公室文职协警1名,大堂值班协警1名,驾驶员1名)其具体要求如下:

办公室文职协警具体要求:

1.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各类文体稿件,如信息简报、新闻宣传稿等;

2.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执行力、责任心强;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有文字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大堂值班协警具体要求:

1.能够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爱岗敬业,待人接物文明礼貌;

2.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驾驶员具体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C1驾照以上,4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GPS导航操作;

3.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8:00-11:30,15:00-17:30)

报名地点: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方式:0593-2103018 张女士

地址:屏南县国宝路191号办公大楼414室

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驾驶员需出示本人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⑤个人简历

考核方式

办公室文职协警:本次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并进行政治审查。

大堂值班协警、驾驶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面试方式现场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人选并进行政治审查。

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满招聘为我院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215期】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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