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12個自貿區應引進對標WTO、FTA的國際化營商環境標準

5月11日上午,在於北京舉辦的“2019中國營商環境研討會暨城市營商環境指數發佈會”上,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發表主旨演講指出,現在我國營商環境的改革,是自我在解決問題、不斷提高,路子沒錯,但時不我待,應按照WTO改革要求和FTA(自由貿易協定)發展要求的國際營商環境標準,一步到位引進來。

黃奇帆指出,12個自貿區應試驗國際營商環境標準,看是否適合中國,是否可複製、可推廣、可移植。簽訂FTA協定意味著整個國家跟協約簽訂國之間營商環境大體一致。國際化、公開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是我國目前最迫切需要的,也是改革開放所需求的。

那麼,國際營商環境的標準是什麼?

黃奇帆表示,目前世界各個國家FTA討論的最基礎要點就是三零原則,即零關稅,零壁壘,零補貼。對我國來說,保稅區是零關稅,但整個國家怎麼操作,是國家層面的的事;對地方搞自貿區來說,重要的是零壁壘、零補貼,是地方政府的行為怎麼國際化、法制化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自貿區試驗本質上就是營商環境國際化的試驗,就是零壁壘的試驗。

黃奇帆在“中國營商環境的國際化、法制化、公開化、透明度提高”的主旨演講中指出:

所謂零壁壘,一個表現在關境上的壁壘,如稅率問題等。但營商環境國際化,更重要的不是海關、邊境治理方面的管理,更重要的是邊境內規則,國際化的問題。邊境內的營商環境規則從FTA、WTO引進的標準來說,大體上涉及八個方面。

第一,准入前國民待遇,要點在企業能否有生存權、出生權的問題;

第二,准入了後,企業產生了,不同企業之間通通都是按照負面清單管理,法無授權,政府不可以作為,法無禁止,企業都可以作為,負面清單清楚了,所有企業在一個行動框架中;

第三,要保護知識產權

第四,是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五,是勞動力保障,權利方面的要求

第六,是同等國民待遇,不同所有制、不同類企業競爭中性,在政府採購、銀行貸款及其他各個方面,不同所有制,同樣一件事是同樣的遊戲規則。在WTO裡,競爭中立這一關鍵詞有八個方面的條款,在這個意義上,同等國民待遇不是道義上的、理念上的,而是非常具體的法定程序,如果程序不規範,就會做出不同等待遇的情況;

第七,不應該各種各樣的補貼,補貼會扭曲市場、產業鏈,扭曲各種產業結構,出了錢還不討好,造成了很多後果;

第八,開放一些以前不怎麼開放的領域,或開放度不夠領域,如教育、衛生、文化、服務業、金融業等等。

這是我國在開放方面推進的事,實際上也是也是WTO、FTA主要發展的規範的內容。這些內容如果搞好了,和國際上基本一致了,事實上就形成了國際貿易、國際投資間的零壁壘。當知識產權不規範時,技術市場就不敢過來。上述八條哪一條做得不好,就形成某一種壁壘。

黄奇帆:12个自贸区应引进对标WTO、FTA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标准

黃奇帆現場演講(21世紀經濟報道 王佳昕 攝)

在這個意義上,這些規則不存在我們自我慢慢提升,提升50年,最後達到這個標準,而是要一步到位,把國際標準理解了,引進來,不可能在我國一下子鋪開,就在12個自貿區鋪開,然後再展開。

自貿區不是一般的開發區,不是城市開發新區,不是保稅區,也不是招商引資的工業區,自貿區當然會招項目、建一定的樓堂館所,但自貿區的宗旨和根本,就是要對標WTO、FTA中的營商環境,國際化的要求。

當今中國營商環境的最高的試驗地就是自貿區,所有區縣、地市州,各級政府,各個開發區都有營商環境改善的要求,都有硬條件、軟環境條件的要求,但所有這些條件最根本的標準,是營商環境的國際化、公開化、法制化的要求。

營商環境國際化、公開化、法制化是建設一切營商環境軟硬件的最高標準,也是當下中國最務實最迫切最需要的,同時也是中國進一步改革開放所需求的

,通過營商環境法制化、國際化,會帶來中國進一步的改革;因為政府和企業的關係,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看得見的手、看不見的手怎麼平衡,哪些事情要作為,哪些事情不作為,在營商環境國際化的發展條款中,邊界和度很清楚,就會真正形成法無授權不作為,想作為也不能為。

營商環境國際化,還可以倒逼我們更多的開放,沒有壁壘,外資內資融合在一起,可以更健康的發展,也會帶來知識產權保護和人才環境的交流,使我們創新驅動,發展得更好,同時帶動產業結構調整完善,產業鏈佈局更加合理,效率更高,使經濟持續保持中高速增長和中高端產品的發展。

最終,營商環境國際化會推動我國更大開放,融入國際社會,參與到WTO的改革進程中去,和周邊或一些重要國家之間的雙邊的、區域性的FTA的談判會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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