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快報】男子借車逛縣城 新車未買舊車先報廢

【交警快报】男子借车逛县城 新车未买旧车先报废

為確保機動車性能良好、安全上路,機動車應按期接受車輛安全檢測。但如果長期未接受檢驗,車輛將會被列為“報廢車”,不能繼續上路行駛。5月9日,就有一男子駕駛一輛這樣的“報廢車”逛縣城的時候被東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交警快报】男子借车逛县城 新车未买旧车先报废

9日上午10時許,縣交警大隊一號崗的執勤民警接到指揮中心通報:“西山路龍山街上去一輛報廢車,為一輛銀灰色別克,車牌號魯A160**逾期已報廢”。接到通報後,執勤民警立即對該車進行攔截,並將駕駛員帶到交警大隊接受調查。調查中發現,該車檢驗有效期到2016年,到目前已經脫審3年,屬於逾期未檢驗達報廢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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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駕駛員於某某交代,車是借的親戚家的。自己剛看完新車,準備帶孫女去醫院做檢查,再買件衣服,沒想到走到龍山街與東山路路口就被交警攔下了。於某某稱,自己知道報廢車不能上路,但是這個車平時在家放著也沒有人開,從03年買了到現在才跑了10多萬公里,自己也不知道車輛已經報廢,否則也不會開著來縣城了。在辦案民警告知於某某因駕駛報廢車輛將面臨罰款1500元,收繳並強制報廢車輛並吊銷駕駛證後,於某某表示,本來這次進縣城想著把駕駛證審了,沒想到這回新車還沒買舊車就報廢了、駕駛證也沒了。在此,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及車主朋友,要及時審驗自己的愛車,確保車輛合法安全上路,莫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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