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為了孩子,我繼續生活在婆家,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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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不妥的,既然選擇了離婚,那證明感情不在了,那兩人還住在一個房子裡看著不心煩嗎?再說了如果你們想要重新開始各自的新的戀情,那彼此都不方便吧?看到對方的新女人或新的男人,不窩心嗎?為了孩子,可以經常按約定的時間去看看,或者把孩子接過來跟自己住一段時間,但頻繁打擾到婆家還是不好。當然如果是自身條件太差,沒辦法自己買房或者租房,孃家又不好意思回去住,那短時間暫住一下婆家還是可以的。個人建議是離婚了就不要再住在一起了,這樣自己也更有尊嚴


露珠的多愁善感劇場


如果離婚是雙方的真實想法和目的,離婚後仍長期住婆家我認為不合適,暫住可以,待找到合適的住處後就應該立即搬出去。試想一下,離婚後的一方或雙方另有新愛了,不尷尬嗎?當然,如果是一時衝動的離婚,仍住在一起是可以的,通過一段時間的冷靜相處,能夠和好更好。看情況吧。


冷L明M貴


合適呀,難說過段時間冷靜冷靜你們還有可能復婚呢。


老王1878274


離婚不離家。俺也離了,但隨時都可以入住。


優勿


難到還留:練/心不定:神不清:當斷必斷


笑看人生17261


可以,本就是一家人,但你不能找個人到婆家住,那他家裡人就要把你趕走的,你說呢


用戶94685163897


沒有合適不合適,只要你覺得,自己開心不開心。你住著開心,人家最多說說,你住的不開心,人家也最多說說。


不負如來不負卿們


當然不合適,除非你想復婚


鍾情一劍88484951


對孩子好就行,離婚不離家的也有很多。


諾亞方舟的木板


沒有男人喜歡你、又或者你暫時沒有意中人,可暫棲身,一朝山雞變鳳凰,原來的狗窩怕你連膘一眼都懶了,所以世事難料,誰也不知明天的事,過好今天就好,你喜歡的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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