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讓“劣幣驅逐良幣”,“1分錢超低價中標”折射出什麼

去年底,宜春職業技術學院就總投資16.5億元的新校區項目公開招標招投標代理機構。在現場9家投標機構競爭中,一家招標代理公司投出了1分錢的超低價並中標。宜春市住建局介入調查後,認定該公司的報價明顯低於成本,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干擾了招標代理市場秩序,對其不良行為予以全市通報,並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這一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重新進行了招標。

近年來,類似的“超低價中標”擾亂市場秩序,滋生矛盾糾紛,導致“劣幣驅逐良幣”,負面隱患顯而易見。“1分錢超低價中標”是一面鏡子,照出了企業發展的短板,折射了行業健康發展對創新市場監管、優化行業服務的客觀需求。

“1分錢超低價中標”反映了企業法律常識短板有待補齊。最高限價12萬元,報價最低者中標,“1分錢中標”表面看合乎招投標程序,但實質上卻有違法律明確規定。企業對此做出的解釋是“到年底一心想衝下業績,打開工作局面”,但這一說法不能掩蓋違規投機取巧、擾亂市場秩序的基本事實。

“1分錢超低價中標”暴露出相關企業的短板,對更多企業來說則是一種警醒——對法律無知無畏,只會讓企業被眼前利益矇蔽雙眼,並最終付出代價。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知法守法是企業經營的底線要求。企業要走得更遠更穩,就必須修好守法經營這堂“必修課”,只有這樣創新創造的活力才能更好轉化為市場競爭力。

“1分錢超低價中標”反映了市場監管有待創新。近年來,“放管服”改革縱深推進,不少領域市場準入門檻大大降低,市場活力有效激發。在“1分錢超低價中標”案例中,可以看到,在取消招標代理企業的資質審批後,招標代理企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市場競爭比過去更激烈。降低門檻不是放任不管,放寬准入不是鼓勵野蠻生長。宜春市監管部門及時介入、進行查處叫停,並出臺有針對性的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積極營造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這樣的思路舉措值得點贊。但與此同時,透過“1分錢超低價中標”現象,也要看到面對市場新情況,監管手段不足的問題有所顯現,監管創新要下真功夫,監管舉措要走在問題前面。

“1分錢超低價中標”反映了行業服務有待優化。“1分錢超低價中標”出現後,不少企業提出建議希望相關部門優化事前服務、定期組織培訓、加強行業共同體建設。這進一步說明,政府職能向服務轉型有著現實的需求和迫切性。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需要深化改革加以破解,而不是重拾“以審代管”的舊模式。呵護企業創新活力,激發企業發展動力,呼喚行業服務貫穿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事實上,更接地氣的服務,有助於企業行有所止、進有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說,優化行業服務也是政府職能的深刻轉型。

“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放管服”改革的三個方面是一個緊緊咬合的鏈條,需要政企合力,以問題為導向協調推進、協同發力。“1分錢超低價中標”現象從一個側面進一步驗證了這個道理。簡政放權與創新監管結合,寬進嚴管與優化服務並重,市場環境才會更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評論員 餘賢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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