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家企業被吊銷“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業整頓一年!

158家企業被吊銷“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業整頓一年!

12月4日,國家安監總局公佈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單位及其人員名單。

去年11月,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的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有5位主要負責人被列入“黑名單”。

建設單位(1人)

公司名稱: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豐城三期發電廠

主要責任人:吳紀

失信行為簡況:

1、未經論證壓縮冷卻塔工期。豐城三期發電廠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大幅度壓縮7號冷卻塔工期後,未按規定對工期調整的安全影響進行論證和評估。在其主導開展的“大幹100天”活動中,針對7號冷卻塔筒壁施工進度加快、施工人員大量增加等情況,未加強督促檢查,未督促監理、總承包及施工單位採取相應措施。

2、項目安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不力。對進場監理人員資格不符合監理合同要求的問題把關不嚴,未按合同規定每季度對現場監理人員進行評議。未在開工前對工程總承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方案審查把關不力,未發現施工方案缺少拆模工序管理措施的問題,未發現施工現場長時間垂直交叉作業的問題。對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現場監督不力的問題失察。

3、項目建設組織管理混亂。工程建設指揮部成員無明確分工,也未對有關部門和人員確定工作職責。總指揮全面負責項目建設,但其不是豐城三期發電廠人員,不對決策性文件進行籤批,也不是豐城發電廠三期基建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法定建設單位和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關係不清,相關領導權責不一。未按監理合同規定配備業主工程師,並組織對總承包、監理和施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施工單位(2人)

公司名稱: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責任人:

張運平、王朝陽

失信行為簡況:

1、安全生產管理機制不健全。未按規定設置獨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數量不符合規定要求;未建立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體系,未按規定組織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不足。公司及項目部技術管理、安全管理力量與發展規模不匹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管理重點把控不準確。

2、對項目部管理不力。公司派駐的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安排無相應資質的人員實際負責項目施工組織。公司未要求項目部將筒壁工程作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對項目部的施工進度管理缺失。對施工現場檢查不深入,缺少技術、質量等方面內容,未發現施工現場拆模等關鍵工序管理失控和技術管理存有漏洞等問題。

3、現場施工管理混亂。項目部指定社會自然人組織勞務作業隊伍掛靠勞務公司,施工過程中更換勞務作業隊伍後,未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對勞務作業隊伍以包代管,夜間作業時沒有安排人員帶班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紮實,安全技術交底不認真,未組織全員交底,交底內容缺乏針對性。在施工現場違規安排垂直交叉作業,未督促整改勞務作業隊伍習慣性違章、施工質量低等問題。

工程總承包單位(1人)

公司名稱: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主要責任人:關業林

失信行為簡況:

1、管理層安全生產意識薄弱,安全生產管理機制不健全。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未按規定設置獨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總監崗位,頻繁調整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人。作為以勘察設計為主業的企業,在經營業務延伸到工程總承包後,對工程總承包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安全生產管理機制不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有效性不強。

2、對分包施工單位缺乏有效管控。履行總承包施工管理職責缺位,未按規定要求施工單位項目部將筒壁工程作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對筒壁工程施工方案審查不嚴格,未發現筒壁工程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重大缺陷。當地氣溫驟降後,未督促施工單位項目部及時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組織安全檢查不認真、不深入,未發現和制止施工單位項目部違規拆模和澆築混凝土等不按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行為。

3、項目現場管理制度流於形式。項目經理每月常駐施工現場時間不滿足合同規定要求。項目部未按規定現場見證筒壁工程拆模作業,未對拆模作業進行驗收,未嚴格執行施工現場混凝土澆築申請的相關審核規定。未組織和督促相關單位合理評估7號冷卻塔工期縮短的可行性、安全性並提出相應措施要求。對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不重視,項目部自成立至事故發生,未組織開展過項目全員安全生產應急演練。

4、部分管理人員無證上崗,不履行崗位職責。公司及項目部部分人員未取得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工程部、質量安健環部相關人員沒有冷卻塔施工管理相關工作經驗,不具備滿足崗位需要的業務能力,對相關業務要求不瞭解,對施工現場隱患整改情況不掌握。

監理單位(1人)

公司名稱:上海斯耐迪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主要責任人:趙有生

失信行為簡況:

1、對項目監理部監督管理不力。對項目監理部的人員配置不滿足監理合同要求,項目監理部土建監理工程師數量不滿足日常工作需要,部分新入職人員未進行監理工作業務崗前培訓。公司在對項目監理部的檢查工作中,未發現和糾正現場監理工作嚴重失職等問題。

2、對拆模工序等風險控制點失管失控。項目監理部未按照規定細化相應監理措施,未提出監理人員要對拆模工序現場見證等要求。對施工單位制定的7號冷卻塔施工方案審查不嚴格,未發現方案中缺少拆模工序管理措施的問題,未糾正施工單位不按施工技術標準施工、在拆模前不進行混凝土試塊強度檢測的違規行為。

3、現場監理工作嚴重失職。項目監理部未針對施工進度調整加強現場監理工作,未督促施工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現場巡檢不力,對垂直交叉作業問題未進行有效監督並督促整改,未按要求在澆築混凝土時旁站,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長期不在崗的問題監理不到位。對土建監理工程師管理不嚴格,放任其在職責範圍以外標段的《見證取樣委託書》上簽字,安排未經過崗前監理業務培訓人員獨立開展旁站及見證等監理工作。

根據安監總局《關於對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規定,進入“黑名單”的人員和企業將至少受到如下懲戒措施:

1)加強安全監管監察。

2)依法暫停審批其新的重大項目申報,核減、停止撥付或收回政府補貼資金。

3)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

4)依法限制取得政府性資金支持。

5)依法限制生產經營單位取得或者終止其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6)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處罰信息。

7)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責任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得擔任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已經擔任的依法責令辦理變更登記。

8)將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信息通報金融機構,作為其評級授信、信貸融資、管理和退出的重要參考依據。

9)根據安全生產風險水平,上調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保險費率。

10)依法限制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11)要求認證機構暫停或者撤銷存在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認證證書。

12)在實施稅收優惠政策時,將生產經營單位的失信狀況作為審慎性參考依據。

聯合懲戒和“黑名單”管理的期限為1年。

附:事故有關責任人處理結果

國務院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認定,該特別重大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對有關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提出了處理意見,包括部/省/市各級政府官員、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勞務/材料等單位責任人全部被予以刑罰或相關處罰。調查報告中涉及建築單位和個人的嚴厲處罰有:

一、司法機關擬追究刑事責任人員31人,其中設計單位中南電力設計院3人、施工單位河北億能公司6人、監理單位上海斯耐迪公司3人和魏縣奉信勞務公司1人,其他人員18人。

1、河北億能公司(6人)。

(1)張運平,群眾,河北億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吳志光,群眾,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部執行經理。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3)尹志勇,群眾,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部總工程師。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4)宋永壯,群眾,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部工程部部長。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5)韓路保,群眾,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部質檢部部長。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6)劉常,中共黨員,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部安監部部長。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魏縣奉信勞務公司(1人)。

(7)白書平,群眾,魏縣奉信勞務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7號冷卻塔施工隊隊長。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3、中南電力設計院(3人)。

(11)王松,群眾,中南電力設計院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EPC總承包項目部總工程師。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2)郭延明,中共黨員,中南電力設計院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EPC總承包項目部質量安健環部經理。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3)顧君,中共黨員,中南電力設計院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EPC總承包項目部工程部經理。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4、上海斯耐迪公司(3人)。

(14)胡東勝,中共黨員,上海斯耐迪公司豐城發電廠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5)繆德武,中共黨員,上海斯耐迪公司豐城發電廠項目監理部安全副總監理工程師。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6)惠斌,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上海斯耐迪公司豐城發電廠項目監理部土建副總監理工程師。2016年12月9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二、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和人員。

1、河北億能公司。建議給予吊銷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建議給予2000萬元罰款。

2、孟愛國,河北億能公司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D標段項目經理,建議吊銷一級建造師註冊資格,終身不予註冊;建議給予20萬元罰款。

3、中南電力設計院。建議責令工程總承包停業整頓一年、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建議給予2000萬元罰款。

4、上海斯耐迪公司。建議給予降低工程監理電力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處罰;建議給予1000萬元罰款。

5、魏縣奉信勞務公司。建議給予吊銷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資質處罰。

6、張運平,河北億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建議給予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處罰。

7、王朝陽,河北億能公司總經理,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不力,建議給予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8、趙有生,上海斯耐迪公司總經理,建議給予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9、關業林,中南電力設計院黨委委員、總經理,建議給予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罰款。

10、李峻,中南電力設計院副總工程師、工程總承包公司總經理兼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總承包項目部經理,建議給予20萬元罰款。

安全生產大於天!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158家企業被吊銷“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業整頓一年!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

2017年第16號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安監總辦〔2017〕49號)的規定,經審核,將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等158家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現予公告。

附件:2017年第三批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單位及其人員名單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12月4日

158家企業被吊銷“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業整頓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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