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中醫給自己治病,屬於非法行醫嗎?如何界定非法行醫?

2078世界中醫論談


自學中醫,如果沒有考取中醫醫師資格證,僅僅是給自己看病,那麼就算把自己治殘廢了,治死了,都沒有問題,都不算非法行醫,最多大家說你一句“快看,那個哥們兒把自己治死了,哈哈哈哈”,並且把這個故事當作茶餘飯後的笑話。

只要你沒有醫師執照,給病人看病開藥了,那就是非法行醫。


有部分民間中醫“愛好者”,自己鑽研中醫古籍,自己研究中藥。他們非常反感正規中醫教育,非常反感中醫醫師資格考試。並且經常在網上詆譭中醫正規教育,說正規的中醫大學教育培養出來的是書呆子,不會看病。詆譭國家推出來的中醫資格考試是斂財,是要毀了中醫。其實他們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考不上正規的中醫學校,因為他們通不過正規的中醫資格考試。很多時候他們對中醫理論完全根本就不能正確理解,完全是憑藉自己的臆測。很多人連文言文都讀不懂,就敢說自己通讀了幾遍《黃帝內經》等大量醫書。

而且,就這樣,還敢用自己研習到的醫學知識去治病救人,這就很感人了。。。。。。

當然,他會告訴你“哪些中醫學校畢業的醫生什麼都不會,我才是真正的有臨床經驗的中醫。。。。。。。”


治病救人不是兒戲啊


人體探索者


自學中醫給自己治病,無論治好還是壞,都不屬於非法行醫。屬於個人的自由。

那麼關於非法行醫呢,法律上就是有界定的。第一個構成條件就是給別人治病。

第二個構成的條件就是情節嚴重。也就是沒治好。反而治嚴重了。

第三個構成的條件是未經醫療機構發證許可。

說白了就是你沒經過那個醫療機構發證許可的,就是沒有醫師證的,給別人治病沒治好不說更嚴重了。那就是非法行醫。到時候警察要來抓進去要坐牢的,要罰款的,要賠償的。

那麼這裡就有幾種可能性。

第一種就是我沒有醫師證,但是我給別人治病治好了。不算非法行醫。

第二種就是我沒有醫師證,但是我給別人治病雖然沒治好,也沒治壞。也不算非法行醫。

第三種就是我有醫師證。我給別人治病沒治好,還治嚴重了,病人和家屬都打我了,也不屬於非法行醫。

第四種就是有關部門確定非法行醫時的唯一確定法。只要他給個解讀。將這三大條件並列式改為主導式。那麼有關部門就可以輕鬆的抓一大批“非法行醫”者。那就是在現實操作中出現過的,只要你沒有醫師證,你就是非法行醫。甭管你治好病,治不好病。甭管你是有沒有致其情況嚴重。你沒證就是非法行醫。這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一個詞一刀切。這就跟那個假藥的有關部門一刀切鑑定一樣。不管你的藥治好病,治不好病。只要沒有醫療許可批號的,就是假藥。

時代發展到今天,其實我們會發現許多的創新源頭都被人為掐斷了。發展到今天,李時珍沒有醫師證,那就是非法行醫。李時珍給別人推薦的藥,那就是假藥,因為沒報有關部門批准有關部門沒給批號嘛!他們的那些標準從這一點上看,那就是固守成規,不圖進取,扼殺創新的標準。

哎,所幸現在有關部門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了。許多領域開始特事特辦。對民間的醫生,開始以考試通過就發證進行招攬,甚至可以掛靠名醫的方式給你合法行醫的資格。因為醫學專業畢業就從醫的人越來越少了。給病人看病的醫生不夠用啊。沒辦法呀,這是。

但是遠水能解近渴嗎?你考試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呢?知識灌輸派和技能應用派能進行妥協性合作嗎?事情恐怕沒那麼簡單。所以當前最大的可能性的發展,就是現代中醫的病理和藥理的民間性大普及。讓每個病人自己能為自己治病。讓每個人都能夠為自己有效防病。而醫院呢,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診病。從而切斷圍繞著醫院醫生和藥販之間的利益鏈條。讓醫院真正迴歸於公利和普惠。

所以儘管大膽的自己為自己治病吧。當然要了解必須的現代醫學的病理和藥理。至於自己的病是啥病,讓醫院的醫生和儀器診斷好了。他們在這方面還是比較靠譜的。

有特別愛黑中醫的,對我的觀點嗤之以鼻。好吧。我就舉一個實例的數據查詢例子,來讓黑中醫的人閉嘴,小年輕的,嘴上沒多少毛,腦袋裡灌了不少噴藥,倒是挺能噴的。你連實戰的經歷都沒有,更沒有眾多的經驗和教訓作後盾,就敢噴?!你不聞聞你噴出來的是什麼味麼!

視頻佐證:heinigo草藥應用128針對脂肪肝脾腫大的熱藥方。

單位體檢,醫院檢查,醫生當場告訴我:中度脂肪肝、脾腫大和膽結石。

那麼針對這三種症狀,我針對關鍵字“脾腫大”“脂肪肝”“結石”查了一下我用word文擋蒐集的300多種中草藥的藥理,查出來的數據結論如下:

脾腫大:白前,乾地黃,鴨腳艾

脂肪肝:枸杞子,人參,澤瀉,靈芝

結石:松節油(膽結石),虎杖(膽結石),甘草(膀胱結石),車前草(尿管結石),香蕉根(尿路結石),大葉雞菊花(尿路結石),蒲公英(膽結石),天葵子(尿路結石),向日葵莖髓(尿路結石),檳榔(膽結石)?金錢草(肝膽結石,尿路結石,膀胱結石,腎結石),小蘇打(尿結石),大蘇打(尿結石),石榴根皮(腎結石)!

?代表的是藥理結論有分歧有異議不可靠的

!代表的是藥性毒理嚴重需格外防範的

接下來,依據草藥的寒熱性,遵從寒症用熱藥,熱症用寒藥的戰國時期老祖宗就確認的中醫草藥冶療原則分別確定草藥治療方。

我選擇確定的方子是:

針對寒症的熱藥方:白前,枸杞子,人參,松節油

說明:這裡針對膽結石只有一味藥,我感覺不穩當就加入了檳榔,但後來一是我手裡沒有檳榔這味藥,二是它治膽結石藥理上有爭議,所以最終放棄。

針對熱症的寒藥方:乾地黃,澤瀉(需制過的),靈芝,虎杖(量上應注意,超量會有毒性),蒲公英,金錢草。

你是寒症則用熱藥方,你是熱症則用寒藥方。這就是中醫的辨證施治。

但是我呢?在這兒就卡殼了。因為我是寒症還是熱症,也就是說俗稱的陽虛還是陰虛,我自己沒有學過中醫的醫理,無法確定。

所以最終呢,我是自己嘗試了熱藥方,沒想到效果感覺特別好。既然實戰證明了我是寒症,那就用唄。我還是不明白我為什麼是寒症。這就得通過中醫的醫理去解釋去論證了。

我已經說完了,那些噴中醫的,是不是該閉嘴了?


heinigo


你提出的問題,在下明確告訴你:自學中醫給自己治病、是物盡其能、人盡其才,發揮自己最大能量、解決自己的問題。不需要公療、不需要農合、不需要醫療基金的開支、是利國利民、利己利人的好事。不屬於非法行醫。

一己之見、所謂非法行醫界定為:

【1】不具備執業資格;

【2】未經衛計委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3】以營利為目的;

三者當中、後者最為要害。假如你好心給他人開藥、而且分文不收,治好病了他人感激萬分!治死人了衛計委也不追究,只是你受良心譴責,自己過不去!


黃業興診所


自學中醫、自己給自己治病,屬於自救,不屬於非法行醫。我當年看了很多名醫,病也沒好,最後萬般無奈,自學中醫,自己給自己開藥,徹底治好了患了二十多年的重度抑鬱症。

通過自我治療,我對生命的奧秘、抑鬱症的真相和傳統文化的精髓有了深入的瞭解,傳統文化如果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孔子終生倡導的仁。仁的第一要義是身心合一、陰陽相抱、以陽化陰、心體純陽、同於天道、替天行道(參贊天地之化育)!敬請搜索本人文章“抑鬱症真相身心分離靈魂出竅和孔子的仁者不憂仁者壽”,瞭解生命的奧秘、抑鬱症的真相和傳統文化的精髓,瞭解孔子 仁 的深義,做一個健康的人,做一個合格的人,做一個正常的人,以此為基礎,建設一個健康的社會(小康社會),從而逐漸邁向大同世界!

大道至簡,仁以興邦!


仁者不憂2018


自學中醫和無證非法行醫的界限究竟如何判定?

首先,立足點是為了保會家人健康平安幸福,以節省不必要的藥物浪費。小傷小痛不需要去醫院看醫生。過去提倡家庭小藥箱。

民間有家傳的中醫世家,解放都無行醫執照。順著文化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尤其是"久病成醫"的人,把自己的生活經歷中出現過的病痛,對照書本知識提升醫學知識水平,也大有人在。

然而非法行醫者恰恰以前者相反,以贏利為目的,甚至不擇手段行騙。這就叫非法,應該追責。前數年有所謂的"蒲田"什麼集團有限公司名義,打著某人的旗號,以及"改革"旗幟,承包公立醫院的部分業務範圍進行營業在某些省區進行營業。一般老百姓很難識別。給人的生命財產造成造成傷害。

還有某些藥店常拿退休的老人開刀,開展什麼保健品知道講座,發雞蛋,旅遊活動。更有甚者,培訓一批年輕人到公園散發所謂的養生保健知識傳單。如此等等都屬於違法行為。只是披著某大牌營業執照的皮,行暴利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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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紙扼殺多少民間寶貴非物質遺產。多少病人死在拿著文憑證書醫生手裡。正因為有了這張文憑他們不計後果,貽誤病情,小病看成大病,大病看成癌病,癌病變成債臺高築家破人亡。最後醫生拿著沾滿鮮血淋漓不義之財,家屬心安理得草草埋葬遺體。好的民間醫生最多不會超過幾百塊,而且療效好,去醫院不管大病還是小病,真病假病進去先各種檢查各種化驗,各種片子,等等下來,幾千塊沒了。還不能有脾氣。民間醫生尊師重道重德,儘管所有病人都是先去醫院看看,等醫院辭盆確定沒有救才想起來去找民間醫生,但民間醫生依然盡心盡責醫治,醫好病例不少,也有很多醫不好的,但不能怪民間醫術不行。他們這些民間醫生可以說是在跟閻王搶生意。如果一開始找民間醫生也許病情就不會發展到這麼嚴重。沒有從來都沒有人先相信民間醫生,他們都是相信醫院。這就是許多悲劇原因。


何止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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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非法行醫,

這個是很多民間中醫愛好者遇到的問題,

那麼我們來看看非法行醫的界限是什麼?

這個執業醫師法中的條文:第三百三十六條【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從上述的條文可以看到,我們首先判斷一個人是否非法行醫,就是看是否有醫師資格證,如果沒有醫師資格證從事醫療活動,從中謀取利益,這個肯定是非法的。這項活動主體是個人使針對他人,不是自己,那個肯定是違法的。正如你所言,你僅僅自學中醫,沒有執業醫師證,給自己看病,這個不算犯法的,你這個最多是自虐行為,只要你不給別人看病,並從事醫療活動給並從中謀取利益,這個就不算非法行醫。



如果是針對他人,進行無證的醫療活動,這個是違法的喔。說個難聽一點的例子,你拿刀去砍別人,這個肯定是違法犯罪的,如果是你自己砍自己,有自殘、自虐傾向,這個是不違法的。

我們民間是有很多好的中醫的,但是數量太少,真的是魚龍混雜,真真有水平很少,可能不到1%,必須得承認這樣一個事實,絕大部分都是水平有限,任何行業頂尖人數都是少數。很多人簡簡單單熟讀背誦幾個方子打天下,三分染料開染坊,只要不吃死人就是好中醫,這種和稀泥的想法的人不少,也許他們掌握幾個方子,對某一兩個疾病有很好的效果,只要稍微複雜等疾病就不行了,在實際運用中,我們面對的疾病千千萬,怎麼也不能只靠幾首方子一路嚐遍鮮,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很多民間中醫說師承製傳統中醫考試對他們太難了,我倒不這麼認為,難只是一方面的原因,它是一種選拔性考試,是考驗個人知識的掌握能力,更多在於自己的基礎理論是否紮實,中國很多國醫大師都是來自民間,但是他們也通過了考試,比如湖南的國醫大師熊繼柏,他原來也是一位民間中醫,在曾經也在鄉野地頭,給貧苦老百姓看病,也是從農村出來的民間中醫,在1979年他也是通過考試進入湖南中醫學院當教師的,他是真真用心一致的學習中醫,它對【黃帝內經】能夠倒背如流,對於【傷寒論】【溫病條辨】也能熟讀背誦,他本身也不是學院派出身,他也順順利利通過考試,我們有幾位民間中醫能夠把這幾本書背下來,有幾位真真認真熟讀過5遍以上,有幾位能夠背誦超過400首的湯頭歌,差距一目瞭然。

其實中醫跟其他學科是一樣的,很多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中醫越老,水平越高,其實不是這樣,個人是否努力看書、背誦中醫條文、能否把這些知識運用到實踐中,與其他行業別無二致,是一門技術活,但是它是燒腦的技術活,儼然遊戲打怪升級同理,像日本工匠一樣,不斷打磨自己才能達到一定的境界,不是誰都能夠隨隨便便成功,很多明間中醫一輩子可能只讀過幾本中醫書籍,能背誦的東西也不會很多。

中國古代名醫葉天士曾向17個醫學高人拜師學藝,從小就就能背誦中醫經典書籍,20歲就已經名滿天下,這樣的成長速度令我等後輩汗顏……,這裡也不是否定民間中醫,而是考試只是一種機制,至少證明個人還努力學習過看過書,只要認認真真拿6小時看書、背誦過一年到二年書,考試不是什麼大問題。

但是我們不能否定民間中醫的作用,有很多民間中醫確實發揮了不少的作用,但他們流傳下來的有效方劑至今閃爍著中醫智慧的光輝,為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健康守護,舉幾個例子,比如我們著名的中成藥,季德勝蛇藥都是來自民間中醫,也許他們對中醫機理不是很理解,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對於某些疾病的特效治療。但是這樣中醫太少,太少,真的是鳳毛稜角,

傳統師承製考試不是攔路虎,而是一種選拔性考試,能者居上,憑分數考證,與幾千年來的科舉考試、高考、公務員考試都是一樣的,目的是選拔真正為社會服務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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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健康資訊


第十三條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

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

日內准予註冊,併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

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

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這裡需要定義的就是自己給自己看病是不是執業活動。

執業是指進行業務活動。

業務是指個人或某個機構的本行業本職工作。

首先取得醫師資格並經註冊才能算入行,入行以後才能有進行業務工作。

所以個人給個人看病並非醫師執業行為。

刑法是這樣說的: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以自己給自己看病可以算是公益事業了吧!





一個男人在流浪


醫生是一個特殊職業,人命關天,必須有一個門檻准入,否則必將魚龍混雜,秩序大亂。至於給自己看病是否屬於非法行醫,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尊重自己的身體健康。

中醫同西醫學一樣,必須進行系統學習,今天院挍生本科五年,過去師承也要背經典,沒有三五年少有出徒。今有執業醫師法,古有醫門法律,古往今來都不充許隨便行醫。自學中醫自己治病並不是安全的醫療行為,醫生是循證醫學,即需要系統的理論知識支撐,又需要豐富的臨床實踐驗證,是要三分毒,一箇中藥方劑,即要君臣佐使配伍,又要注意量化關係,實屬不容易,稍有不慎,就會有毒副作用,千萬不可兒戲。

至於有證庸醫害人,也是不少,但也不能因此而充許無證行醫。


晃晃悠悠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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