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討債未果竟勒死債務人之子,凶手被執行死刑, 你怎麼看?

愛情灰常假


看到這個標題我就覺得很痛心,人財兩空,得不償失啊。我曾經多次回答過討債類問題,我也一直建議不要採取過激等違法行為進行要債,法律保護你的債權的同時,也保護對方的人身安全。你這一行為不但自己沒要到錢,還把姓名搭上去了,欠債人因為一點錢失去了一個兒子,得不償失。在這裡呼籲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討債採取法律途徑,欠債的就及時還人家。

這件視頻一出來,應該媒體大勢報道,也給債權人和債務人敲響警鐘。整體來說,債權認討債是屬於弱勢一方,我建議如果討要債務,到期後問了對方一次兩次還不還錢,那就不再和對方聯繫,直接到法院提起訴訟,接下來也不和對方有任何接觸,全權交給法律,判決後默默關注對方是否偷偷轉移財產,如果判決到期仍不執行,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不要給對方任何辯解機會,也不要心軟。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是可以拘留的,可以凍結拍賣對方資產,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我是皇皇


這得讓法院執行局說不加大力度懲戒老賴,能生長出來多少這樣的悲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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