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力發展的“田園綜合體”,其實還有幾個基礎性問題沒解決!

“田園綜合體”一詞去年被正式寫入中央一號文件,距今已一年有餘,而其市場探索已然更早,但其作為一種全新概念或業態,目前依然處於摸索中,尚未形成足以為行業借鑑的發展模式,土地問題、三產融合與農民增收等是其中難點,

一、土地問題

土地問題一直被認為是田園綜合體落地的難點之一。土地的有效足夠供給,成為田園綜合體建設的關鍵。

作為休閒農業或田園綜合體用地的門類存在多樣性,包括農民自有住宅、閒置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和荒灘;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對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準農田、生態公益林等。但也存在多條用地紅線:不得佔用基本農田、不得超越土地利用規劃、嚴禁隨意擴大設施農用地範圍。

我們大力發展的“田園綜合體”,其實還有幾個基礎性問題沒解決!

但政策方面是呈好的趨勢的。對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政府已予以了用地支持,並探索建立保障機制。2018年的一號文件提出,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採取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持鄉村休閒旅遊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完善農業用地政策,積極支持農產品冷鏈、初加工、休閒採摘、倉儲等設施建設。

二、社會資本的挑戰

鄉村已不再是單一的農業生產載體,它還要解決美麗鄉村的生態宜居問題,為城市人和周邊人群的休閒度假、養身康體等一系列的高潛力價值需求提供載體。這也促推更多的社會資本“上山下鄉”,發力田園綜合體建設。

我們大力發展的“田園綜合體”,其實還有幾個基礎性問題沒解決!

田園綜合體的業態模式為“農業+文旅+地產”,完善的田園綜合體是一個包含農林牧漁、加工、餐飲、旅遊等行業,以農村用地為載體,以功能複合化、開發園區化、主體多元化為特徵,融合“三生”功能的新型“三農”複合載體。

社會資本進入,為鄉村形態改變提供了更多可能。旅遊金融投資專家陳宇認為,企業承接農業,可以避免實力弱小的農戶的短期導向行為,可以做中長期產業規劃,以農業產業園區發展的方法提升農業產業,尤其是發展現代農業,形成當地社會的基礎性產業。

三、農民利益需保障

檢視田園綜合體成效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於農民利益的保障。不管在田園綜合體的概念還是落地實施中,農業、農民都處於前置狀態,因為農民是田園綜合體的核心主體。

我們大力發展的“田園綜合體”,其實還有幾個基礎性問題沒解決!

但農民利益的保障,並不僅僅是經濟利益,還包括文化利益。在真正的田園綜合體裡,不僅有老農民,更有被鄉村吸引、願意從城市迴歸鄉村、參與農村發展的新農民。他們需要在傳統與現代間進行文化的構連和融合。實現傳統和現代的對接溝通,田園綜合體才更具市場價值。

“田園綜合體”的提出,就足以表明這種農業發展的模式是很可行的,但是從可行到成功實行也是需要一個過程的,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肯定就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如果我們有人對這一模式有興趣,也是不必擔憂的,因為新的產業裡面才會有更多的機遇。但我們要理性,在瞭解了可能存在的問題後,再理性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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