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做偽證意圖“頂包” 金陽森林火案嫌疑人獲刑

5月9日,記者從涼山州公安局獲悉,2019年5月5日,金陽縣森林公安局在“查處森林火案”專項行動中偵破一起重大森林火災案件,刑事拘留1人。

2019年2月6日18時30分許,金陽縣森林公安接到縣森林草原防火辦公室電話報警稱:熱水河鄉大沙壩村三坪子組境內發生山火。該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工作。經初步調查,2月9日該局決定對“2.06”森林火災案立案偵查。

家屬做偽證意圖“頂包” 金陽森林火案嫌疑人獲刑

涼山州公安局供圖

經查:2019年2月6日16時許,餘某與馮某某(餘某岳母)等人一起到熱水河鄉大沙壩村三坪子組乾溝(小地名)上墳,期間,餘某燃放煙花引發森林火災,燒燬森林(灌木林)、牧草地434.8836畝。

案發後,馮某某為了掩蓋餘某犯罪事實,召集一起上墳的人作假證,證明餘某未在現場,將引發森林火災的責任推給未在場的張某某(馮某某的公公)來承擔,並夥同餘某等人一起到派來鎮去給張某某做工作,讓張某某主動出來承擔責任。張某某同意後,馮某某、餘某等人將張某某送到金陽自首。2019年2月8日金陽縣森林公安民警對2.06失火案展開全面調查時,餘某、馮某某及劉某等8名家屬多次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據,將引發森林火災的責任全部推給張某某。證言漏洞百出,無法形成證據鏈。

家屬做偽證意圖“頂包” 金陽森林火案嫌疑人獲刑

涼山州公安局供圖

森林公案民警歷經兩個多月的走訪、調查、調取監控錄像,到樂山市井研縣等地調查取證,做相關家屬的思想工作。在該縣公安局法制大隊、派來派出所和井研縣森林公安局的大力協助下,2019年4月23日開始張某某、劉某某等人在法律面前認識到自己錯誤,陸續如實供述案件真相。事件真相逐漸顯露,馮某某還繼續向公安機關提供虛假證明,又將引發森林火災的法律責任自己承擔下來,掩蓋餘某的犯罪事實。餘某在民警政策攻心下終於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餘某(男、26歲、金陽縣人)於2019年5月5日被刑事拘留,涉嫌提供虛假證言的張某某等人被行政拘留8天,並處500元罰款,馮某某涉嫌包庇罪,於2019年5月5日立案偵查。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毛丹 四川日報記者 羅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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