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冰珍果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小区内公共用地,如绿地等资源规划出来的车位都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在法律上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被服务的是小区业主,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因此,物业公司在没征得主人的同意下是不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的。

但现实中却不是这样呢,在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前物业公司就开始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而且收得特别高,根本没经过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更没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至使小区的公共财产被物业公司侵占,而业主们往往却无可奈何,即使向有关部门投诉效果也不大,皆因业主们不够团结,没人牵头成立业委会,因此业主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那小区的公共车位是否可以收费?这个就要根据各个小区的情况而定,若公共车位能满足每户业主一个,那就可以不用收费,但若车位比例不足,那是可以收费的,因为公共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属于有车的业主所有,若不收费则有车的业主便损害了没车业主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

那谁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则根据自己小区及周边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情况,由业委会负责拟定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标准、使用及管理方案,再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去商定,然后报当地的物价部门审批,再由业委会再委托物业公司去开展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工作。

如果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若然物业公司顾及到业主们的利益,可以通过辖区的街道办牵头,征求业主们的意见来解决,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以,但现实中难以操作实现。



所收取的公共车位费,除了给物业公司小部分作为车位的管理费后,余下的全部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委会代管,至于以后这笔公共收益怎样使用,则由业主大会决定。

无业委会的小区,都是物业公司话事而业主们根本没话事权,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想点就点,更别想物业公司会主动把公共车位的收益给回业主的,全部据为物业公司己有。


社会共同体


一般情况下,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有权收取小区内小区地面停车费的,其权利来源于业主的授权。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也就是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期间的之前的物业服务通常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由开发建设单位代表全体业主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选聘,并与中标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当中,会有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小区公共场地用于临时停放汽车并收收取停车费进行经营管理的授权约定。停车费的标准会连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起向当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一般不会超过当地政府的指导价,

在正常期物业服务期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也有关于向物业服务企业就公共场地临时停放汽车并收取停车费进行授权的约定,停车费的标准,由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当中协商一致确定,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


律师思维


如果物业小区公共区域车位,归业主共有,市区路边车位就应归市民共有!


渔哥唱晚2


小区物业收费要在物价部门备案,没有备案想怎么收就怎么收,而且頻繁调整收费标准都是不对的,市场经济也不能胡来。你可打当地物价部门举报电话12358


Anop


小区停车费

小区地面停车位为业主共有,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收费除去委托物业公司的管理费部份归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内的广告费除去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费部份归电梯所有权的业主共有,应当用于电梯和二次供水设备维修。


用户曦睿


有业委会的话可以业委会做主,不过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这时候都是物业代收,可以要求物业拿出物价局审批通过的收费许可出来。还有地面车位要核对规划总图,看是否是规划报批时就有的车位还是物业私自将公共道路改为车位,如果报批总图上就有的车位是可以收费的,但是如果是占用公共道路私自划分的车位,物业无权收费的


北极星是娃奴的


你汽车停在自己家保母向你要停车费你给吗?


龙血树51460971


小区物业凡整要收,收费标准是开发商物业自定。


手机用户10853437394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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