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区检察:补植复绿 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2019年4月,克拉玛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会同克拉玛依中心城自然资源分局、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驱车赶往120公里外的小拐乡与沙湾县交界处,对2018年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涉案土地补植复绿情况进行核查。

【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区检察:补植复绿 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2011年至2012年间,胡某某未经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超范围在克拉玛依市18林班4小班内非法开垦国家级公益林种植经济作物,致使138.9亩林地植被毁坏。2018年9月,该院对胡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0月17日,胡某某被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同时法院判决要求胡某某在三年内将其毁坏的国家级公益林恢复至国家林业部门规定的防风固沙生态功能的标准,否则由其赔偿已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

【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区检察:补植复绿 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补种前

【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区检察:补植复绿 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补种后

判决生效后,该院密切关注判决执行情况,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为其完善植被恢复方案,督促其积极有效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截止2019年4月,胡某某已初步完成植株的补种工作。

【公益诉讼】克拉玛依区检察:补植复绿 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在涉案现场,检察人员对胡某某补种情况进行了解,对林地位置、面积、林种及密度进行细致核查,均符合国家林业部门相关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还针对提高植株的成活率及植被维护工作提供了专业性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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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坚定决心。据悉,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动,努力使公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回头看”全覆盖、见实效,全方位保护克拉玛依区生态环境。

来源|克拉玛依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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