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过路车辆抢劫 云南一恶势力团伙6人获刑

正义网德宏5月8日电(通讯员杨从康)5月8日,云南省梁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2018年8月至9月期间,段某斌、杨某听、周某龙等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在梁河县曩宋乡马茂村附近公路上多次实施抢劫,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董某伟在梁河县曩宋乡、九保乡等地多次实施盗窃。

此外,经查,杨某听在无持枪许可证件情况下,还非法持有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斌、杨某听、周某龙,董某伟、寸某川、肖某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六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杨某听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董某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段某斌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杨某听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对被告人周某龙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三至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至7千元不等的刑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