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知府,知县有什么区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红雨说历史


知府>知州>知县

知州主管地方军事,相当于现在的省属的军事机构长官,知府就是市长,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


知府——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

知府又叫做太守,是某一个州郡的最高长官。知在古代作为管理的意思,府则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在魏晋时期就已经出现。到了唐朝时期,才设置了府伊。

到了宋朝时期,才有了知府的称号,主要管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元朝时期废掉府设置了路,到了明清时期又被改了回来,省县之间的行政单位成为府。

尤其是在明朝的时候,根据知府交纳税粮的多少,又可以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在京城的知府为正三品,以20万、10万税粮多少为界限,依次是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

明中期之后,虽然稍有调整,但是大体上还是差不多。古代的知府,就相当于现在地级市的市长。


知州——市长(副厅)

宋太祖为了吸取五代时期群雄割据的局面出现,规定各个州的刺史只直接服从于朝廷,节度使不得插手相关事务。

再加上宋朝比较重文轻武,后来又派遣京城的文官代替刺史去管理各个州,比如说“权知××州州军事”。

这里面权就是“虚职”,或者说是挂职,相当于是代理行使权利。知在古代是管理的意思,军是古代的军事,州军的州是古代的民事,因为古代军政一体。简称就是“知州”。

元朝时期基本延续宋朝行政,但是在此基础上设立了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的达鲁花赤,地位要比知州高。

明清时期有所改进,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就是直属于省,下面可以管辖县。散州就是一般的市,但是不管县,属于上面的府或者道。


知县——县长兼县委书记(正处)

早在春秋时期就设立了知县一职,虽然叫法和现在可能不同。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度。他作为地方一级的行政单位,一直被延续了2000多年。

在唐代以前,基本上称作是县令。一直到了宋代之后,才有了知县的名字。古代基本上是行政军事一手抓,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七品芝麻官。虽然官小,但是管理的事情多。

相对于现在的职务来说,就是一个县的县长。


史之策


知州、知府和知县被同时定为正式官职的就只有在明清两朝,所以这里的比较就以明清为准,而不考虑其他的朝代。那么在明清时期这三者到底有何区别呢?这里听我澳古君为大家详细道来。



知府

“知府”二字最早出自唐朝,当然那个时候并不是叫知府,而是叫“知府事”。《旧唐书.卷四十八》记载“武德初,因隋置牧,以亲王为之。或不出阁,长史知府事。”,当然从该记载可以看出此时的知府事并不是正式的官职。



“知府”真正第一次出现在一个朝代的官职表上的是在元朝。据《元史.卷九十一》记载“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不过此时的知府与“知府事”一样,不常置,或叫府尹,或叫知府,反正并不固定。



而直到明朝“知府”才被定为正式的官职,《明史.卷七十五》记载“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也就是从这一刻起,知府作为府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被正式确立。



当然明朝的知府在品级上多有变化,明初因府被分为上中下,所有上府知府为从三品,中府知府为正四品,下府知府为从四品。而后在不久就被全部改为正四品,明中期后由于巡抚替代了布政使成为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布政使的官阶被调为从二品,随之知府也从正四品变成了从四品,自此并成为定制,而清朝也随遵循之。



知州

“知州”最早出现在宋朝。宋初赵匡胤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唐末之后的武将割据地方的事情 ,于是就让京中的文臣们在各地出任“权知xx州州军事”,据《宋史.志.卷一百二十》记载“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以留之,分命朝臣出守列郡,号权知军州事,军谓兵,州谓民政焉。”,借此来方便中央掌控各地,并杜绝武将弄权的情况出现。但是此时的“权知军州事”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官职,并非是正式官。



而“知州”被正式定为官职的是在元朝,据《元史.卷九十一》记载“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也就是当时在元朝中下二州设“知州”来协助达鲁花赤治理地方。当然这个时候虽设立知州,但也并不固定时而废又时而立。



同样直到明朝,知州才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官职,并成为一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并给予了从五品的品级。当然此时的知州同元朝一样也分等级,据《明史.卷七十五》记载“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则同。”,也就是在明朝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并可辖县,而散州的待遇就只与县同等,且不可辖县。



也就是实际上在明朝直隶州的知州在待遇上等同于知府,而散州的知州在待遇上就只是等同于知县,不过两者虽然在待遇上有区别,但是品级却是一样的,都是从五品,可以说是有点混乱。所以到了清朝,清廷就将直隶州的知州提为正五品,而知州就是从五品。



知县

“知县”二字最终来自于唐朝,唐称代理的县令为“知县事”。而宋则依唐例,将派遣京中文官去执掌一县的行政长官称为“知县事”。但是同以上的知府事、权知州军事一样,知县事并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它只是代理。



而直到明朝建国后,知县才正式成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明史.卷七十五》载“知县,掌一县之政”,并给予了正七品的品级。到了清朝则遵循明制,知县依然是作为正七品的一县之长。



知府、知州和知县有何区别?

首先在知道他们的区别之前,我们要知道明清时期的行政区划是“省-府-县”和“省-府-州-县”并行的一个制度(当然清朝还出现了道这一行政区划)。而在明清时期省辖府和直隶州,而府则辖县和散州,直隶州亦可辖县。所以如果从职权上来看的话,知府掌的是一府的行政事务,知州掌的是一州的行政事务,知县掌的是一县的行政事务。



如果从直属关系上来看的话,他们的区别就是知府和直隶州知州拥有同等待遇,知县和散州知州拥有同等待遇,然后知县、散州知州是知府的下级,而直隶州知州有时候也会成为知县的上级。当然如果从品级上来看区别的话,知府则是从四品,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或从五品(明朝为从五品),散州知州为从五品,知县为正七品。



之后在俸禄上,如清朝知府的俸禄是岁俸105两,知州的俸禄是80两,知县的俸禄是45两。当然清朝还有养廉银,比如在江苏这三者一年的养廉银分别是知府养廉银是2500-3000两,知州养廉银是1000-2000两,知县养廉银是1000-1800两。



同时还是在清朝这三者在顶饰和补子上也有区别。知府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青晶石,吉服冠用青金石顶,补子图案是云雀。知州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衔水晶石 吉服冠用水晶石顶,补子图案是白鹇。知县的顶饰是朝冠顶饰小蓝宝石,上顶素金顶 吉服冠用素金顶,补子图案是鸂鶒。



此外,在明清这三者的车舆与各种仪仗也都有区别。这里我以明朝为例,如乘车,知府和知州的车驾可用素狮头绣带,青缦,但知县只能用素云头青带,青缦。再如伞盖,知府出行能用红浮屠顶,俱用黑色茶褐罗表,红绢裹,三檐,而知州用红浮屠顶,青罗表,红绢裹,两檐,到了知县只能用红浮屠顶,青绢表,红绢裹,两檐。



再比如在马的嚼子和缰绳的使用上,知府和知州能用银,但知县就只能用摆锡。又比如在印信的使用上,知府用的是俱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知州用的是俱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而知县用的就只是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



总之在古代知府、知县和知州还有着很多的区别,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介绍。如果有兴趣可以去看看《明史.\t舆服志》和《清史稿.\t舆服志》,这里有着详细的介绍。

知府、知县和知州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简单的说就是知府是现在的市委书记,知县是现在的县委书记,而直隶州知州就是现在的省辖市市委书记,散州知州就是现在的县级市市委书记。当然这个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古代的官制并不完全跟现在的官制一样,所以只能大概的比较。


澳古说历史


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疑义,不管是电视剧还是小说亦或是现实,一个基本常识就是知府大于知州大于知县。


我们首先来看,“知府”类比现在,比如说济南府,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地级市,既然应该相当于地级市,所以我们来看看现代社会一个地级市市长是个什么水平,大家都差不多有这么一个印象,那就是地市级干部应当对应的是正厅级干部,举个例子:泰州市市委书记,无锡市市长就是正厅级干部。而府的长官叫知府,一般品阶是正四品或从四品。

当然了,如果是皇城根儿下的应天府或者顺天府那就应该是三品了,关于知府权柄,那是相当大,比如在水浒传中下令杀害霹雳火秦明一家的就是青州知府,虽说是小说,但侧面也反映了知府的这个权柄非常大了。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知州,提到知州就不得不提一个人,那就是曾写下醉翁亭记的六一居士欧阳修了,有一桩趣事,欧阳修曾经被贬到滁州当知县,但他在醉翁亭记中非要说自己是知州,而实际上这恰恰反应了宋朝的一个大的官制变化:宋特别喜欢用朝臣充任各州长官,不管是贬谪还是升迁,总会很正式的称"权知某州事",简称知州。

所谓知州,顾名思义,是为各州行政长官,如果是直隶州,那么该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若是散州,则该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直隶直隶,顾名思义,中央直接管辖控制的州,一般领一至两县,品阶比知府低半格至一格,一般是五品,但是若与当今社会对应则是直辖市,比如说是上海市、深圳市,这就不能比了,现代直辖市级别那是远远高于古代直隶州的;散州,下不领县,属府管理,一般设在比较重要的县,举个不恰当的比方可能就如同今天的某某民族自治区一样。

最后我们来看看知县,知县大家平时在影视作品中看到的频率那是相当之高啊,一般都是脑满肠肥、昏庸无能的负面形象。

但这其实很不准确,众所周知,古代中国属于皇权不下乡,所以古代知县的作用远远大于与它相对应的现代社会当中的县长,古代知县官衔领正七品,而如果对应着现代县长,现代县长属于正处级干部,当然这也是"七品芝麻官"的由来,听上去看上去都是官微职小,但实际上像这种堂堂正七品朝廷命官门槛也是非常高的。

比如说明朝著名戏曲作家、文学家汤显祖21岁中举,轮到他做知县的时候他已经45岁了;清代学者、文学家李兆洛进士登第之后,被选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协修,接着就任凤台知县。

像古代做知县的代表人物说实话是比较多的,有陶渊明、程凤金、狄仁杰、秦锡琈等一大批名臣,都是从这样的基层做起的。


夏目历史君


知州自宋代开始,到明清时期开始成为定制,所以以明清时期的知州、知府、知县来说明。

以明为例,三者的等级为,知府>知州>知县。明朝设十三省,省以下为府、州、县,各有职属。


知府、知州、知县

以省份来看,府相当于如今的市,州相当于如今的县,县相当于现在的乡镇一级。值得一提的是,“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而品秩相同”。

明清时“州”分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知州的品级和知府相当,散州知州的地位只相当于知县。直隶州直属于省,下面管辖县,而散州直属于府、道,下面不管辖县,所以一般都是知州这一块需要分清楚,其他的像知府、知县,则很容易搞清楚。


知府要是放到如今的话,则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古代是政法不分家的),知府下面有同知、通判等属下,分管一府的督粮、军队、捕盗、水利等事务。

而且府也有直隶府(无此职位,方便认识而已),例如明朝国都北京、留都南京的管理者,则成为顺天府尹和应天府尹,为中央官员,地位和省级官员一样。

知州的话为县长,属下有同知、判官等,职务和知府之下的同知、通判一样,掌管一州的粮草、军队等实际事务。

知县到了现在就是乡长了,为最低一级的官员,自古以来有“皇权不下乡”的说法,所以知县就是国家管理人民的直接负责人,康熙、雍正都十分看重知县这个职位。

知县以下属官有县丞、主簿,分管钱粮、户籍、征税、巡捕、河防等事。知县地位低,品级小,但却是帝国的奠基石,一个好的知县,对帝国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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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知州、知府、知县的称呼全面普及是从北宋才开始的。

北宋实行官职和差遣分离制度,反映在职务名称上,就是“权知XX州(府、县)事”。

在宋朝以前的唐朝,地方分州、县两级,州最高长官是刺史,相当于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县最高长官是县令,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

到了宋朝,地方仍分州、县两级,但州、县两级最高长官名称发生了变化。

刺史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朝廷派到地方去的官员,因为带有临时性的味道,称“权知州事”,简称“知州”;“权知县事”,简称“知县”;“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知州,相当于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级

宋朝的州级最高长官只有一个,就是知州,因此相当于市委书记兼市长,正厅级干部。

宋朝的州分上、中、下三等,类似于如今的大城市、中城市、小城市,主要依据户口来划分。这个时候,上、中、下三等的知州,级别就有可能不一样。

宋朝的知州一般由文官担任,朝廷统一选派,并且很少由一个人长期担任一个州的知州。另外,宋朝还在各州设通判,既相当于州的二把手、知州的副职,就有监督知州的权力。

知县,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正处级

宋朝的县级最高长官只有一个,就是知县,因此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正处级干部。

宋朝的县和州类似,也分等级,不过是八等,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其中赤、畿都是京县的等级,也就是都城的下辖县,其他六等则是依据户口多寡划分。

宋朝的知县一般也由文官担任,朝廷统一选派。

知县在北宋被称为“亲民官”,因为他是基层官员,直接管理政事,教化百姓,与百姓的关系和利益最为密切,因此朝廷十分重视知县的人选,一般也是由进士担任。

知府,相当于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兼市长,正省或副省级

府其实是地位特殊的州,一般在经济和军事上比较重要的地方设立。

府也有等级之分,分京府和次府。

1,京府指拥有京城地位的府,比如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等,相当于直辖市。这些京府的最高长官职务为府尹,正省级,一般由亲王兼任,但亲王大多是遥领,并不实任,而由其他官员实任,称“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影视剧中经常称呼包拯为开封府尹,这是错误的。包拯的职务是“权知开封府”,简称开封府知府,绝不是开封府尹,因为只有亲王兼任开封府最高长官,才称府尹。

2,次府指地位高于州、低于京府的府,相当于副省级城市或计划单列市,一般不设府尹,其最高长官职务为知府,副省级,也称“权知府事”,简称知府。

宋朝的知府、知州、知县,虽是地方官,却不是由上一级任命,而是统一由中央任命。也就是说,州府只有监督,没有任命下一级知县的权力,这就确保了朝廷把人事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举措。

后来的明清两朝,基本沿袭了宋朝地方官制度,均设知府、知州、知县,但不再作为中央派遣到地方的官员,而明确为地方官,不再拥有“权知”这种临时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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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地方长官叫节度使,这些人有很大的权利,军政财一把抓,所以唐末这些人都有了割据一方的资本,著名的安史之乱的引发者安禄山就是节度使出身。



到了北宋初期,太祖觉得这种任命官员有很大的弊病,于是就逐渐剥离了节度使的权利,尤其是在天下逐渐平定以后,为了弱化节度使的权利就不让他们管理辖区内的政务,下面官员的任命,都是由朝廷直接安排,一般都是二品和以上的官员出任。这些官员上任之后,工作都是直接和朝廷直接汇报,是直接听令于皇帝的,他们就是知州。著名的大词人苏轼便曾担任过知州。

知州是个简称,正儿八经的名字是“权知某地的州军事”,就是说临时去某地办差,所以被授予了这个身份。这个时期的知州不是常设的职位,只在明清才成了定制。由它管辖一州之事,包括下设的一些县城,相当于现在的市长,而且是军政一把抓的。不过明清两代的州又有两种,一种是直隶,一种散州。

直隶州的知州地位更高,属于省级的,而散州则属于县级的,直隶的知州地位和知府相当,而县级的和知县相当。两者品级相同,都是从五品,不同的地方在于具体发放的俸禄。

知府在唐代已经出现,不过那时候并不是一种定制,也是临时被派到地方任职的,带有一些特别的使命。在宋朝正式建立了命名为府的区域,管理这些府的最高长官就是知府。知府排在知州之前,有些知府和知州地位相当,但是很多时候知府都会兼任其他官职,所以在军政方面,知府有时候要比知州要权大一点,相当于现在的大一点的地委,当然也是军政一把抓。


到了明初,对于府的定义再次做了改变,这是一个夹在省和县之间的存在,并且各府都做了等级的区分,京城和陪都属于一档,另外有上中下三个级别的府。京都和陪都的长官不叫知府,而是叫府尹,其他的一样。另外这些不同级别的知府,官衔也不同。府尹是正三品的,而上府知府则是从三品,其他照此类推,在后来才都进入了统一的编制,都成了正四品。所以从此知府就定了,比知州的品级还高,相当于现在的地委,军政都由他来负责。后来知府的地位又降了,成了一个从四品,清朝沿袭。

知县是很小的一个官,最初的是由朝廷大员去某个小地方办差,为了给他行事的权利,就会临时授予这个官职,后来逐渐形成了定制,尤其是清朝,历代皇帝对小知县都很重视。知县在一开始是没有军权的,只负责县里的政务,比如户籍登记、钱粮等。如果县里有军队驻守的,知县一般还会被授予额外的官衔,这样才有权管理军事问题。


别看这个官小,只是个七品的小官吏,同样也是授命于皇帝,所以在康熙、雍正等人的手上,许多地方小官受到提拔,后来成为了朝廷的栋梁。知县到底有多小呢?它大概就是现在的镇长、乡长那么大,所以很符合“芝麻官”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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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xx”这样的官职名是在宋朝才开始出现,而且是简称,全称是“权知XX府(州,县)事”,“权”表示暂时的意思,“知”就是管理。


从名称就可以看出尽管宋朝出现了这样的官职名,也仅只是临时性的,而不是长久恒定的官职名。

在官职系统中具体的权力也因为官员被派去的地方而决定,有点模棱两可的意味。但具体相当于今天的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探究竟。

首先,明确一点,“知XX”这样的官职是在明清两代被固定下来,不再具有临时的性质。

所以如果要精确的类比今日的官职的话,得分为两块:宋朝时期,明清时期。因为这两个时期相同官职名的权力略有不同。

宋朝时期

三者的权力大小分别是:知府>知州>知县。

知府设立的地点一般比较特别,通常是边关军事重地,经济发展中心,政治中心周围。

像宋朝四京皆设府,东京开封府,北京大名府,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所以知府相当于今天的直辖市市委书记兼市长,或是副省级市之类的。


知州这个就很好理解了,相当于今日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

但如果州所处的地理位置靠近政治中心的话,当地知州的官职级别会比远离政治中心的知州高半格。

比如东京附近几个州的知州,因为在宋朝“州”的级别也是分个三六九等的,总共分为八等,那八个等级的称谓,字比较难打,就不过多赘述了,好奇的同学可以查一下。

知县,单看名字就能知道个大概了,职权跟今天的县委书记兼县长,这个就不用多说了,毕竟最靠近我们日常百姓生活的就是这个官职,被称为“亲民官”。


在古代自从有科举制起,大多数进士都是从这个官职干起的,而知县一般都是七品。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古代唐朝时侯官员等级有三十级,宋有二十七级,明有十九级。

由此可见,即便是在三十岁之前考中进士的天才,也要从七品(大概比最低官级高个五六级)干起,在任期间没有什么过失的话,一两年内进士就可以调任其他较高级别的官职,有点走过场走流程的感觉。

但像明朝胡宗宪这样的政治大佬到死也只是三品大员,死后加授一系列虚衔也只是二品。

其中平步青云的原因还是来源于围剿倭寇的功劳,如果是盛世的话,估计普通进士熬到死也可能只是从四品。

值得一提的是,这三个官职在宋朝是临时性的,通常是由朝廷委派朝中大臣去兼任,而且下级官员的任免是由中央来决定,有无军权?没有!

宋朝吸取了唐朝节度使藩镇割据导致国灭的教训以及赵匡胤本人自己的“经验”,行政与军事是分开的,文官系统和武官系统也是偶有交集,但不会让一个官员同时把持行政与军事两种权力。

而宋朝历史上像范仲淹(陕西经略副使,边境同时管行政经济军事的大官,临时性的),文天祥(平知章事兼枢密院,这个是被逼无奈的,要亡国了)这样的并不多。

也就是说,这三个官职没有人事任免权,无军权,还要被当地监察机构监督,相当于朝中大臣被打发去当临时工的感觉。

明清时期

这三个官职被固定下来,同时权力大小也改变了。

知府仅仅相当于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知州以此类推到县一级,知县就比较可怜了,到了镇乡一级,只不过古代的镇的管辖范围比现代要大一点。

由于是“长工”了,不再是“临时工”了,所以这个时他们有人事任免权了,下级官员可以直接任免,而级别与自己相近的,只用向上级道台一级的地方大员做个汇报就行。

但他们同样无军权,可以有府兵(少数),受同级监察机构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像海瑞这样的监察官员除外,自己从四品地方官都敢奏嘉靖皇帝一本,这属于特殊情况。


但是,知府的上一个级别例如巡抚、总督这样的,就有军权了,例如明朝胡宗宪,清朝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

以上就是知府、知州、知县三者的区别以及跟现代官职比的个人见解了,如果需要明确的官职权力,行政职权等等,就要查阅《百官志》,《永乐大典》,《四库全书》等等历史古籍了,古代的官职系统比较繁杂庞大,同一官职不同品,同一官职不同权力作用等等都很常见,“临时工”这样的官职也存在,如汉朝“大将军”只有在打仗时候册封,明朝初年的巡抚也是临时的官职,被中央任命的朝中大员前往地方巡视考察地方官的。


小小嬴政


知州、知府、知县等官职,在宋朝、明朝、清朝等多个朝代都有过出现,当然,不同时期,同一个职务的职权也有差别。我们就以距我们时间最近的清朝为例。

清朝地方机构的设置,从上到下大致可分为省、府、县。一省或一区的最高长官,就是我们熟知的总督和巡抚。基层的组织机构,则是县,一县之长,就是我们更熟悉的七品芝麻官儿——县令,也就是知县。

清朝官员

而在省级和县级之间的行政机构,就是府。因此,府就是省的二级行政机构,一府的最高长官被称之为知府。当然也有例外,例如京师所在地的长官则被称之为府尹。清朝时期,府一级的行政机构,大致与我们今天的地级市相似。

作为辖有数县乃至于数十县的一府之长,知州之中当然不可能是光杆司令,按照清廷的设置,一个府设有知府一人,同时,作为知府的副手,还设有同知、通盘、推官等官职。当然,后来清朝又将推官一职裁撤,所以,知府的佐贰官分别为同知和通判。

南阳知府衙门

按照清廷的组织机构设置,一府之长的知府统领全局。而作为他的副手,同知、通判则分管掌握粮食、食盐、江海防务、督捕、河工水利、清军理事等诸多事务。而且,根据清朝的明确设置,同知只是知府的副手。

因此,同知并不具备与知府对着干的底气和能力。至于出现如巡抚和总督一般的争斗,就更不可能了。更何况,清廷还明确规定了:一个府的所有政务,都必须由知府上达总督和巡抚,才可以实行。因此,这就从根本上切断了同知跳反的可能。

作为一府之长,知府的权力令人咋舌,再加上清朝人治和监察的落伍,于是有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清初清官——曾担任黄州知府的于成龙

在清朝将推官裁撤之后,同知、通判等知府的佐贰官,多被派遣到一府之地的其他地域分防。因此,同知不但在职权上明确属于知府的下属,而且,连驻地都不一样,彼此之间起冲突的可能性很小。由于同知、通判多被派遣到一府之地的其他地方分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厅”这样一个行政单位。

至于知州,自然指的是一州的最高长官。州一行政机构在清朝也有设置,而且,清朝的州还为了直隶州和散州两种。直隶州相当于府,而散州则与县等同。因此,清朝时期的知州级别变化比较大,直隶州的知州相当于知府,而散州的知州则只相当于知县。清朝时期,全国直隶州有76个,而散州为48个。

清朝疆域

至于知县,就更好理解了,知县大概是普通人最为熟知的古代官员了,所谓七品芝麻官儿,指的就是知县。当然,虽然被调侃为七品芝麻官,但是,作为一县之长,知县的权利其实并不小。

一县之内的几乎所有事物,知县都可以做主过问,所辖县境内数万乃至数十万的百姓命运,知县也几乎都能一言而决,正所谓“破家的县令”。清朝的知县,相当于集今天的县长、县委书记、法院、公安等诸多职权于一身。清朝时期,全国知县一共有13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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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知府、知县,三者都是中国封建历史上的重要官职,要分清三者之间的区别,需要先了解他们大概的一个发展情况。

知府

“知府”这一地方职官名的设立与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有关。

秦朝统一天下后,在地方实行了“郡县制”。西汉时期沿袭前制,但在地方增设了“刺使”一职用以行使对地方的监察权。至东汉时期,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发生了新的变化,刺使被改为“州牧”,郡、县二级制演变成了州、郡、县三级制。

唐朝时期,“知府”出现,但在当时并不是正式的官职,只是由其他官职兼任而已,如“知府事”、“权知府事”。

到了宋朝,“知府事”成为了府的地方长官,但知府事还会兼领其它官职。

至明朝,《明史》中记载:“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四品。“知府”才成为了正式的官职。



知州

知州。知,即管理;州,即州的政务。全称为“权知某军州事”, 它是“州”的长官,在宋朝被正式确立为管制。

赵匡胤在建立宋朝以后,认清了唐末五代的祸源是潘镇节度使权力过大,使得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减小,因此,他规定节度使不得干预所在州以外的事务,让各州的刺使直接接受中央的召令,并直接向中央汇报。

再后来,他直接派遣文臣接替刺使管理所在州的政务。“知州”一职便由此确立。



知县

知县一词起源于唐朝,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

宋朝时期,朝廷派遣朝官担任县的长官,管理该县的民政事务,即“知县事”,简称“知县”。

至明清时期,知县才成为一县的正式长官。



知府、知州、知县有何区别?相当于现在的什么?

知府是中国古代较为常见的一种地方官职名称,在有些朝代被称为“太守”,它掌管着一府的政令,其主要职责为:管理属县、传达中央的政令、审决案件、治理百姓、征收赋税、考核下级官吏等。可以说是职权十分广泛。在清朝时期,知府的品级为从四品,其俸禄为105两,其职位相当于现在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市长。

知州作为各州的最高行政长官,在明清时期成为了固定的管制,当时的州分为两级: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隶属“省”,其知州与知府的地位基本平行,而散州的知州地位则不如知府高,但大于知县。知州在当时的品级为从五品,月俸禄为十石,相当于现在非地级市的市委书记。

知县除了管理该县的行政、处理一县的大小事务以外,有的还可以管理军事,知县一般配有“县丞”与“主簙”,它的品级为七品,职位则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兼县委书记。



这样看来,知府、知州、知县的区别主要在于它的品级和权力,即:知府>知州>知县。知府相当于如今的地级市市委书记兼市长,知州相当于非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县长,知县则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


旧时楼台月


【知州】州的长官,一般是六品或五品。

【知府】宋代知府职略高于知州。清代知府为从四品。

【知县】宋代县的最高长官。元代称县尹。明、清两代知县为正七品。


古代官位等级即古代官职,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员的职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大体可分为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大类。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属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司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为府,称统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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