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县刑警中队长、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共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移送检察机关公诉

河北邯郸市纪委监委日前查处了该市“魏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原中队长王振强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根据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5月13日公布的该案案情通报:2014年至2017年,邯郸市魏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原中队长王振强时任县公安局副局长魏怀平时任魏城镇派出所所长王学文,在办理故意伤害案、非法拘禁案、诈骗案、聚众斗殴案等多起案件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在未查明案情、未认真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员办理取保候审,并在取保候审期间中断侦查,在取保候审到期后,未进一步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长期脱离司法机关侦控,在取保候审后又参与多起犯罪,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王振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魏怀平、王学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