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佳”评选」基层“中队长”树立警营“标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第五届“十佳交通警察”候选人刘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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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警营中的中坚砥柱

敬业、忠诚、奉献、为民

他们,是我们身边最熟悉的战友

可亲、可信、可学、可敬

今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为心中最美的“十佳交通警察”、“十佳辅警”点赞

他21年扎根农村基层中队,有“铁队长”之称,然而铁面无私的执法背后,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饱含对群众的深情大爱。

他,叫刘军华,现年43岁,1997年进入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先后担任大队大堰垱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火连坡中队中队长,雷公塔中队中队长,张公庙中队中队长,现担任澧澹中队中队长。21年来,在基层农村“中队长”的岗位上,他默默奉献勇担重担、服务群众积极主动、执法公正严明、为人清正廉洁,深受群众战友们喜爱。

「双“十佳”评选」基层“中队长”树立警营“标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第五届“十佳交通警察”候选人刘军华

面对违法对象 他铁面无私

在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刘军华的执法风格是出了名的“严”,对违法违纪问题他一律是“零容忍”。2017年4月上旬,一辆严重超载大型货车在其辖区被截获,经过磅取证,核载30吨,实载60吨,该车超重100%。车主与驾驶人为逃避处罚,先是买了4条王烟送给刘队长,被其严辞拒绝,后来又托人说情,也未被允许。最后这两人干脆一齐跪在刘队长办公室,耍赖不起来,并大哭大闹。见此情景,刘队长一面严厉对其批评教育,一面与辖区派出所联系请求其帮助震慑两位人员。经过2天教育,驾驶人终于被其感化,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队的顶格处罚,并对货物进行了转载。像这样的情况,他在任中队长期间碰到过多次。但刘军华廉政意识牢,法律意识强,坚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守红线,在违法分子面前树立了铁面无私、清正廉洁的形象,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被他们称为“铁队长”,辖区违法行为也慢慢减少了。多年来,“铁队长”刘军华所办的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投诉,也没有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过组织的审查。他严格的工作作风也在中队起到了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中队队伍建设好,年年都被评为先进中队。

「双“十佳”评选」基层“中队长”树立警营“标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第五届“十佳交通警察”候选人刘军华

面对受困群众 他舍身忘我

作为一名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的交通警察,刘军华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上要对得起组织、下要对得起群众,他将群众的需求深深地装在心里,用心服务,常常将突发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5年7月28日,刘军华所在中队辖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位收垃圾的驾驶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将一位骑自行车的妇女撞倒,两人均受伤送院治疗。肇事驾驶人由于家中困难,无钱支付救治费用,当时情绪极为低落。看到这一情况,以他多年基层工作经验判断该肇事驾驶人极有可能铤而走险,做出过激举动。于是,刘军华自掏腰包拿出1700元为其支付抢救费用,并做好其思想安抚工作,想方设法与其家人联系,帮助解决治疗问题。尽管他想了各种办法减轻其思想压力,但该肇事人出院后,由于思想负担重,经济压力大,多次选择用极端方式寻求自尽身亡。在该肇事人住院期间,如果不是刘军华安抚方法得当,很有可能在其抢救期间就寻了短见,这样,必然会给交警大队带来负面舆情的影响。

2017年8月,在一次凌晨出警中,刘军华发现一辆拉蔬菜的小货车侧翻在公路边,蔬菜撒满一地。当他赶到现场后,听到车底下有两个人在呻吟,旁边的人不敢施救,刘军华二话没说,马上组织中队人员抢救伤员。由于当时没有工具,他一边用双手在菜堆里刨人,一边通知120来施救,通过长达半个小时努力,才将压在伤者身上的菜全部清除干净,当时伤者手、脚都断了,伤口多处流血不止,幸亏120及时赶到,他马上组织将人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得到了有效的医治。事后他才发现,在救人过程中自己手指严重受伤,经住院检查,才发现韧带受伤,经过三个月手指健复治疗才能弯曲。但是刘军华无怨无悔,他认为救人高于一切,受点小伤算不了什么。像这样的事迹在他的身上还有很多。因此,他都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澧县百姓的高度评价。

对待同事战友 他温暖如春

刘军华长期在基层工作,视警队如家庭。一年365天,他有360天都在中队度过。2017年12月的冰灾期,刘军华父亲由于大脑积水,在长沙省附二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急需家长照顾,而且他在家中又是独生子女,妻子也是交通民警,没有兄弟姐妹搭上帮手。而此时正值冰灾防护期,在家庭与工作遇到矛盾冲突时,他毅然舍“小家”为“大家”,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当澹水大桥全面结冰,车辆没办法通行时,他积极和政府联系,发动社区力量积极铲雪,由于澹水大桥有1300米长,用人工短时间内无法完成,他就主动联系铲车,配合铲雪、撒盐,终于使澹水大桥全面通车。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中队虽然人员不多,一般民警、辅警和工勤人员加起来也就十一、二个人,但刘军华能以上率下,模范带头,认真处理好同事之间的关系。2015年6月,他所在中队辅警谢兵在执勤时与一摩托车相撞造成工伤八级伤残,经济损失达10多万元。刘军华身为中队长,一方面与肇事方协调赔偿事宜,由于肇事方也是一个“青皮”单身汉,家中仅有一间破砖房,根本无力支付巨大的伤残治疗费用。刘军华一面跑派遣公司与县工伤保险处联系,争取一部分赔偿;另一面又与商业保险公司联系,尽可能争取最大补偿。在他的努力协调与督促下,目前,该名辅警的后期治疗费仅有万余元的缺口。这件事情,使中队辅警人员感到极大的安慰,后顾之忧解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与干劲也就更高了。有时,工作中为了减轻民警的工作负荷,他常常代替民警值班。为了整理案卷,工作到深夜是常态化现象。由于他表率作用好,爱护体恤部属,工作安排科学合理,他所在的中队,每次突击性重大交通整治行动都名列前茅。

「双“十佳”评选」基层“中队长”树立警营“标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第五届“十佳交通警察”候选人刘军华

从警以来,刘军华在政治上始终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入党誓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不搞团团伙伙,不拉帮接派,自觉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刘军华以其高昂的政治站位,暖心的百姓情怀,以队为家的工作作风,突出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清廉公正的执法形象,树立了新时期一名基层党员、基层公安交通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优质形象,是服务在澧县大地、彰显警营正能量的标杆!

供稿 唐芳 澧县交警大队

审核 李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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