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煤礦井下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為保障我礦井下運輸工作安全進行,特制訂本措施。所有參與各專項運輸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一、大巷、軌道上山下、綜採工作面機風巷、採面行走安全技術措施  

1、在大巷、軌道上下山、綜採工作面風巷行走時,嚴格遵守

“行車不行人”制度,禁止嬉戲打鬧。

2、在大巷、軌道上下山、綜採工作面風巷行走時,要走在巷道兩邊的人行道上,嚴禁行走在軌道中間。

3、在大巷、軌道上下山、綜採工作面機風行走時,巷道失修區域行人時應先觀察,然後迅速通過,嚴禁在失修區域隨意停留。通過巷道維修作業區,要先與該區域人員打招呼,等到允許後方可迅速通過。

4、如在大巷內行走時有車輛經過,應及時躲至距道邊寬度不低於400mm的巷道寬敞處或及時躲進附近的躲避洞室內躲避,禁止“扒、蹬、跳”。

5、在大巷內行走時,聽清電機車運行時所發出的信號,嚴禁強行超車,嚴禁從礦車中間跨越。

6、在軌道上、下山行走,如途中突然行車,應及時躲進躲避硐室。

7、在綜採工作面風巷內行走時,如途中突然行車,應及時躲至距道邊寬度不低於400mm的巷道寬敞進行躲避。

8、行人進出採面必須走上下安全出口,嚴禁跨越採面機頭、機尾。

9、在採面行走時注意觀察頂板完好性,必須在支架中間行走,嚴禁貼近煤牆行走,禁止乘坐運輸機。

10、行人通過兩巷超前支護、替棚作業區、設備檢修區、有關拉架、推溜作業區、割煤區,要提前與有關作業人員打招呼,經允許,方可快速通過,不準隨意在上述區域停留。

11、機巷行人嚴禁走轉載機上、坐皮帶;行走跨越轉載機和皮帶時必須走過橋。

二、扛運物料行走安全技術措施

  1、人員搬運、扛抬物料時必須事先熟悉搬運路道及巷道狀況。

  2、行走路道一定要暢通,路道如有雜物阻擋時要先清理通順後再進行搬運。

  3、行人或運料通過巷道失修區域時,應先觀察,然後迅速通過嚴禁在失修區域隨意停留。通過巷道維修作業區,要先與該區域人員打招呼,等到允許後方可迅速通過。

  4、搬運、扛抬物料時注意力要集中,如果前後有人同時扛運,必須保持

10米以上間距,防止間距過小相互碰傷。

  5、扛抬物料時要量力而行,重量超過

45公斤或長度超過3米時要有兩人以上合力搬抬。

  6、兩人以上合力搬抬物料時要有統一口令、同時用力。用手抓物料時一定要抓牢,避免抓滑出現意外。

  7、物料運送到指定地點後一定要輕放,嚴防猛扔摔壞物品或彈傷人員。

  8、抬運不規則重物時要用鐵絲或油絲繩栓牢後用結實工具抬運。

  9、扛運物料通過採面時,要走在支架中間,腳下踩穩手扶好慢行,防止踩空踩滑造成傷人。

  三、巷道小絞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1、運輸路線軌道扣件齊全,質量符合要求,並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3、運輸所用絞車、設備安裝必須滿足“三固定、四保險、四個四”要求,並定期檢查處理。

  4、各部絞車聲光信號必須完好,制動系統靈敏可靠。

  5、運輸期間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  6、運輸路線中各變坡地點“一坡三擋”必須完好,堅持正確使用,並保證常閉狀態,各作業地點必須協調作業。

  7、絞車司機開車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制動系統是否靈敏可靠,信號工必須檢查聲光信號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必須經處理後,方可進行提升運輸工作。

  8、絞車司機隨時檢查各部絞車鉤頭、絞車繩的完好情況,並堅持使用好保險繩。

  9、把鉤工嚴把掛鉤關,鉤頭掛不好,不準發出信號。

  10、信號工要保證信號清晰準確。

  11、絞車司機開車前,做到手不離閘,信號工手不離按鈕,二者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密切配合,做到開車穩,停車準。

  12、絞車司機操作時,要集中精力,聽清信號,隨時注意絞車的受力情況和繩道方向,絞車受力異常時,要及時停車查明原因,待問題處理後方可開車,嚴禁生拉硬拽;並時刻注意對方傳來的開、停車信號,做到開車、停車、倒車及時準確。

13、現場人員聽到開車信號後,要迅速躲到安全地點,並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所有人員必須躲開繩道,嚴禁人員緊跟隨車輛,以防斷繩、脫鉤等傷人事故。

  14、運輸過程中,每次只允許掛一個重車,出空車時,可以掛兩個空車,但必須使用好連接裝置。

  15、運輸大型設備時,必須認真檢查裝車質量,如不符合要求,必須在及時處理後,方可進行運輸。

  16、變坡點處下車時,嚴格掌握松繩長度,防止松繩過多導致下過快斷繩,提車時嚴禁硬拉硬拽。

  17、若在有坡度的地方倒換鉤頭或停車等情況時,必須專人負責,利用牢固的擋車器擋穩,嚴禁無絞車繩吊掛,停車去掉鉤頭。

  18、摘掛鉤要專人負責,鉤頭、聯結環等,確保牢固可靠,經檢查無誤,符合要求,再操作。

  19、掛運大件時,必須專人用三環鏈、

25T連接環上滿扣拴牢,經檢查無問題後,通知周圍人員躲到安全地點。由專人打點、傳號,做到開、停、剎車及時。

  20、處理掉道車時,必須緊好繩、掩好車,處理時必須在現場跟班人員指揮下進行,合理使用導鏈,嚴防錯誤操作傷人。

  21、運輸過程中,關鍵部位必須由跟班副隊長或班長現場盯住,各作業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人員調度指揮。

  22、提車運輸過風門時,必須保證過一道關一道,嚴防礦車撞壞風門。

  23、運輸前,必須對巷道內的瓦斯抽放管、水管、電纜、信號線、電話線、監測線等設備做可靠性吊掛,防止受到破壞。

  24、車場推車、倒車必須嚴格按《規程》規定執行。

  四、大件運送、裝卸車安全技術措施

  一、大件運送安全技術措施

  1. 運送大件時要專人指揮,統一協調。

  2. 運送大件時,首先要檢查運送路線的路道、絞車繩、一坡三擋裝置的完好情況,確保運送順暢,不符合規定,嚴禁運輸。

  3. 若大件裝在花

欄車或平板車上時,要用鐵絲、油絲繩剎緊或用螺絲上牢固。

  4. 利用絞車拉運大件時,人員躲開繩道,嚴格按照絞車使用安全措施執行。

 5. 運送大件要對運送道路進行清理,防止碰壞電纜、單體柱或其他設備,道路不夠寬、不夠高時嚴禁強過。

  6. 運電機、開關等電氣設備遇到水坑時,要將水坑水抽乾,嚴禁電器進水。

  7. 車輛過後要把運送大件時拆掉的棚子、腿子補齊,對道路進行清理、平整。

  8. 當人員抬運大件時,專人指揮統一協調,穩抬輕放,身體各部位嚴禁伸入重物下面。

  二、大件裝、卸車安全技術措施

  在井下使用導鏈起吊大件、裝卸車時要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 作業前先觀察頂板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

  2. 使用導鏈裝卸車時,首先要檢查導鏈的完好情況,將導鏈固定在頂板完好、支護牢靠的地點,並設專人觀

察,隨時,注意導鏈運行情況及周圍環境,嚴禁強拉硬扯或超載使用。若大件須暫時停留半空中,要把小鏈栓在大鏈上,並穿上限位銷,防止導鏈滑鏈傷人。

  3. 鉤頭起吊時,用力要均勻,發現導鏈受力異常時要及時查明原因。

  4. 起吊、拉運大件時,首先要保護好易受損部位,防止戧壞大件。直接用導鏈起吊大件時,人身體要躲開導鏈和被吊物體可能竄出的方向。

  5. 起吊大件前必須發出信號,人員離開大件,起吊物下方或下部嚴禁站人。將吊繩逐漸張緊,使大件微離基面100mm左右,進行試吊,檢查物件應平衡。如有異常,立即停止吊運,將物體放回原處後進行處理。

  6. 被吊物體的活動部分必須可靠固定,試吊可靠後正式起吊。

  7.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平衡被吊運的重物,不得用手直接接觸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嚴禁用手直接觸對接面、連接孔或縫隙。

  8. 活動部分裝車前要有牢靠固定,並將各部螺絲、銷子補齊、緊固。

  9. 裝車時不能裝超長、超寬、超高的物件,車體固定牢固,確保裝車、剎車質量。

  五、機械設備運送物料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皮帶輸送機嚴禁乘人,利用皮帶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運送前,所有參與運送人員,特別是運輸機司機,必須瞭解運送的物料種類、數量後方可開車。

 2、運送物料時,安排專人跟機監護運料情況,在信號裝置、卸運物料位置和過橋位置,分別安排專人監管,另外運輸機閉鎖按鈕處必須有專人監護,緊跟所運物料後

10米也應有人監管,出現戧頂等異常狀況,發出信號,及時停車處理。

  3、所有參與運料人員必須精力集中,時刻注意觀察物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車處理,異常處理後再繼續操作。

  4、輸送機司機要精力集中,手不離開操作按鈕,隨時注意對方傳來的開停車信號和運輸機的運行情況,運輸機開停及時。

  5、皮帶機轉角處嚴禁運料。

  6、嚴禁用皮帶輸送機運送火藥、雷管;

7、運送物料時,有專人在皮帶機運輸機頭取料。

8、裝運物料要求連續擺放時,嚴禁零星亂放,超長擺放,所運物料嚴禁超寬、超重。

  9、物料到位後,停車閉鎖輸送機,待所有物料被撿出,人員全部撤到人行道安全位置,方可傳信號繼續其它作業。

  10、運送物料結束後,清理衛生,整理工具等後續工作。

  11、嚴禁運輸機開倒車送機運料;

  六、井下防爆電機車運輸安全技術措施

  1.防爆電機車下井前對司機進行培訓,掌握其性能,工作原理及各部分操作規範要求及步驟。能熟練操作並能處理一般故障。

  2. 認真組織學習防爆電機車使用說明書,掌握其注意事項。

3. 井下巷道要保證平直,夠寬,路面不能有積水。

  4、防爆電機車車司機要慢停慢起,嚴禁急剎猛起車現象,開車要先發出信號。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5、防爆電機車司機要隨身攜帶便攜儀,瓦斯濃度達到

0.7%時,嚴禁啟動車輛。

6、防爆電機車司機時刻注意運行前方的流動人員,發現前方有行人時,必須發出警報,若行人沒有躲避意識,距行人前方50米必須停車,發出警報或晃燈,待行人躲到安全地點後,方可繼續行車;在行使到超前20米處及時停車,待人員躲到安全地點後,然後方可通過。

7、嚴禁超載,超寬,超高運送貨物。

  8、當防爆電機車發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帶病作業。

煤礦機電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 電工必須瞭解、熟悉各機電設備的性能、電氣原理和操作規程,清楚設備的各指示儀表和信號燈的顯示內容,電氣設備的檢修只准由電工進行。

2、 電氣設備在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上一級電源,閉鎖並掛牌,設專人看管,只有執行此項工作的的人員在完成檢修和搬遷後確認安全後訪客送電。

3、 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失爆的電氣設備要立即處理或更換。不符合要求不得繼續使用。

4、 設備的接地保護裝置必須完好齊全,檢漏繼電器等漏電保護裝置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

5、 所有電氣設備都要外觀清潔,放置整齊,無傾斜,表面無灰塵。

6、 井下測量電氣設備或電阻時,必須有瓦檢員現場檢測,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

7、 送電時發現檢漏繼電器或過流繼電器動作時,嚴禁強行送電,必須查明原因處理後進行。

8、 檢修電氣設備需停電時,必須由檢修電鉗工親自操作並鎖死,掛牌作業,堅持“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9、 嚴禁帶電檢修和移動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檢修時必須採取“先驗電、後放電”的原則,且工作環境的瓦斯濃度必須小於0.5%.

10、 各崗位司機在開機前要仔細檢查設備各部件的完好情況,必須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下運轉,嚴禁設備帶病作業。

11、 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機電設備,嚴禁非本機司機操作人員操作設備,各工種司機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相應的操作規程。

12、 所有用水設備必須堅持“開機先開水、停機關水”的原則。嚴禁無水作業和停機不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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