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辽河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5月8日,辽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辽河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5月5日,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梨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在孤家子镇“柳氏膏药”门面房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柳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生产、销售膏药。经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认定所涉及产品按假药论处,柳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

辽河分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

5月8日,治安大队民警将当事人柳某某传唤到辽河分局办案区进行讯问,柳某某,女,汉族,今年54岁,在孤家子镇金鼎地产对面经营“柳氏膏药”店。

经审讯,柳某某对自己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柳某某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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