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蜻蜓”设备不得擅自开展线下推广活动


支付宝“蜻蜓”设备不得擅自开展线下推广活动

日前支付宝商家中心发出《关于部分公司未经支付宝授权擅自开展支付设备推广活动的情况声明》,称有公司以支付宝或者蚂蚁金服官方名义,擅自开展“支付宝蜻蜓”系列设备推广会等线下会务推广活动。

对此官方表示:“蚂蚁金服及支付宝从未授权任何公司以官方名义举办类似活动。此类活动具备定向邀请、会后兜售服务、收取高额代理费等特征,如收到此类活动邀请,请提高警惕。”对于此类未授权活动,蚂蚁金服/支付宝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支付宝关于刷脸支付奖励方案前后已更新4个版本,从2019年4月17日,即“蜻蜓”二代发布日起,支付宝已开始执行新的设备奖励政策方案。相比此前3个方案,新整体奖励金额有所提高、有效期继续延长。支付宝官方宣称,未来这方面激励投入将高达30亿。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新版本开始执行后,前三个版本(几乎一样)均已作废。

最新奖励政策还特别指出,未经同意,购买者不得将收到的设备通过转移、委托、租赁、复制、代理、转包或任何其他形式交付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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