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幼兒園,我姑娘有幾天沒上學,這幾天園長也收費,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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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您好,我是略略。

根據您的情況,略略問下具體是幾天沒上學,是否是連續請假?是否跨月?

一個月四周,通常在園有20~22天。請假了幾天,這個到底該退費嗎?退費的話,要退哪些費用呢?首先我們來看看教育部2011年發佈的《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學前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對在幼兒園住宿的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
第十一條 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佈”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併統一收取。
幼兒園不得收取書本費。第十二條 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

從上面可以看出,幼兒園無論公辦還是民辦收費的類別有保教費、住宿費、代收費,其中代收費主要是生活費和學雜費。《暫行辦法》裡關於退費的只有以下這條:

第十五條 幼兒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生的實際保教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一定預收費用。具體退費辦法由省級教育、價格和財政部門制定。

可以明確的是,出現退學和轉園的情況,沒有產生費用的部分需要退還幼兒家長。只是請假和其他費用退費的要求由各省級部門制定,略略以自己片區要求給家長們講解下。



退費制度

幼兒當月連續在園時間不足應在園時間一半的,保教費按半月退還,超過在園時間一半的,保教費全額收取,伙食費按實收取。在園時間均以月為單位結算,不跨月累計。

幼兒因病、因事不能來園者,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當月請假 連續3天(不跨月、不含節假日)以上應退夥食費,未履行請假手續者概不退費。(每天應退夥食費金額=每月伙食費用/22天)

幼兒入園後因故連續休園一個月及以上的,未辦理退學手續的,保教費按收費標準的30%收取。

本片區幼兒園退費內容包括了保教費和伙食費,不跨月的情況下連續三天退夥食費,連續十一個工作日退保教費。很多家長會疑惑為何要連續請假才退費呢?其實略略認為家長送寶寶上幼兒園需要堅持,同時讓孩子認識上學的重要性。只要不是大病或傳染病,無論颳風下雨都要堅持,也是培養孩子更堅強和更有恆心。



那麼寶媽幾天,按規定如果是生病連續請假幾天,按理是要退幾天生活費的,學費肯定不會給你退。當然各自幼兒園也有各自的規定,有的可能根本就不會退任何費用。所以家長在報名之前,就應該提前做好了解。

如果只是請假幾天,也就幾十塊。家長沒必要跟園所鬧得不愉快,只要園所是按退費制度辦事,畢竟孩子還在幼兒園上學。但如果園所根本沒有相關的退費制度,可以與園長進行協商溝通進行退費。

希望對您的疑惑,有所幫助!還有問題可以私信略略。歡迎關注我瞭解更多的幼兒園攻略!


幼兒園全攻略


我擔任過五年幼兒園園長。對於孩子今天不去幼兒園應該不應該收費?這個問題,我園是這樣規定的:

一個月內有兩個星期不入園的孩子要退費。如果一個星期不入園的孩子。不用退費。



因為如果孩子一天,兩天,三天至一週不來。幼兒園不收費的話,對孩子習慣的養成有百害無一利。孩子動不動就不來學校或者是去跟著家長去公園玩,或者是走親戚,或者是稍微一點的不舒服,就不來幼兒園了,久而久之,孩子養成懶惰的習慣,養成逃避的習慣,養成不負責任的習慣,養成厭學的習慣。



但是,如果孩子兩個星期沒來幼兒園,一個月一共就四個星期,兩個星期沒來,幼兒園要收費就有點不近人情了。因為如果孩子兩個星期沒有來,可能是有非辦不可的事情,或者孩子得了比較嚴重的疾病。幼兒園應該人情,人性化管理,幼兒園應該退費。



家長朋友們,孩子是我們生命的延續,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我們不要鼠目寸光,為了幾天的學費,讓孩子養成不好的習慣,或者是到幼兒園跟老師吵,跟園長吵。對孩子有利的地方,對孩子培養習慣好的地方,才是我們孩子成長髮展的王道,才是明智的家長應該做的。



明月入懷618


不知道你所說的收費指的是收伙食費還是保教費,如果是保教費,明文規定請半個月以上的假才能退;如果是伙食費,請假幾天是可以退的。


1024566137


我們大寶幼兒園,半年一收費,生病請假均不退費,我覺得挺好的,這樣有壓力才有動力,我外侄他們幼兒園上多少天收多少,所以想去就去不去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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