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兩個司機都“醉駕”,100萬保額意外險,該賠嗎?

這是一個關於意外險的案例,非常特殊的案例。

意外險因為保費便宜,槓桿高,一直都是很多投保人士的第一選擇。最近些年有這樣一種長期型意外險,基礎保額僅5萬或者10萬等,然後約定因為特定的意外事件時保額膨脹為100萬甚至更高。

這種險種表面上看起來很好很強大,有高保額,還有20年、30年後到期退保費……

缺點文末說。

先看這個奇特的案例。


交通事故兩個司機都“醉駕”,100萬保額意外險,該賠嗎?


案例始末

2013年關某的媽媽為關某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上述說的這種“百萬身價長期意外保險”,基礎保額10萬,其中約定了開私家車身故保額膨脹為100萬。

2017年11月5日,關某駕車在吉林省琿春市某路段時,因為借道行駛時沒有避讓對向來車而和王某駕駛的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了關某身故。經過交管部門認定,關某和王某均屬於醉駕,各負50%的責任。車險如何賠的我們不知道,而本文討論的是關某的這100萬能否賠到。

由於涉案的“百萬身價意外險”的免責條款中酒駕屬於免責條款,因此關某保險金受益人媽媽吳女士和保險公司打起了官司。


交通事故兩個司機都“醉駕”,100萬保額意外險,該賠嗎?


經過舉證質證,一審法院審理認為:

雖然保險合同“免責條款”中約定了酒駕屬於免賠情形,關某雖醉駕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是依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關某承擔50%責任,因此關某的死亡和醉駕有關,但並非完全屬於醉駕所致。因此,關某死亡難以簡單的承保事故和非承保事故、免責事由等簡單判定。

因此,一審法院判決保險公司賠付保險金100萬。

而後續保險公司上訴二審、以及上訴吉林高院複查均認同了一審中的法院觀點。判決保險公司賠付100萬。

交通事故兩個司機都“醉駕”,100萬保額意外險,該賠嗎?

海哥說險

1、當然不是說酒駕死亡保險公司就應該賠,本案例的特殊性就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為醉酒駕駛,所以關某的死亡對方實際王某也要承擔責任。

2、不建議、不支持、不鼓勵任何酒後駕車行為。所有的保險公司以及保險產品,對於酒後駕駛肇事很容易出糾紛。

3、本案中吳女士的三場官司能贏,根本原因在於關某有醉駕行為,但是其身故原因是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責任中有對方王某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的“酒駕免責”情形只能成立一半。

交通事故兩個司機都“醉駕”,100萬保額意外險,該賠嗎?

最後

前面說過,這種“返還型長期百萬意外險”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1、基本保額低,非特定情形的風險,保額往往只有5萬、10萬。

2、這種保險大部分是沒有附加“意外醫療險”,所以發生了意外醫療費,是無法報銷了。

3、這種意外險往往只賠付意外身故、意外全殘情形,而對於一般的意外傷殘是得不到賠付的。

4、返還型的長期意外險保費的費率是遠高於消費型的意外險。

當然,這種長期型的意外險也不是一無是處,特別適合一些經常開車坐車的人群,以及認為保費投入了就不能白投入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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