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一公職人員欠錢不還,被監察委查出“吃空餉”後開除

樂安縣一公職人員欠錢不還,被監察委查出“吃空餉”後開除

公職老賴“吃空餉” 開除公職悔不當初

樂安縣一公職人員欠錢不還,被監察委查出“吃空餉”後開除

撫州法院網訊 近日,樂安法院執行了一起讓被執行人悔不當初的民間借貸糾紛的案子。

黃某系樂安縣某局事業編職工,2017年3月23日以投資為由向楊某借款五萬貳仟元並寫下借條,因黃某未償還借款,楊某將黃某告到法院,樂安法院依法判決黃某應向楊某償還借款本金五萬貳仟元。楊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法院查詢到被執行人黃某名下有房產,因涉及金額較小,申請執行人楊某不要求處置被執行人黃某的房產,希望法院執行幹警督促其履行還款協議。執行幹警多次要求黃某履行義務,黃某仍以各種藉口拖延,拒不履行義務。樂安法院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黃某的工資卡及住房公積金賬戶。因其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案件義務,樂安法院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限制其高消費。樂安法院將該案件執行情況報送至樂安縣監察委,在樂安縣監察委介入後,雖然被執行人黃某履行了還款義務,但樂安縣監察委調查發現黃某不僅是未履行執行案件的問題,還發現黃某存在“吃空餉”的違紀問題,並依法向其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某局召開黨組會最終決定對黃某予以解除聘用。

黃某雖在監察委介入調查後履行了還款義務,樂安法院也將其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但其履行案件義務也不能遮掩其它違紀違法問題,最終“公職老賴”黃某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

樂安縣一公職人員欠錢不還,被監察委查出“吃空餉”後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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