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德州有一名駕駛人
“教科書”式記分三步走,1分鐘被記了30分。第一步:違法停車
開錯路口,在高速公路的導流線停車。
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
記6分,罰款200元。
第二步:遮擋車牌
下車拿報紙遮擋住了自己的車牌。
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
記12分,罰款200元。
第三步:倒車下閘道
在高速公路上倒車下閘道。
在高速上倒車、逆行、掉頭:
記12分,罰款200元。
照這樣下去,
多少分都不夠記的啊!
主要涉及以下幾項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一、在高速公路上倒車的,記12分,罰款200元。
二、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內停車的,記6分,罰款200元。
三、違反禁止標線的,記3分,罰款200元。
四、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記12分,罰款200元。
出行之前,一定熟悉高速公路路網,特別是一些大型樞紐、互通的佈設和方向,一旦錯過路口,切不可在高速上倒車,應當繼續向前行駛,從下一出口出高速,然後再選擇正確的行車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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