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
市文明办和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联席会议,
全市十余家单位参会,
分别有——
<table><tbody>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民政局
市税务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人行晋城支行
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局
市律协
这么多家单位共同开会,
只为了一个主题——
打击虚假诉讼
共建诚信晋城
会上,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秋红介绍了虚假诉讼相关情况,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法院打击虚假诉讼的成效:
参加会议的律师代表和相关单位代表进行了发言,对如何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建言献策,并表示应当加强信息反馈,强化联动配合,对虚假诉讼形成管控合力。
市文明办主任王毅指出,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诚信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推进诚信晋城建设,也是全市一直在努力、在奋斗的方向,倡议全社会诚信诉讼,杜绝虚假,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共同努力携手构建诚信社会,共建文明晋城。
王毅在会上,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
“打击虚假诉讼 共建诚信晋城”
倡议书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强”,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为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维护司法权威,共建文明晋城,特倡议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应诚信参加诉讼,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二、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绝不弄虚作假,不做虚假陈述,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恶意串通。
三、诉讼当事人应做到尊重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如实申报财产,不隐匿、转移财产。
四、诉讼代理人应做到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当事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五、诉讼代理人不得指导、唆使当事人采取虚假诉讼行为,不利诱、指使他人作伪证。
六、律师应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勤勉尽责,坚守底线。
七、律师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的,应当严格审查,已接受委托的,可以解除代理,避免卷入虚假诉讼。
八、司法工作人员应公正司法,加强防范,坚决惩治虚假诉讼。
九、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抵制虚假诉讼,不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发现他人有虚假诉讼行为的,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
十、虚假诉讼必将受到制裁,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难行,我们共同努力,携手构建诚信社会,共建文明晋城。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院长强调,
一是要高度认识打击虚假诉讼的极端重要性。
虚假诉讼严重损害党和政府权威,损害司法公信力,影响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影响创建文明城市目标的实现,必须高度重视,严厉打击。
二是打击虚假诉讼,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人人有责。
三是政法机关和律师要发挥好打击虚假诉讼的主力军作用。
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打击虚假诉讼的意志极其坚定,今天的会议本身也是一种决心的宣誓。律师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做到依法维护。要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打击效果,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供稿:冯帆
摄影:张沁萍
美编: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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