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退让法”实施后,杀人案增长了两倍,你怎么看?

台州林超律师


2005年10月1日,佛罗里达通过了“不退让法”。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通俗的说,两人在街头发生争执,一方如果认为安全受到威胁,可随时拿枪打死另一方而不必担心受法律制载。在这种情形下,随身携带武器就成了最好的安全保障,而没有武器的人,走在街上就成了随时待宰的羔羊。真是让人不寒而慄!




其实此法在制定以及施行过程中,一直存在巨大的争议。前不久,佛州一黑人父亲遭枪杀,枪手最终因“不退让法”被判无罪,就引起了广泛争议。再往前,2012年协警齐默尔曼枪杀黑人少年马丁被判无罪,更是在全美上下引起巨大抗议,连总统奥巴马都怒斥判决不公,美国司法部也曾数次向国会呼吁取消此法。可都没有得到回应。这还只是引起轰动的案例,而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冤死者更是数不胜数。有人曾统计过佛州在“不退让法”实施前后枪击案的数量:在此法通过前,佛州月均枪杀案约82起,而此法通过后,月均枪杀案猛增至99起,增幅高达20%,这样的一部法律,让人不得不质疑:它究竟是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还是在保护犯罪?



美国涉枪暴力犯罪年年猛增,成了美国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据美国《枪支暴力档案》网统计:全美目前共有约2.65亿支枪,几乎人手1支。仅2017年,就发生了6.1万起枪击案,死亡15488人伤3.1万人。看到这些,可能有人就不禁要问了,那美国为什么不禁枪呢?

美国的枪支文化在200多年前还是大英殖民地时就已经存在,那时的美国基夲属于尚未开化之地,社会混乱、民风彪悍。为了保护自身安全,随身携枪就成了习惯。而“独立战争”时,如果没有大量自由持枪者的参战,美国根本不可能战胜英国赢得“独立战争”,因此美国独立后就在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力不受侵犯”。这成为美国禁枪的最大障碍,要禁枪就得修改宪法,可大家都知道,宪法是那么好修改的吗?

其次,美国有一个叫“全国步枪协会”的拥枪组织,这个组织有500多万会员,历史悠久,政治影响力巨大。历次总统大选,共和、民主两党都会极力拉拢,争取其选票。美国总统格兰特、里根、老布什等都是其会员。每次美国一发起禁枪运动,这个协会就会利用其强大的影响力对国会议员进行游说,阻止通过禁枪法案。另外,美国政府内部也有一个为军火商代言的利益集团。所以,美国虽然每次禁枪运动都搞的声势浩大,可最后总是不了了之。



美国人民深受枪支泛滥之害,可禁枪法案却迟迟无法通过,反倒是鼓励携枪自卫的法案接连通过实施,从“权力法案第二条”到“城堡法”再到“不退让法”,美国人持枪的权力不断扩大,可安全感却在不断降低。越感到不安全越开放枪支限制,越开放枪支限制越不安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真不知何时才能终结。通过此事,我们也会对这个世界最强大的国家有更深刻的认识!


小楼听雨贺功琛


因为“不退让法”而打死对方,叫自卫,不叫杀人案,所以你可以说使用枪械的案例增加了,但不能说杀人案增加了。

我觉得“不退让法”很好,一个人可以在遭受危害之前解除危害,充分的保护自己。比如一个人晚上用手机冒充枪,威胁优步司机说“我有枪,信不信我一枪打死你”,然后用手假装去口袋掏枪,结果优步司机先开枪了。

所以正常人不会这样去威胁别人,如果那个宝马纹身男拿出刀时,骑电动车的白衣男子就一枪打死纹身男,我觉得是很好的事情,白衣男子就会因“不退让法”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纹身男如果拿枪打死了白衣男子,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是纹身男违法,不受“不退让法”保护。

所以“不退让法”对守法的人和好人是有好处的。


上丞工作室


死掉的东西都是无赖,以前没有办法,实施不退让法给正义的人们在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社会正义得以宣扬



大鲨鱼84006233


我觉得“不退让法”在我国更合适,因为他有一个前提,生命受到威胁。如果对方没有任何武器,你凭什么认为你的生命受到安全?而在单对单对抗中,如果你掏出武器那一刻,就已经对别人产生生命威胁了,这一刻起,法律就已经不保障你的生命安全了,无论警察也好,其他人也好,在警告之后你还不放下武器,都有权将你击毙;而在一对两人以上,单人就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只要他们对你攻击,你就应该拥有无限防卫权,将对方打死勿论!这样,社会一定清平很多!


挣破枷锁斩蛟龙


抨击不退让法案的,缺少一个数据,死的坏人多还是好人多,假如说死的是坏人多,那就是和了不起的法案


kingangelXO


一定程度上可以让人理智,虽然一开始案件会上升,但随之而来的是让人们思考,如果发生矛盾后先有不理智的行为,会造成被人射杀的理由 就是所谓的白死了


肥胖西瓜


我觉得人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面对威胁凭什么把命运交给施暴者,希望他下手轻点吗,虽然说杀人多了,但是人的安全感高了,同样施暴者的施暴行为可以得到很好的遏制!不是吗


猫猫细雨


这是佛州因为正当防卫致死的数据,不是杀人案增加两倍,学统计学那么课程的时候,开头就说了,统计学应该客观,不能滥用数据支持自己的观点!可以再调查下其他数据,比如推行此法后该地区抢劫案件和强奸案件等其他案件数量上的变化情况,分析下该法在阻止恶性案件发生的情况下是否有积极作用!因为原来人们不能用武器保护自己,但是现在可以了,随之带来的是死亡的增加,逻辑上是会死更多人,但是抢劫的次数下降了。因为我要抢你,就要考虑下会不会被你打死,而且一分钱补偿捞不到!


安禄山779


对于提问者的目的和动机我不去揣测。但是作为一个提问者,我觉得首先应该对你提出的问题能有一个基本的概念,还有对于引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每一个看见这个问题的人负责。

我从最基本的逻辑开始吧,不带有任何偏见,就事论事说。

首先,根据你给出的数据表格,根本不需要什么研究,对比数字大小而已,哪一年哪个州有多少杀人案,只需要把真实的数字填上去就行,用不着什么议员什么牛津大学专门搞个研究。所以我不是对于他们的研究结果产生疑问,而是对于你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产生疑问。

其次,如果说你给的东西是牛津大学研究出来的,那么作为搞研究的人,最重要的就是严谨。我虽然不才,没搞过什么研究,但是一些最基本的逻辑还是清楚的。你给的问题里非常简单粗暴地把“不退让原则”法案通过和杀人案数量结合起来对比,这简直就是在耍学术流氓。就像我说自从汽车发明以来,全世界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不断上升一样,是完完全全的耍流氓。

我稍微学过一点点统计的知识,研究两个东西的相关性的时候,需要很多很多的信息和数据。我学艺不精,不能准确地用数学表达出来,我就说一个大概的意思吧。我们说两个事物,分别是A和B,假设A和B是完全相关,那我们说他们的相关系数是1,也就是说A无论怎么变化,B也会以同样的比例变化,如果A和B是完全不相关,那么他们的相关系数就是0,就是无论A怎么变化,B不会受到影响。(我就说大概这么个意思,具体怎么解释,如果有懂的朋友请在留言指正,谢谢)

有了这个概念,我们要去研究一个问题的时候,就不会单纯的拿两个东西来做比较了,因为我们知道,世界上很少有完全相关的东西。也很少有完全不相关的东西。

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GDP,也就是国民生产总值,他等于人均生产总值乘以人口数量,人均生产总值通俗的来说就是中国人平均每个人一年生产了多少东西,可以理解为生产效率。现在我们要研究GDP和人口的关系的时候,能不能说人越多,GDP总量就越高呢?答案是显然不能,因为这个公式里GDP=人均GDP x 人口数量,GDP增加有三种方式:第一,人均GDP不变,人口数量增加;第二,人均GDP增加,人口不变;第三,两者都增加。所以看到这里大家就会发现,提问者的那些数据是何等荒谬,在一个如此简单的公式里,影响gdp(对应问题里的杀人总数)的因素都有两个,而在异常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只有一个因素(对应题目中通过“不退让原则”法案)影响这个结果呢?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看一个问题过过于片面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就像很多年前刑侦技术还不发达的时候,验血来对比凶手居然是用验血型这种方法,可想而知有多少人是被冤死的。

说到这里我感觉又可笑又可气,甚至有一点愤怒,不是针对这件事(因为我作为一个中国人,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现在还在中国的人来说,美国人有没有枪对我来说影响不大),而是针对提出这种问题的人,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用一些所谓的数据以近乎不要脸的方法来愚弄大家。

下次再举这种研究数据例子的时候,请注明出处,来自哪所大学,哪个教授,什么时间,刊登在哪个期刊上,让那些相信你的人至少能找到这些研究的来源,而不是你在这胡编乱造!


小刀91号


国情不同,我们持枪违法,刀具管制,正常人没谁出门带刀带枪的,结果至多互相饱以老拳,不会造成生命威胁,美国那是上路超个车也会挨枪子儿的地方,能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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