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婚前已买房,要我出一半首付给他,并且贷款AA制,然后会公证成双方财产,否则和我分手,该怎么办?

简华义


法律上,男方让这样做,双方自愿无可厚非

法无规定不禁止,也就是男方这样提要求,只要你愿意,那么双方达成共识,就行。

再来说财产关系上,表面上看,房子既然要写名字,似乎一人出一半,很有道理。公证成两个人的财产,也非常公正。

实际上,女方容易亏损,潜在付出难以计算

我这么说,首先声明,并不是为了说,男生就应该买房,写女方名字,女生就应该不花钱情况下,直接分别人房子。

先提出一个问题

为什么婚后会有夫妻共同财产呢?为什么法律上,即使女方没有工作,甚至看不到收入,贷款都是男方偿还情况下,依然婚后房子升值部分,偿还贷款部分,女方婚后可以分割一半呢?

因为,对于婚姻的付出,我们并不能单纯的依据谁赚了多少钱。

要AA生活没有错

但是一个所谓的绝对AA,并不是我房子婚前买的,你想拥有,你就必须贷款出一半,首付出一半

而是,请问男方是不是家务,生育抚养孩子也都一人出一半,家庭所有开支,也一人出一半。

如果可以做到,女方洗碗你就煮饭,家务绝对平分,带孩子照顾孩子绝对平分,考虑女性生育怀孕辛苦,依据代孕市场价格的一半,折算成钱。当然,一切男方没时间做,不想做,在女方愿意的价码情况下,给钱享受,那我觉得还是停公平的。

想吃饭吗?付费吃啊,不想拖地,付费啊。

不然呢,家务,生育,照顾孩子,你以为都完全女方的事情,这不就是公平的AA吗?

写到这,是不是觉得很可笑,这样的婚姻生活可能真的太累。

所以,我想对女生说,你主动分手吧。

也许这个男生是帅也好,或者多年感情也好,重点是,这种说法表面上很公平,但是实际上很可笑。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律上,从来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说妻子没收入,或者赚的少,离婚就少分的原因。

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直接用钱计算。


廖彩琳律师


我堂哥堂嫂前些年结婚的时候没有房也没有车,更没有所谓的世纪婚礼,那时候我堂哥也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空有满腔爱他老婆的热情。我堂哥他岳父一度不想把女儿嫁给我堂哥,直到多次保证未来会对他女儿好,而且未来自己会创业会给他女儿幸福的才勉强答应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婚后我堂哥真的开始创业了,大概四五年后买了车,接着也买了房,而且房子只写了我堂嫂一个人的名字,因为他说你跟我在一起不容易,我不敢保证什么,但是我敢保证只要我在我就会一直对你好,现在他们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过得特别幸福。

所以如果男朋友婚前买了房,要求你出一半的首付,后面共同贷款还贷,然后房子公正为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我觉得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他说如果不行那就分手这就不对了,他把感情当成了什么,当成了物品,是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同时,他可能也不把你放在眼里,或许只是他刚好缺个老婆,而你刚好适合而已,也就是说并非你不可以,如果你不同意他可能随时更换你,而且那么快就计算好未来的事情了,感觉他也没有信心跟你一辈子走下去的感觉。

我觉得跟这样子的男生在一起是不会有幸福可言的,因为一个理智成熟的男人不会威胁你做任何事情,他会尊重你理解你,就算不同意也会试着跟你商量。这个男生能在婚前就威胁你,同样,在婚后也一样能威胁你,当你们发生矛盾或者你跟他家人之间有矛盾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站在你这边的,因为他觉得你不值得尊重,他也并没有那么爱你。

真正一个爱你的男生他是愿意出首付,自己还贷,并且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的,因为他笃定了一辈子只爱你一个人,也非常确定你们是决定携手一生的,所以他会毫不犹豫把一切都给你,因为你能嫁给他,他感到很幸福。也非常珍惜你。这种感情根本没办法用物质衡量,唯有一辈子对你好。


回忆已情靡


男友婚前已买房,要我出一半首付给他,并且贷款AA制,然后会公证成双方财产,否则和我分手,该怎么办?不知道“否则和我分手”这一句是你自己加上的,还是你男朋友亲口说的,如果是他亲口说的那就赶紧分手吧,这样的男人要么是不相信你,要么是不相信他自己,反正都不适合结婚。


生活哪里能有分的这么清楚,我觉得如果不是万贯家财,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总共就那点财产,分一半还能有多少啊。分这么清楚,就是以后啥事都斤斤计较的开始,估计就连去婆家和娘家买的礼物都要一模一样才行,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就拿我自己来说,婚前出首付买房,只写了女朋友一个人名字。一是我觉得要是后面没结婚她也会把首付还给我,就算不还了,我也不靠这一点点钱过一辈子吧。二是我相信自己的女朋友不是那种会为了这一点点钱玩花样的人,我觉得她愿意接受首付就是爱我的表现,如果不爱,她根本都不会接受这笔钱。


爱情也需要面包,但是不要把爱情搞的只剩下面包,那叫买卖。


阿华画幸福


这样的男友留着干嘛?赶紧分了,让他去找一分钱便宜都不想沾他的人,否则,你们没有好日子过。

这只是开始,以后的事还多着呢。

他买任何东西都会让你出一半费用,电费20元,他会让你出10元,你出10元他还要算计一下,是不是你喜欢熬夜看肥皂剧,用电多一些?洗澡时间长,水费得多交两毛钱的?孩子尿不湿10块钱一片,你让他去买,他会反问你怎么不去买?你说你放不下孩子,他悻悻地去买了,回家就会把小票扔给你,要你点5元钱给他。

他却不以为他应该和你两个人一起来抱孩子,他以为那是你自己的事,是女人应该干的事,你干不好,是你不对,你忙不过来,是你无能,总之没他什么事。

他只看到他自己的付出,他看不到你的,他的付出是付出,你的付出是应该。

这样的日子能过吗?

看看他现在的小算盘打的。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不管你是否和他一起还,婚后还贷这部分都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想想,心里这个不甘心啊,就贷款AA制吧!

共担责任,共享利益,很好很公平。

可是如果让你和他一起还贷,那么,你就会想这房子是不是得写我名字?

可以啊,首付一起付了吧。

一起供房子,一起生孩子,一起过日子,他精你卵,很公平。

他就是不想想孩子在你肚子里10个月,对你是否公平,孩子生下来要你每天晚上起五六次喂奶,是不是公平,你要为了孩子迟到早退,晋升提职谈不到,饭碗端着都摇晃是不是公平。

他付出的时候,他要公平,你付出的时候,他要享受。

让他自己好好享受就好啦,你爸你妈生你也不容易,他们希望有个人来疼你爱你好好待你,不是让你去奉献的。


潘卫霞律师


分手吧,不说这事公不公平,如果女方信了,随时面临着人财两空,风险在90%以上,另外10%看对方良心。因为你的公证书和白纸一样,什么用都没有。

女方付一半首付,男方去公证成双方财产,看似合理,但房子本身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公证成双方的形式只有赠予还有买卖?不论赠予还是买卖,只要房产证没更名,对方就可以随时反悔。

我有一套动迁房5年才下证,之前有很多邻居通过公证赠予和买卖,这样的事见过太多了。老人把房子公证赠予给唯一的儿子,儿子迷上了赌博,老人怕儿子把房子卖了,就死活也不肯去更名。儿子天天作,拿着公证要告自己父亲,被律师一句话打发了“赠予人在实物转交给受赠人之前,有权反悔”。

买卖的就更坑了,当时原房子收了全款,把房子交给买方,也和买方做了公证。等需要更名时,这些公证都没用,因为备案里产权是原房主,需要原房主来亲自签字办理。那个地段涨价飞快,原房主有很多后悔的,都死活不去过户。有要退钱拿回房子的,有对方再付20w才同意更名的,有原房主死亡,必须所有继承人先继承才能配合更名的,千姿百态的。


神不在De星期天


这种人家!!我要是女方父母,会毫不犹豫的给女儿也首都买个房子,为什么把钱给男方去共同买套房子!彩礼就按当地风俗要,婚礼按当地行情办。男方房子不用添加女孩名字,月供自己供自己的!反正AA。孩子生下来就跟妈妈姓,户口上妈妈户口上,因为怀孕10过月是在妈妈肚子里,男方付出了什么???算得那么精,大家都算。这种家庭最好趁早离开!女孩嫁过去苦的日子还在后头!


天使201527138


看似公平,但男主还是有计较成份,公正手续麻烦,还可以随时更改,收费又贵,有这个经济和这个时间,你可以自己主动买一套小点的,做为婚前财产,男主的房子你也就不要写名字了,婚姻之中男女的付出用金钱二字是平衡不了的,有付出的时间差,婚后女主生育孩子对身体的损害也是用金钱💰补不上的(有钱的家族会用金钱来奖励女主生孩子),其后男主就要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又有几个男人能懂,孩子来的不易基本上是用女主生命的代价而换来的,感谢时代的发展,让医学发达,才能让我们有今天的幸福生活,男女都要摆正心态,好的婚姻是付出,孩子才能茁壮健康成长。如果男主非要你按此方案进行,不如退出,今后共同生活的话还不知道有多少AA冒出来,同时也说明男主不是很尊重女主,男主的赚钱能力真的是很有限噢。




那个人哪个狗


不能接受就分手呗,还能咋办?总比结婚后再离婚要好吧。

一男一女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男方婚前已经买了房,却要求女方给一半首付,还贷款也是AA制,这样才能把房产公证为双方的。

这件事乍一看好像也没啥问题,都是AA制,分得很清楚,谁也不沾谁的光,离婚时还很痛快。可细看一下,问题就不小了,或者说,一般女性可能都不会愿意的。

首先,这更像是一场生意而不是婚姻。还没步入婚姻,就开始算计得这么清楚,跟这种人生活在一起该多累啊!今后的生活又该怎样办呢?水、电、气费AA制,出去吃饭AA制,做家务AA制,生孩子能AA制吗?生病了呢?谁家里有些人情往来呢?和这种人在一起生活太冰冷,没有人情味,还不如单身了。

其次,即便男方这样精于计算,他提出的方案也不是真正公平合理的。女方生孩子,男方不用生。女方十月辛苦怀胎,一朝分娩还得冒着生命危险。这期间又该怎样AA制呢?退一步讲,如果双方离婚了,孩子归谁?总不能劈成两半吧。一个家庭里根本分不清,也不该分得太清,那样没有温暖没有情感的地方,真心不适合婚姻。

再次,也是最关键的,从这件事不难看出男方并不爱女方,或者说,男方爱物质胜过爱女方。和自己的另一半都能这样斤斤计较,很难想象他在生活中是个什么样的人。最起码给我的感觉是枯燥无味,冷漠无情,犹如葛朗台那样的守财奴。不要说做夫妻,就是做朋友都得远离这种人。

总而言之,个人建议女方还是主动一点儿,选择分手吧。现在既愿意出婚房又愿意做家务的适婚男性多了去了,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夜雨如书


这么理智的男友,分就分吧,没什么好可惜的。不要耽误他了,就让他安心的找个能够帮他分担首付,然后一起贷款的女人结婚吧。

在爱情和婚姻面前,有些账该算,有些账不该算,有时候需要清醒,有时候则需要糊涂,特别是在面对感情面前,过于认真是没有好处的,它会破坏感情信任的最基础,让彼此心生嫌隙。我一直认为,甜蜜的爱情里,肯定不是一道数学题,能够有整有零有明确的结果,而应当是一道语文阅读题,在不同的人眼中可以读出不同的感受和境界。

就像你这个问题,正常的男人何至于这样做呢?这就是明摆着以后要对薄公堂的节奏嘛。婚前的房产,你的永远是你的,谁都抢不去,买房的手续在你手中,房产证的名字是你,你还怕什么?打贷款更是不在话下,既然都是一家人了,婚后的账务当然是共同承担了,夫妻两人共同赚钱养家,这个问题还需要公证还需要明确要求吗?

由此可见,这是一个心胸不太敞亮的男人,事事斤斤计较,而且还是严重的被迫害症患者,总认为别人想赚他的便宜,总把别人想的和他一样斤计较,这样的人一旦结婚后,生活起来是很累的。对于女人而言,一定要记住,小气的男人能躲多远躲多远。


元芳有看法


夫妻一方婚前购房这个问题,其实司法解释已经规定的很清楚。

根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夫妻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从规定的内容来看,女方没有支付首付款,所以也就仅仅共同还贷的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有,所以这个处理方式还是相对公平合理。

男方婚前购房,要求你付一半首付给他,贷款AA,然后公证为双方财产,在不考虑情感因素或没有其他关系牵扯的情况下,所有出资一人一半,房产一人一半,没有占便宜,没有吃亏,似乎很合理。但是分得如此明明白白,不牵扯到感情因素或家庭因素,特别是在我们这个人情世故的社会,可能多数人都难以接受。但是,如果严格讲,这个也并不公平。《婚姻法》只所以认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是考虑到女方因为家庭付出等等原因可能存在收入减少或没有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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