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法院:高效執結獲讚譽 當事人送來錦旗表謝意

【中原經濟網訊】(河南經濟報記者 刁敬先 通訊員 張龍翔 管慶飛) “真是太感謝你了張法官,你真是為民解難的好法官”10月21日,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門前,申請執行人朱某緊緊握著承辦法官張良軍的手說到,並送來了一面寫著“執法公正、辦案神速”的錦旗和感謝信。

2010年11月25日,在建房施工中,因任某原因,朱某從高約1米處摔下,經診斷為胸12壓縮性骨折並全癱,朱某住院期間花費了鉅額的醫療費用。2012年6月5日朱某將任某訴至梁園區法院,經法院判決被告任某於10日內支付原告朱某187927元賠償款,判決書生效後,任某拒不履行。2012年8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因多種原因不能執行,2014年6月進入終本程序。

2019年9月27日,朱某向梁園區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接到案件的執行法官張良軍,當即與被執行人任某取得聯繫,電話中,張法官告知任某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法院將依法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並進行失信懲戒,但被執行人任某仍不積極配合,對執行法官避而不見。張法官多次走訪調查被執行人住處,其家人聲稱聯繫不到任某,執行一度受阻。10月7日晚8點,執行法官張良軍接到朱某打來的舉報電話,說在某酒店發現任某,得到消息後,執行法官張良軍、朱琳迅速趕往執行地點,將被執行人任某拘傳到法院,後對其耐心做思想工作,並講明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將承擔的嚴重後果。最終,在法律的震懾和執行法官的耐心勸導下,被執行人任某徹底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還錢,當即聯繫家人給付了全部案款,至此,一起長達7年的“骨頭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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