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如何在一百個司機裡找出一個深圳司機?很簡單隻需要一句話就夠了。

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即使是沒有在深圳坐過車的人應該也有所耳聞在深圳,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上車後第一件事就是繫上安全帶。

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司機只有在確保乘客繫好安全帶後才能開車上路否則司機將承擔全部責任

於是一些疑惑出現了

“乘客不繫安全帶為什麼乘客無需負責?”

“乘客在行車過程中解掉安全帶怎麼辦?”

“司機如果沒有盡到提醒責任怎麼罰?”

……

除了不繫安全帶該罰誰還有亂用遠光燈也是令不少人頭疼的問題,而在新修訂的《深圳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中明確規範安全帶與遠光燈使用行為一個視頻,教你看懂。

11月1日起深圳將實施新的《處罰條例》今天,繼續為大家解讀安全帶遠光燈

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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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安全帶

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第十八條 機動車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人處二百元罰款;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處二百元罰款;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並處二百元罰款。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時,機動車駕駛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駕駛人處五百元罰款;乘車人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對乘車人處五百元罰款;營運機動車駕駛人未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和語音提醒乘車人的,對駕駛人並處五百元罰款。


在乘車時司機和乘客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誰不繫安全帶就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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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的話,司機不用管乘客是否有系安全帶了嗎?

錯!司機仍需盡到提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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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營運車輛如出租車、網約車、大巴車等 駕駛人必須以張貼安全帶使用提示或語音提醒乘車人等形式盡到提醒義務

別忘了營運車輛內必須安裝行車記錄儀即使交警蜀黍不在車內駕駛員是否存在提示動作也可以被一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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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帶是系在自己身上關鍵時候可以保護生命而不是系給交警看的安全帶不僅要系,更要正確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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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於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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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機動車於下列地點或者情況下使用遠光燈的,處五百元罰款:

(一)照明狀況良好的路段;

(二)與對向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交匯時;

(三)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

(四)臨時停車或者中止行車時。


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是令不少人深惡痛疾的交通惡習無論是會車時還是跟車行駛時都不能亂用遠光燈因為它嚴重影響駕駛人視線


會車時

遠光燈會使對向車輛駕駛人“瞬間致盲”,導致駕駛人至少在2秒內無法看清前方路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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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措施

儘量減速慢行,轉移自己的視線,將視線下移至前方的道路上,避免遭到正面來車燈光的直射,防止眼球受到強光刺激而短暫喪失視力。

跟車時

後車開啟遠光燈,會在前車的3個內外後視鏡上形成大面積光暈,再加上鏡面反射,嚴重干擾車內駕駛人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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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措施

遇到這種狀況,最關鍵的是千萬不要輕舉妄動,儘量避免做不必要變線或者超車動作,保持直線行駛。直到能夠完全確認某一側無其他車輛通過時,再變道行駛,“躲開”從後而來的強光。

是的,亂用遠光燈的影響不僅體現在兩車相會時跟車行駛時若是存在亂用遠光燈現象

同樣會影響駕駛人的視線 而產生行車隱患 因此,無論是在會車時還是在跟車時

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都會被處500元罰款!對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也將嚴查嚴處。

11月起,誰不繫安全帶罰誰!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罰500元!

11月1日起,新的《處罰條例》將正式實施接下來,我們將繼續為大家解讀與你有關,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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