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於老人悠閒遊玩,滬上有不少公園都免收門票費了!
平日裡,退休在家的老人都會選擇去公園走走看看…散散心!
不過,老人們出行可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像今天小坊要說的這位李阿婆一樣,遭遇飛來橫禍…
2018年4月的一個上午,市民李阿婆正在長風公園裡遊玩。
當她悠閒漫步到大草坪附近的大舞臺時,一旁已經搭建好的4、5頂帳篷突然被大風吹倒,七十高齡的李阿婆躲閃不及,整個人被帳篷結結實實砸在了身上。
看這幾頂帳篷都翻轉360°了
其風力之大和重壓之強
也可見一斑了!
雖然距離自己受傷已經時隔一年半了,但回想起那天的經歷,李阿婆至今仍感到心有餘悸,好好走在公園裡散步,卻突然遭到了飛來橫禍。
受傷後的李阿婆很快被送到了普陀區中心醫院接受治療,之後經過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鑑定之後,鑑定意見是:被鑑定人
脊柱等處受傷,致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等,已構成人體損傷十級殘疾。小坊特意上網去查了一下
類似圖中的這種帳篷
單個重量至少在10公斤以上
4、5個帳篷這麼一下子
壓在一個七旬老人的身上
肯定是吃不消的!
出院之後,李阿婆就將長風公園、帳篷的搭建方以及
該活動的主辦方三家單位全都告上了法庭,要求獲得賠償。然而法庭之上,三家相關單位全都覺得自己“冤枉”,認為李阿婆的受傷與己無關。
- 長風公園:我就免費提供了場地,這個帳篷是“愛鳥周”活動方的,跟我無關。
- 帳篷的搭建方·月彥文化傳播公司:活動現場一共有53頂帳篷,其中只有5頂是我們買的,被風吹倒的帳篷是上海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提供的。
- 活動主辦方·上海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我們跟月彥公司之間是加工承攬關係,是由月彥公司作為承攬人負責購買帳篷並進行搭建的。
法院審理之後查明,三被告均不能證明自己對帳篷採取了支腳固定等穩固措施,也不能證明對帳篷的倒下無過錯,故法院認為三被告作為帳篷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判決三被告共賠償89527.59元:
其中,醫療費14047.59元、住院伙食補助費230元、營養費1200元、護理費4790元、交通費260元、殘疾輔助器具費220元、殘疾賠償金61230元、鑑定費255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
從法律本身來說,就是只要被告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沒過錯,那麼就直接承擔責任,而不是以原告有過錯,一般侵權的角度來減輕責任。
在此,小坊要提醒大家:無論是老人還是小孩,在公園遊玩時都應儘量避免靠近各類大型搭載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另外,大家在逛公園時,還發現過什麼不安全設施嗎?歡迎留言告訴小坊!
眾所周知,逛吃逛吃最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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