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道臺是個什麼官,比知府大嗎?

豬隻


清代的地方機構共分“省、府、縣”三級。截止到清朝慈禧執政時期,如果算上臺灣省的話,清朝共設有23個行政省,215個行政府和1358個行政縣。

其中,省的最高官員為總督和巡撫,總督為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他們兩個就類似於我們現如今的省委書記和省長。“府”的行政級別類似於我們現在的地級市,其最高長官為知府,官階為從四品,相當於我們現如今的市委書記兼市長。

至於清朝時期的“縣”,其行政級別和我們現如今的縣級市、自治縣差不多,其最高長官為知縣,官階為正七品,也就是傳說中的七品芝麻官,就如同我們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

在縣之下,其實還有廳、鄉、保、街(巷)、莊這五個行政級別,相當於我們現在的鎮、鄉、村、街道辦等,只不過它們的行政級別都太低,其官員也沒有正式品級,所以大家對它們的印象都比較陌生。



也正因為此,說起清朝時期的封疆大吏,大家首先就會想到總督和巡撫,再往下就是知府和知縣。但其實,除了這四個職務之外,地方上還有一個官員能稱得上是封疆大吏,那就是道臺,它是介於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

最初,道臺的官階一直遊走不定,一般介於三品到五品之間,等到乾隆十八年時,道臺的官階才被正式確定為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實際操作中仍有特例,有些特殊道臺官階可達到正二品。

大家知道,不管是總督、巡撫還是知府等,雖然名義上是要管理當地的軍政和民政等大小諸事,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為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它們顯然無法做到事無鉅細。尤其是知府及以下的官員,它們更多隻是管理自己轄區內的訴訟、徵稅和教化等事宜。

至於其他職責如道河、糧、鹽、茶、水利、驛傳、關務、屯田等事宜,則由其他專業人員來管理,這些人就是所謂的道臺。通常情況下,道臺共分為六大類,分別是糧道、河道、海關道、巡警道、分守道、分巡道。



其中,糧道、河道、海關道和巡警道都屬於是特殊道臺,並不是每個省府都擁有,比如糧道只有在江南、蘇松、江安、浙江、雲南各設一人;河道則只有直隸永定河道、山東運河道和江蘇河庫道三人;海關道只有津海關道一人;巡警道則是每省各設一人。

這四個類型的道臺,其地位已經可以和巡撫並駕齊驅,都屬於是中央直屬的官員,所以它們屬於是特殊道臺。而真正意義上的道臺,其是主要是指分守道和分巡道,它們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的官員,一般一個道臺負責兩到三個府。

其中,如果是布政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守道,主要職責是官員政績考核、農桑、糧谷、屯田等;如果是按察使派出的官員,就叫做分巡道,主要職責是水利、鹽法、茶馬、司法等。據記載,清朝末期全國共設有20個分守道和72個分巡道。

總的來說,雖然道臺的官階要高於知府,但道臺卻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兩人更多還是平級關係,只是在具體的業務上面,兩人各司其職,分工不同而已。而且,清廷為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臺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和知府在一起,所以兩者更多是進水不犯河水。


我是趙帥鍋


道臺,又稱道員,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是清代獨特的省級行政機構派生物。

道臺是個很奇怪的官職,說他地地方行政長官,確實也是,因為道臺能夠插手地方的一些行政事務,但實際上卻又不具備知府的所有權限。它又有點像如今的省級稅務廳廳長,檢察院院長,農業廳廳長。

這個職位相對其他官職相對複雜,因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它“尊卑不別,等級不明”。起初,它是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按察使下的副使、僉事演變而來,專責督糧的叫做糧道,負責刑名的叫做巡道,後來逐漸都發展成加兵備銜,所掌趨於一致。

道臺的職權掌管範圍也不固定,最初他們之負責一府之地,有的是數道負責一府,後來是一道分轄三四府,後來逐漸趨於統轄全省,這或許是跟清廷的經濟發展情況有問題。

比如江南地區作為糧食財稅重地,所以糧道官就會很多,而沿海城市則設有海防道,內陸城市則沒有,產馬地會有馬政道,靠近運河的有運河道,天津還有海關道,有些省份的道員管水利,統轄一府,有的兼管鹽法、水利、驛傳。

道員的品級在原則上位正四品官員,但實際操作中卻有特例,在駐外道員中二品和三品皆有。到了乾隆、嘉慶時,道員準密摺封奏,權勢日益加重,與知府相比,它在品秩上確實要高出一品。知府最初是正四品,後來改為了從四品。

看到有的朋友說布政使被稱之為“道員”這就是謬誤了,布政使實際上被稱之為“藩臺”,它的權限要比道臺高,屬於巡撫的屬官,類似於現在的省委副書記,主要負責中央政府傳到的政務、法令,督促各級政府執行,同時管轄全省官員,以及稅賦。相較於只管轄一方面業務的“道臺”,布政使的權力更大。

不過在品秩上,布政使一直都是正三品,而道臺卻從正四品一路發展到了二品大員的程度,到了宣統時,由於人才匱乏,這種跳級現象更為嚴重,甚至封到了一品。出現這種情況,大致上是因為專制管理某一方面的技術性官員的稀缺所導致的。

相對於行政級別中的制臺(總督)、撫臺(巡撫)、臬臺(按察使)、以及府臺(知府)這類的政務官,道臺應該算是偏技術性官員的事務官。

綜上,道臺算上如今的省級廳長級別的官員,專門負責一方面的工作,因所轄省份的政治經濟工作不同,而管轄領域不同,算是封建官制不斷髮展細化的結果。總體上到了清中後期以後,基本各省的道臺業務都是明確地,編制也趨於固定,在其業務範圍內,是完全凌駕於知府上的,可也沒有權力插手一府之地所屬業務範圍外其他政務。


坍塌的歷史觀


想知道道臺是個什麼官,首先要明確一省內的官員官職情況。

1、清朝一省的最高長官為巡撫,又稱撫臺,節制一省的軍政,民政大權,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委書記


江蘇巡撫衙門

2、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長官,俗稱藩臺,官階為從二品,相當於現在的省長

布政使衙門

布政使的主要職責是宣達朝廷的政令;徵收全省各地賦稅,負責財政收支;考核府、縣各級官員;管理全省各府戶籍、田數等民事內容。

3、 按察使是一省的司法長官,俗稱臬臺,官階為正三品。相當於組織部長兼司法廳廳長。


按察使的主要職責是考核全省吏治,主官省內的司法、刑獄事務。

然後重點來了,布政使和按察使之下,那就是道員,俗稱道臺。

道員是介於省級領導(巡撫、布政使、按察使)和市級領導(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正四品。

清代各省設道員,專責者有督糧道或糧儲道,簡稱糧道 ,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簡稱河道。



北川道衙門

除此之外,有的道員會被任命成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作為布、按副使,有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參政、參議發展而來,分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

下面再來說下知府

清朝省、縣之間的一級行政單位被稱作“府”。行政長官就是知府、從四品,意思是“知(即主持)某府事”。


南陽府衙門

知府之下,設同知、通判等官員,輔佐知府處理公務,分掌糧稅、鹽稅、江海防務、水利等等。

所以結果一目瞭然,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道臺勝出。


為了中國之崛起


在清朝,道臺是正四品,知府是從四品。很顯然,道臺比知府大。



清朝地方政府是三級,即省、府、縣,其最高長官分別是巡撫、知府、知縣。巡撫是一省的最高長官,其下設布政使和按察使,分別主管一省的財政和司法,屬於巡撫之下的屬官。但布政使和按察使一省就一個,主抓全面的,還要設一些副手來具體負責,或與下面的各府對接工作,這些副手就是道臺。



清朝的道臺分兩類,一類是專責,即負責一些專門的職守。諸如糧道、河道、驛傳道、海關道,屯田道,茶馬道等。這些職守不隸屬於任何一府,直接對省級的布政使和巡撫負責,所以從品級上,這類道臺要高於知府。

還有一類叫分守道、分巡道。這些道臺最初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即佈政副使和按察副使。他們主要的職責就是把布政使、按察使的工作具體對接到下面各府。下面的府又非常多,於是就分了一下,有的轄一府,有的則分轄三四府之地。到乾隆、嘉慶年間,這類道臺又被授予密摺封奏之權,權力逐漸增大,遂被視為介於省、府之間的一級行政機構。



實際上,無論是專責道臺,還是分守道、分巡道,他們都依託於省級行政機構,是省級的專門機構或是省級的派出機構。


達摩說


清朝時期,地方的官制大致可分為,督撫、藩、臬、府、縣。省一級的地方最高長官,分別為總督和巡撫,一府之地最高長官自然是知府,縣則是縣令或知縣。而在省級與府級之間,還有一級行政單位,那就是道。

鼎盛時期的清朝疆域

清朝的官制大至承襲了明朝。不過,清朝在吸取明亡的教訓之後,也對清明朝的官制進行了改革。例如在明朝時期,本是一省之長的三司,即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到清朝時變成了省二級機構,反倒在明朝之時為臨時差遣的總督和巡撫,被固定為一省之長。

同時,清朝還將都指揮使裁撤,名義上,為省級的布政使和按察使,變成了督撫的僚屬。最重要的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在清朝時期被取消了直達皇帝面奏之權,布政使和按察使徹底失去了“上達天聽”的機會。

清朝行政級別

明朝時期,在省和府縣之間,劃出了道一級的行政機構,並且由布政司的參政、參議派出道員,擔任分守道。而按察司的副使、僉事則派出道員擔任分巡道。清朝初期延續了明朝的守、巡兩道的制度,而且,也如明朝一樣,都是臨時差遣,道員並沒有固定品級。

不過這一情況,在清乾隆年間發生了變化,在乾隆的命令之下,道員成為了地方的實官,不再是虛銜,而且也有了固定的品級,為正4品。同時,也有許多並沒有地域劃分的專職道員,例如,海關道、河道、糧道、驛傳道等等。

清朝的道員

因此,清朝時期的道臺,是省與府之間的地方長官。自然,它比府的級別要高一級,這從品質上也可以看得出來,乾隆之後,道臺一般為正4品,而知府一般為從4品。不過,雖然道臺隨著時間的推移,職權和級別不斷升高。但是,道臺並不是固定的地方行政機構,而更類似省的派出機構。

清中後期時,道臺的權柄日益加重,甚至有了密摺封奏的權利。在管理領域方面,有的道臺可管一府,有的甚至能管數府之地。清朝最著名的道臺,應該就是臺灣道了。

在清末1887年被升格為臺灣省之前,臺灣的行政機構一直是道。臺灣道隸屬於福建省管轄,雖然行政級別要低於省,但是要高於如興化府、漳州府等府一級的建制,它的全稱為福建分巡臺灣道。

清乾隆年間所繪臺灣地圖

臺灣到的最高行政級別官員,一般為正四品文官。不過到了清朝乾隆末期,臺灣道的最高行政主官再次升級,原為正四品的臺灣道道員升級為正三品的按察使銜臺灣兵備道。在臺灣設省之前,整個諾大的臺灣島都屬於臺灣道的管轄範圍之內,也可見道臺的權利之大。

清朝時期,中國各個省份幾乎都有道一級的機構設置,例如,直隸省有熱河道、清河道、天津道等,山西省有雁平道、歸綏道,河東道等,河南省有河北道、南汝光道等,甘肅省有蘭州道、寧夏道等等,已經成為最常見的行政機構。


鳶飛九天2018


如果有人喜愛觀看中央八套的晚間檔的電視連續劇,就會發現清宮戲比較多,在這麼多清宮戲當中,有描繪大清官場的細節的電視連續劇也有很多,比如說“天下糧倉”、“鐵齒銅牙紀曉嵐”乃至“甄嬛傳”這些電視劇裡面或多或少都提到了大清官場的一些細節。


考慮一下實際情況,電視連續劇到底不夠原汁原味,可信度也不高。有些時候難免會有許多錯誤遺漏部分,有些觀眾自然而然就對此表達不滿,於是選擇去看一些當時的人寫的筆記文檔,進行一次“穿越之旅”,比較受歡迎的是晚期清朝大為流行的“官場現形記”以及“老殘遊記”,這兩本書,不光是現在,就是當年,也是有志官場和理想的讀書人必看的書籍。

在書裡面,就有很多人發現了一些大清朝的獨有官職很奇怪,以往朝代裡面壓根兒就沒有這種官職——比方說“道臺”。 其實以前在電視劇裡不少人也聽過或者“見過”道臺這個官,只不過當時很多人都沒細想,大概率尋思著這個官應該屬於大官——由於電視劇裡一般擔任道臺的都是形象欠佳的超級大貪官。


不少人就陷入思維死角了——既然他是大貪官,一定是大官,既然是大官,想必一定有歷史沿革,所以有的人就一廂情願的認為這個官和唐朝的“道”宋朝的“路”大有關係。 實際情況呢?當然沒有任何關係。

唐朝的道和宋朝的路那有點相當於元朝的“行中書省”,換句話說是一種省,所以道也好路也罷他們的長官是一省之長官,換句話來說是徹頭徹尾的地方政府長官,而道臺呢?他真的和地方政府長官關係不大——儘管他很容易變成大貪官,但和他等級不同,而在於他自身職責。

我們可以發現書裡電視劇裡一旦描繪道臺,往往要加一個條件:這段時間他負責發放災糧、這段時間有一筆軍餉在他手上、這段時間黃河水災恰好是他主持。這世上哪來這麼多恰好正好啊,真相就是,這個道臺就是這麼一個空窗期產物。


什麼叫空窗期產物,簡單解釋一下,就是上一級和下一級都顧不上幹某件事的時候,這個空隙就是空窗期產物,比方說清朝的地方政府一向是這樣安排的,除了八大總督外另設各省巡撫,下面是各地州府的知府,對,就是那個可以搞三年就能搞到十萬銀子的知府,再下面是啥呢,就是俗稱七品芝麻的知縣父母官了。

那問題就來了,他們這個空隙未免太大了吧!我們首先來看總督們和巡撫們,他們作為帝國地方最高長官,名額有限人數有限,事情又多又雜,一心不能二用,找下一級吧,不好意思,下一級直接就是隻管自己一畝三分地的知府了,這還怎麼玩?

關鍵時刻,還是朝廷水平高,一波操作來解決這個空隙,辦法很簡單——設一個特別行動員不就可以了嘛!什麼是特別行動員呢?就是經過朝廷認可,地方政府同意認識的一個人或者幾個人,來特定的做某些總督巡撫做起來“殺雞用牛刀”知府們做起來又“心有餘力不足”的憋屈事。


所以說,特別行動員們,也就是道臺們,並不是地方政府,他們更像現代社會中的臨時有關項目辦公事務處。 像這樣的“臨時工”們手裡當然要有一定的權限,而且因為過於低級的品級將會導致無人買賬。

有清一代,道臺品級普遍高於知府,往往由總督府中或者巡撫衙門的中高層兼任,當然也有例外(晚清可以買道臺做),擁有較強行動自主權和自由判斷權——一旦涉及重要資源,道臺們往往大賺一筆。


夏目歷史君


道臺又被稱為道員,是明清朝時期,特有的一個官職,這個官職是為了輔佐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設置的副職,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的職責是將上級下達的政令,分派至各州,府,管控地方稅賦,考察地方官員,處理刑法,軍事相關的事務,道臺則屬於承上啟下的官職。

道臺是個什麼官?

道臺不屬於地方行政長官,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就如總督,巡撫也是中央外派官員。清朝時期,地方區域劃分,分為了省——府——縣三級,省一級最高行政官員是巡撫,府一級是知府,而道臺這個官職的官階,就介於巡撫和知府之間。清朝時期三級行政區域劃分,並不全面,所以在這之外又特別延伸出了道,這種特殊的行政區劃分。

道最早出現在漢朝,最初這是和縣同級的行政區域,就比如今天,我們在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就經常會聽到,出兵打仗時,大軍要經過某某道,有什麼遼東道,臺灣道等等,這一級的行政劃分也就被一直沿用了下去。在滿清入關時,在道臺的官階品級並不確定,是到了乾隆年間,才正式統一定為了正四品官員,當然官階並不穩定,像在光緒年間,很多道臺都做到了正二品,正三品的。

道臺這個官職在才設立時,順治年間統計,全國共有199位道臺,很多人手上要負責管理的事務是比較模糊了,所以在這之後,清朝的官員制度逐漸完善,於是道臺們負責的事務也逐漸的兼併融合,到了光緒年間,全國就只剩下了93位道臺,但是每位負責的具體事務就劃分得較為詳細了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負責哪些行政事務呢?

道臺這個官職具體分為了兩個大類,一種是負責掌管地方行政的道臺,他們是省一級行政機構外派出去的,負責的事務包括了地方行政,對當地官員監督,軍政事務,財政稅收核查,這一類比較籠統的事務,所以這樣一來,有的道臺的職責就會和當地的地方行政長官重合,於是就有很多道臺會讓地方官員兼任,有的道臺也負責給地方的官員打政績考勤的,幹得好不好這些道臺會像上級彙報,在乾隆時期,道臺是有專事專奏的權力,所以在這個時期道臺的地位比較高。

而另外一類道臺則是負責處理專職事務的,在古代最為重要的有糧道,兵道和鹽道還有驛站,這些就會派專員管理,管理這類具體事務的也是道臺,像在江南地區還有河道,在清朝晚期,與外國開設了通商口岸後,專門設了海關道,如:直隸津海關道的道臺。這些道臺就是負責具體事務的,也是推動國家運行時重要的一環,而道臺則專門有進行自己辦公使用的衙府,直接受省一級行政機構的管理,道臺中,負責河運,鹽道,茶馬道的,是眾所皆知的肥差。

道臺這一級官職,有助於推動中央對於地方的統治,在清朝結束之後,民國政府任然沿用過一段時期道一級行政區劃分,道臺也被改為了觀察使,雖然在清朝,地方行政權力道臺沒有知府那麼寬泛,但是在官階地位是要比知府大的,這一級行政官員的設置,也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機構的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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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就如同民國時期士兵們喜歡把軍官稱之為軍座、師座、團座一樣,清朝時期人們也喜歡把一些高級的官員稱之為臺,比如那時候的總督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制臺、布政使習慣被人們稱之為藩臺、道員習慣被人們稱之為道臺、知府習慣被人們稱之為府臺等。



如果要說到清朝時期道員和知府之間的地位,那麼道員的權力、地位是要比知府高的。

往下,我們就瞭解一下這兩個清朝時期的官職。

清朝時期知府和道員的差距

清朝時期,知府是從四品的官員,執掌著一個府的所有大權。

而清朝時期的府相當於現如今的一個地級市,那麼作為一個府最高的長官,知府其實就相當於現如今的市委書記。

道員則是正四品的官員,比知府高了一個級別,是清朝時期介於省份和市之間的一個官職。

在清朝時期,主要掌管的是糧食運輸、河道、海關、驛道等等非地方性的政務。

簡單點說,道員其實就相當於現如今的廳級官員,地位在省之下、市之上。

不過因為清朝時期的道臺並不是地方性的官職,所以皇帝為了節約人力資源,他們基本不會單獨設置道員官職。


一般來說,他們會從當地省份中挑選一些和道臺級別差不多的官員,讓他們保留原本官職的同時,兼職道臺的工作。

說到這裡,想必大家已經基本清楚了道臺和知府之間的區別。

清朝時期其他的重要地方官職

接下來我們再講一下清朝時期其他地方官職的地位。

在清朝時期,地方上權力最大的人物是總督,總督一般管著兩到三個省份的權力,是清朝地方上最位高權重的封疆大吏。

而清朝時期的總督,品級一般是從一品,加兵部尚書銜,也就是我們現如今所說的副國級,加國防部長職銜。


整個清朝時期,一共存在了九大地方總督,其中,東北總督是在清朝末年的時候才設置的。

地方上除了總督之外,地位最高的人物是巡撫,巡撫是一個省份的最高長官,既掌握著政權又掌握一部分兵權,總的來說,地位就相當於現今的省委書記。

品級一般在正二品,加兵部侍郎銜,相當於現如今的部級、加國防副部長銜。


地位再往下一級的是布政使,清朝時期的布政使品級是從二品,主要掌管著一個省份的財政和民政權力,受巡撫統轄,相當於現如今的省長。

而排在布政使之下的,則是按察使,按察使的品級是正三品,主要掌管著一個省份的刑法權力,地位就有點類似於現如今兼轄著公檢法的副省長。

而再往下,就是我們開頭所說的道員和知府了。

所以說,清朝時期的道臺是要比知府地位高的。


孤客生


清朝的道員是介於省和知府之間的官職,一般情況是正四品,比從四品的知府略高一點。但特殊崗位的道缺不受品級限制,最高可以是正二品。

道員與知府的區別是,知府屬於地方官,是知縣的上司,主要負責訴訟、徵稅和教化。而道員是省直官員,屬於省府派出官員,有點類似於今天的省直各廳局和省府特派員。

道員由佈政史司和按察使司分別派出,因而其職責也不同。大體上,道員分三種。

布政使司派出的,叫做分守道,其業務範圍以民政、官員考績、農桑、糧谷、賦稅為主。按察使司派出的,叫分巡道,業務以司法和訴訟為主。

此外,分守道和分巡道都要兼職,比如兵備、水利、鹽法、學務、河務、茶馬屯田等,有軍事職責的也叫兵備道。

第三類是直屬總督的,不歸省裡管。指某一專業領域的道員,不兼職,主要是鹽法、學務、河務、水利、督糧等。

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直隸和兩江總督這樣的重臣,他們有一些特殊需要,比如學務、糧道等,要設道員管理。還有一種是中央直屬,比如海關道,朝廷委託直隸總督管理。督糧道,委託漕運總督管理。

袁世凱的父親袁保慶就是江寧鹽法道,駐江寧,直屬兩江總督,主要的工作是為兩江總督馬新貽辦理糧臺,管理兩淮鹽政,實際上就是道光以前兩淮鹽運使。相當於70年代南京軍區的後勤部長兼國家鹽業專賣局局長。而且袁保慶軍功卓著,是正二品大員,身份和級別與巡撫一模一樣,他和當時的江寧布政使孫依言兩人是馬新貽最得力的助手。馬新貽被刺以後,他們二人不畏權勢,抵制曾國藩的欺上瞞下,仗義為馬新貽出頭。

分守道和分巡道分駐各地,是因為古代的交通不便,作為省府機構的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不能只在省城駐在,必須就近到各地去辦公,而地方的府縣機構職能單一,也無法分擔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工作,所以要通過各地分設道員完成工作。

道員有的管一個府,有的管兩三個府。帶兵備銜的道員,有守土之責,相當於小號的巡撫,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但道員不是知府的直接上級,而是在某些業務上是他們的上級,這一點與今天各省的業務廳局與市縣和地區的關係一樣。

咸豐八年,海關總稅務司設立,並由外國人管理。為了監督總稅務司,咸豐皇帝在全國設置了十五個海關道,除了監督和保障清廷的權益,這些海關道還負責辦理所在地的外交和通商事宜。

但除了津海關道以外,其它十四個海關道均由就近的分守道和分巡道兼任,但所有的海關道均向直隸總督報告工作,是直隸總督的屬下。因此,直隸總督的手也伸向各地,使直隸總督的權力進一步擴大。

晚清上海海關道邵友濂就是李鴻章派駐上海和兩江的眼線。當時直隸總督李鴻章與兩江總督左宗棠為了陸防和海防爭論不休,最終竟成政敵,而邵友濂在李鴻章打擊左宗棠的過程中功不可沒。邵友濂當時是兩江總督屬下的蘇松太倉道,但由於兼海關道而受李鴻章節制。

道員的設立一般沒有固定的常例,根據需要各朝都有變化。據《光緒實錄》卷四和《清史稿,職官志三》記載,光緒中期全國設分守道二十個,分巡道七十二個,專職的津海關道一個,共計九十三個。

為了提高官制設置的效率,道員的駐地一般都要避免與知府在一起,並儘可能住在縣一級城市,只有很少一部分專職道員,比如直屬總督的鹽法道、學務道、督糧道等駐在省城或大城市。

道員一般是正四品,但正三品的缺也很多。比如慈安太后的父親穆楊阿就是廣西右江道。右江道駐柳州,由於它是兵備道,又兼管理少數民族事務,權力非常大,是個滿缺,也是個肥缺。廣西另一個道員肥缺是左江道,也是個兵備道,滿缺,正三品,駐省城南寧。

這兩個道員缺是全國有名的好缺,但也有惡名昭彰的缺,誰都不願意去。比如瓊崖兵備道,在海南,煙瘴遍地,那個年月沒有空調,北方人去了基本上是找死。還有甘涼道,幾乎無一日不打仗,駐地苦寒,遠離京城。

不過也有一些道缺,由於天高皇帝遠,管的範圍寬,甚至可以作威作福,比巡撫還實惠。

比如西寧道,管理整個西藏和蒙古,在西北地界,除了陝甘總督就他官最大。西寧道全稱是西寧撫治兵備道,其實就是青海巡撫,只不過它的權限不止涉及一省,而是覆蓋烏里雅蘇臺、內蒙、西藏地區,擱在今天,差不多大半個中國都歸它管。它雖然要打仗,但上面有陝甘總督頂著,一般都沒有什麼壓力。西寧道從二品,正經的朝廷大員,乾隆以前是滿缺,後來為了打勝仗,不得不“參用漢人”。

兵備道有守土之責,因此戰時要求兵備道必須有一定的軍事素養。慈禧的父親惠徵就是安徽徽寧池太廣道,加兵備銜,因此也是兵備道,正四品,駐蕪湖。

咸豐二年,太平天國進犯安徽,蕪湖首當其衝,惠徵剛剛到任,情況不明,對屬下也不熟悉,所以在太平天國剛剛開始圍城時就棄城逃跑。他是守城主將,他一跑,蕪湖立即陷落。咸豐皇帝大怒,要抓他回京問罪。

當時棄城逃跑肯定是死罪。後來的兩江總督何桂清因為棄城逃跑甚至被拉到菜市口一刀斬了。惠徵膽小,跑到鎮江以後就病倒了,每天擔心皇帝派人來抓他,沒幾天就死了。


國史館


一提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縱橫的腦袋就多老大,實在是太TM的難解釋了,既有臨時性,又有變化性,真的是難死我了,為了答這道題,老子看了好幾篇碩博論文,結果不看還好,看了之後,腦袋更大了。

可以肯定的是,道臺是絕對比知府大的官職。

化繁為簡是一門藝術,縱橫在這篇文章中就簡單點來講講清朝時期的道和道臺。

正常來說,清朝時期的地方行政機構是按照“省——府——縣”三級來劃分,官員也是“督撫——知府——知縣”來設立的,然而在這些地方行政機構中還存在一個特殊的地方行政機構,就是道。

儘管很多歷史學者將道加入到地方機構中,認為是“省——道——府——縣”四級機構,縱橫認為這是不準確的,因為道並不是設置於省和府之間的中間一級組織,而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出機構,是對省級行政機構職權的一種補充,而道也並不是只有地方道,還是具體事務的道。

也就是說,道臺(道員)是在總督、巡撫之下,而比知府要高的一個官職。在清朝時期品級不是固定的,通常來說是正四品官員,但是乾隆、嘉慶年間准許道員密奏朝廷,加強了道臺的地位,實際上道臺的官階可以達到三品乃至二品。

從職責上來說,道員是“各掌分守、分巡,及河、糧、鹽、茶,或兼水利、驛傳,或兼關務、屯田;並佐藩、臬核官吏,課農桑,興賢能,勵風俗,簡軍實,固封守,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

也就是說,清朝時期的道分為兩種,一種是掌管地方的道,一種是掌管具體事務的道.

掌管地方道就是分守道,以所轄地區而命名,實際上是省級行政機構派駐地方的行政或者檢查機構。其中最為出名的應該是臺灣道,屬於福建省掌管的臺灣行政長官,1887年臺灣道升格為臺灣省。

掌管具體事務的就是專業道,其實就是一個處理地方專門事物而設置的一個官職,比如這個省有河運,因此就設立一個河道,專門負責河工的,除了河道還有糧道、海關道、茶鹽道等等。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清朝的海關道,歷史學家呂思勉認為清政府曾經在開商口岸設置海關道,海關道就是負責海關事務的專門官員。

之所以道一級行政機構如此複雜,就在於它是一個複式的多級管理,靈活性是它最大的特點,因需而設是它產生的必要,在清朝順治時期一共有199個道,而到了光緒時期就剩下一百來個道了。

可見道一級機構的變化,存在很大的臨時性。

清朝設置道實際上是為了地方與專業兼顧,從而將地方行政與具體專業性強的事物聯繫起來。

當然,清朝時期的道也是不斷髮展變化的,就像清朝其他的行政制度一樣,在不同時期是完全不同的,縱橫也就解釋一個大概,如果有錯誤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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