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一男子庆祝酒驾后重新考取驾驶证,于是再次酒驾被查了……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渝北一驾驶员汪某却不吸取教训,因酒驾被暂扣驾驶证半年后,刚重新考取驾驶证又因酒驾被交巡警查获。

10月12日晚22时许,渝北交巡警在空港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一辆摩托车突然在距离检查站100米处停下,并迅速掉头企图逃离。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将其拦截。

渝北一男子庆祝酒驾后重新考取驾驶证,于是再次酒驾被查了……

该摩托车驾驶员摘下头盔后,一股浓烈的酒气传来,民警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4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在对驾驶员身份进行核查时发现,驾驶员叫汪某,于2019年2月份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予以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国庆节前,汪某刚重新通过科目一考试拿到驾驶证。据汪某交待,自己在8月至9月底期间考了好几次才通过科目一,所以重新拿到驾驶证后很激动,就邀约几个朋友出来吃烧烤庆祝。期间,汪某喝了几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汪某妻子劝汪某把摩托车停在烧烤店,然后打车回家。

谁知,汪某在酒精的刺激下不听劝阻,还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怕查酒驾,大不了再重新考取科目一。汪某妻子拗不过汪某,只好搭乘汪某的摩托车一同回家。心存侥幸的汪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空港大道时被交巡警查获。

汪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渝北警方依法对汪某做出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北叔提醒: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请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怀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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