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通知:車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改備案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銀保監會近日已向各財險公司、各銀保監局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改革現有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方式。

具體而言,調整產品審批備案範圍,將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於備案類的產品仍採用備案管理。實施產品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機動車輛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並監管,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並監管。

一位財險公司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徵求意見稿將產險原來一些標準化產品從審批改為備案,確實更貼合實際,原來的產品太標準了,審批的意義不大。其它更多是監管層面的分工以及產品備案上的規範化要求,這些對於產險監管體系的完善和提升是有必要的。”

银保监会发通知:车险、1年期以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改备案制

調整產品備案範圍 實施產品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

根據原保監會《關於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3號)規定,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均需報銀保監會審批。

在此次的《徵求意見稿》中,銀保監會人士表示,在監管實踐中,這一管理方式存在標準化產品重複審批、效率不高,以風險確定產品監管重點的導向不突出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從進一步提高產品監管效率,強化產品監管有效性角度出發,對產品審批備案範圍進行調整。

調整產品備案範圍是:將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由審批改為備案,原屬於備案類的產品仍採用備案管理。同時,銀保監會將堅持放管結合、並重的原則,對備案產品持續強化監管。

《徵求意見稿》要求實施產品分類監管和屬地監管。

一是機動車輛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以下簡稱“三類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並監管;二是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並監管;三是銀保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產品監管需要,適時調整由銀保監局負責備案並監管的產品範圍。

《徵求意見稿》還進一步明確產品監管職責,銀保監會負責研究制訂產品監管政策、制度規則、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國性的產品非現場檢查,以及三類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

銀保監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執行產品監管規定,以及三類產品以外其他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具體包括落實好產品屬地監管職責,跟蹤監測公司產品情況,對問題產品及時採取措施使其退出市場;將個人類產品和風險較高產品作為重點領域實施重點監管,維護好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防範潛在風險等。

總公司為產品備案申報主體

《徵求意見稿》還明確產品備案流程,首先產品備案申報主體為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

除三類產品以外,經營範圍超過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產品,由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向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產品,由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

產品報送方式上,所有產品備案材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

其中,機動車輛保險產品、農業保險和涉農保險產品(含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地方財政保費補貼型、非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以及涉農保險產品)、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通過銀保監會“保險產品電子化報備和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取得備案號後即可使用。其他產品通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註冊平臺”報送。

報送產品備案材料一般應當包括:報備文件、備案表、保險條款費率文本、精算報告以及可行性報告等。

此外,機動車輛保險產品提供條款費率說明、新開業地區批籌或開業文件;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提供公司產品管理委員會審議情況、風控措施等材料。

銀保監會人士還強調,各財產保險公司要高度重視產品管理工作,切實承擔起產品管理主體責任。要嚴把產品質量關,切實做到依法合規、不違反保險原理、不違背公序良俗、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和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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